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废除与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2017-08-21 17:23张柯
魅力中国 2017年22期
关键词:科举制城乡差距

张柯

摘要: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在中国引起的社会变化是空前巨大的,尤其对该时期的乡村社会的发展来说,影响更为深远。它引起了整个社会管理能力的弱化和民国时期社会阶层信仰中心的缺失,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使农村原来大部分传统的士绅到城市寻求生存,呈现“权力真空”现象,权力也大部分被土豪劣绅所替代,促成了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关键词:科举制;社会整合;城乡差距;传统士绅;权力结构

1905年,在中国实行了千余年的科举制度被正式废除,这一社会变化给清末政府和传统乡村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与较为深远的影响。大多数学者对废除科举制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且多从积极方面来考证分析,但对该制度被废除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尤其是针对乡村权力结构和其社会发展的论述较少。部分研究科举制废除的专著有:罗志田的《科举制度在乡村中的社会后果》(《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刘佰合的《科举制度的废除与社会整合的弱化》(《安徽史学》2000年第3期)、刘绍春的《科举制废除以后遗留的问题及考试制度的重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年第6期)、杨齐福的《清末废科举制度的文化效应》(《中州学刊》2004年第2期)、侯艳兴《科举制度的废除与乡村社会变动》(《中国农史》2006年第3期)等。通过梳理这些专著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学者更重视废科举制对城市发展和教育文化方面的阐述,而对乡村和社会层面研究不足,缺少关注,更重要的一点是没有针对制度废除后乡村权力结构变迁来进行专门的论述。

因而,本文在梳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变迁的角度,从科举制废除前后权力阶层的过渡来重现和揭露科举制度的废除给乡村社会所带来的深远影响,由此更进一步深入了解科举制的废除对乡村社会的消极影响并引起人们对乡村社会发展的关注。

一、乡村社会权力整合结构的失衡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初四(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在接受袁世凯等人的奏折和建议后,下令立刻停罢科举,随之科举制在乡村所形成的“士绅文化礼教”的社会整合结构受到巨大的冲击,并且导致整个乡村社会管理能力的弱化与下降。纵观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的中国更可以说是一个乡村社会,如:费孝通等多名学者在对乡村形式化的中国的研究中就已经指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可以概括为“没有法律”的社会,它内外部事情的处理更多的是以“礼”为衡量标准。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说的:“乡土社会,我们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个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个‘礼治社会”②。既然传统的乡村社会管理机制中并没有我们当今社会这样完备的法律制度,那么它的治理就基本依靠士绅对民众的文化教化。

传统乡村士绅是一个特殊的阶层,它联系着上层官方与下层民众,在乡村的地位和影响力非常之大。正如张仲礼所概括的那样“中华帝国的绅士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他们具有人们所公认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以及各种权力,并有特殊的生活方式。绅士们高踞于无数的平民以及所谓的‘贱民之上,支配着中国民间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政府官吏也均出自这一阶层。绅士乃是儒学教义确定的纲常伦理的卫道士一推行者和代表人。”③绅士经过科举考试部分可以进入上层官僚阶层,进而获取管理社会的基础常识、条件和权位;而对于其他没有进入官场的人员来说,他们大多留在乡村进行文化知识教育工作。士绅官僚多管理乡村市镇,他们利用传统礼教治理百姓,同时留在乡村的士绅通过传授传统思想教化民众,处理多数乡村事物。更重要的是,通过科举进入上层官僚阶层的士绅,在辞官或告老之后,大部分会选择回到乡村继续生活,他们在乡村权力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乡村社会经过这两方面的配合从而满足国家对乡村统治体系的要求,即经士绅的教化形成“礼治”,进一步形成治理的秩序化。士绅所注重的文化整合作用是颇为有效的。然而科举制度的废除必然会严重削弱传统士绅的地位和影响力,同时极大地冲击由士绅为主导的乡村教化体系。因此严重破坏了整个乡村文化体系,并进而导致社会凝聚力、社会管理的瓦解。

这样一来,进入官僚上层的士绅,更重要的是在乡村的下层士绅承担的联系上层官方与下层官方的整合功能顿时消失,而且没有新的阶层力量来代替国家机构建立与民众之间的交流与反馈,导致乡村整合和其社会管理的大混乱。废除科举使得传统社会管理的能力丧失,削弱其认同感,乡村权力结构逐渐失衡。

