区域发展不协调始终是广东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广东已经过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阶段,到了“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注重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发展中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
按照广东的脱贫标准,全省176.5万相对贫困人口,去年有52.4万人脱贫,接下来要扎扎实实地把剩下100多万人的脱贫问题解决好。
要按照“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把2277个省定贫困村纳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使这些贫困村一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避免再次返贫。通过省加大支持力度、珠三角对口帮扶和贫困村自身努力,让贫困村由“后队”变“前队”,彻底解决贫困问题。
要发挥对口帮扶单位的关键作用,加快推进人居泥砖房改造、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要切实解决好分散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和镇村工作责任,落实精准要求,一户多策、一人一策,使分散贫困户“一个不落”实现稳定脱贫。
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结合起来,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要抓紧建设全省扶贫大数据平台,为扶贫工作实时跟踪、精细管理、督查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要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原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