二、城乡差距的拉大与传统乡村权力中心的流失

科举被废除之后,尽管政府努力在乡村推广新式學堂,力图让其代替之前的传统教育模式,但是新式学堂并没有在乡村大规模建立起来,相反城市中的新式学堂大量建立,乡村教育开始衰落的局面逐步形成。分析其原因可知:一方面是由于新式学堂自身的局限性造成的。通常情况下,官府主办的或者教育层次稍高一点的学堂基本都位于城镇之中,即使农村中有新式学堂的建立也是存在于少数富村之中,而且农村进入新式学堂学习的大都是富农的子弟,一般农民的财力以及物力较难支撑其学习深造。这也正如举人李蔚然在科举废除后所指出的那样:科举诚多弊端,但尚能“公平”对待贫富。而“今学堂学生,近城镇者入之,僻远不与; 有势力者入之,寒微不与”④。另一方面,在乡村生活的主体村民不认同新式学堂所传授的知识。在村民心里,传统的私塾教育基本围绕四书五经那几本教材就能教出秀才、举人,而且教出的大部分人就算考不中秀才也能凭借私塾学到的知识谋生,而现在的新式教育教材总是在变,如前清举人刘大鹏指出的:“乡村之学堂,现名为国民小学校。儿童所读者,皆是教科书。然教科书之本,亦无一定标准,年年更改”⑤。同时教出来的学生在农村很难发挥学到的知识,因此也常常被村民加以“无用”的评价,这样的境况是新式学堂教出来的学生在乡村得不到重视,只能流向城市去寻找发展机会。更重要的是乡村读书人的心态的改变。庄俞早在清末就注意到,新学堂教育出来的学生“骄矜日炽,入家庭则礼节简慢,遇农工者流尤讪诮而浅之”⑥。章太炎先生也指出:“自教育界发起智识阶级名称以后,隐然有城市乡村之分。”在他看来,现在的读书人已经在思想认识上认为城市居于乡村之上了。乡村读书人开始厌弃农村固有的生活,有时候甚至轻视乡村农民。与此同时,传统士绅和乡村新式知识分子去城市就读和谋生的现象也十分明显,大大加速了乡村的人才和资金的流失。彭湃在1926年说:“廿年前,乡中有许多贡爷、秀才、读书六寸鞋斯文的人。现在不但没有人读书,连穿鞋的人都绝迹了”⑦。至此以后,城乡出现了阶层的大分流,传统乡村社会权力阶层流失越来越重。

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乡村传统的私塾教育较为发达,平民教育得到了发展,为传统的权力结构提供了较多的人才储备。但是随着新式学堂的猛烈冲击,旧有的平民教育层被打破。正如:黄炎培总结的那样“科举制在历史上的好处,即在使“贵族教育移到平民教育身上”,科举既废,教育本应更加平民化,然兴学校的结果,“转不免带多少贵族教育的意味”,为“科举时代所料想不到”。主要即体现在“学校的设置既偏于都市,学费的征取更足使中等以下社会人家无力送他的子女就学”。⑧

科举制度的长时段发展,在士人之中形成了乡村—城市—乡村的循环模式。许多生长在乡村的士人从乡村进入城市,最后又从城市回到他们在情感上真正有认同感的生命归宿—乡村,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的局面。但是科举被废除之后,原先的较为稳定繁荣流动格局就被打破,变成了单线流动模式即乡村—城市。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发现是教育内容的改变和社会职业的大变动造成的。科举录取时期,教学的主要内容多为四书五经等,基本上和农业生产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当时各地考试内容都一样,并没有什么城乡的分别,然而新式学堂开始分专业学习就大不相同了。根据已有的数据显示,各类学堂中学的是多是法政、医学、工业、商业和外国语等专业,从他们的职业也能看到巨大变化。如:《阜宁县新志》职业表中,职业分为党务员、公务员、学生、律师、工程师、会计师、医生、记者、电务员、邮务员、路员、农人、商人、负贩、矿工、工人、劳工、警察、伶人、杂业等23项⑨。也就是说:新式学堂教授的内容大部分只能在城市才有发挥的余地,它教育出来的是适应城市生产生活的知识分子人群,在城市中才能生存,农村已经不适合他们,很难为其提供相应的职业,所以大量的士绅都选择到城市去读书和谋生。在新的社会环境变化和新式教育推广的前提下,传统士绅数量只能是越来越少,而乡村新式学生读书心态的转变,也使他们纷纷离开土地。这样,原先作为乡村权力中心的士绅和其后备补充力量的新式知识分子就大量的流失,旧有的权力机构核心破碎。

三、乡村权力“新中心”的出现

伴随着城乡差距的扩大,乡村原来传统的士绅阶层到城市谋生,呈现“权力真空”现象,权力被土豪劣绅所替代,促成了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新的中心”开始管理乡村。

首先进入权位“新中心”的便是以前的边缘人物:官吏和地保,他们大都拥有较为丰富的从政经历,只是之前从政时由于传统士绅阶层的压制而没有充分发挥。随着传统权力阶层的离开,他们便抓住机会很快的填补了“权力真空”。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20世纪初,随着政权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机构需要各种资源来维护、巩固这种管理模式。基层政权的所在地乡村很快就成为国家政权诈取的主要对象,而征收赋税和摊派则是当时最重要的工作,国家政权急需寻找最合适的乡村管理代理人,而这些最初的权位“新中心”能满足其需要,就形成了“赢利形经纪”模式。杜赞奇站在“权利文化网络”的角度分析:“在国家政权现代化进程加快时,摊派加重,打破并破坏了原来的文化网络,使原来保护型经纪人退出村庄领导职位”⑩。从而这种新的模式在乡村占据了主导地位。

其次,就是从士绅中分化出来的劣绅。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绝大部分的士绅都进入城市谋生,而剩下来的一部分由于难以再像以前一样生活。也正如刘大鹏所说“同时随着乡村日渐衰败,他们为了谋生和流氓、恶棍一气,武断乡曲。清末特别是民国时期地方官员“最堪优虑者,厥惟士绅不安于其乡”。这时士绅素质却不断恶化,“非是劣拎、土棍,即为败商、村蠹,而够绅士之资格者各县皆廖廖无几”。?这种现象在科举制度废除后较为普遍。如:早在废科举当年,前引《中外日报》的文章便认为:“废科举设学堂之后,恐中国识字之人必至锐减。而其效果,将使乡曲之中,并稍识高头讲章之理之人而亦无之。遂使风俗更加败坏,而吏治亦愈不易言。” ?鲁迅在1907年便观察到“事权言议,悉归奔走十进之徒,或至愚屯之商人,否亦善垄断之市侩,特以自长营猾,当列其班”。占所谓专制统治不过一独夫,今则“顿变而为千万无赖之尤。民不堪命矣”,连论“兴国”。?

传统士绅阶层流向城市,加速了乡村权力“新中心”的出现,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乡村基层权力的结构和人员来源。“新中心”的权力结构一改传统上士绅在社会管理占较大比重的格局,使新的土豪劣绅在乡村中的权位和话语权占据主导。与此同时,围绕权力“新中心”的人员来源也发生了转变。传统士绅和新式知识分子大量流入城市,使乡村中读书人的数量急剧减少,相应的,之前被传统士绅阶层压制的官吏、地保、土豪劣绅等成为基层权力的主要来源。乡村中“土豪”、“土棍”、“土劣”等用语日渐普及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种现象。

结语

通过研究科举制的废除与传统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我们可以发现:科举制的废除对于乡村的消极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大于积极影响的,尤其是对于乡村权力机构运行的巨大影响。它引起了整个社会管理能力的弱化和民国时期社会阶层信仰中心的缺失,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使农村原来大部分传统的士绅到城市寻求生存,呈现“权力真空”现象,权力也大部分被土豪劣绅所替代,促成了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所以我们更应该用辩证的角度和思辨的方法来研究科举制废除给乡村带来的影响,关注乡村社会的发展。

注释:

①②费孝通. 乡土中国 [M]北京:三联书店,1985,第51页,第9页。

③张仲礼. 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史作用的研究[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第231页。

④《举人李蔚然请变通整顿学务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85页。

⑤刘大鹏:《退想斋日记》,1921年2月16日,第286页。

⑥庄俞:《论小学教育》,《教育杂志》第1年第2期(宣统元年二月),第112页。

⑦彭湃:《海丰农民运动报告》,《中国农民》第1期((1926年1月),第54页。

⑧黄炎培:《中国教育史要》街务印书馆,1939年万有文库本,序台第6页,第144页。

⑨杨齐福:清末废科举制度的文化效应[J]7.中州学刊,2004,(2).

⑩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第149页

?刘大鹏:《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22页。

?《论废科举后补救之法》,《东方杂志》第2年第11期,第252页(栏页)。

?鲁迅:《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46页。

參考文献:

[1]费孝通. 乡土中国 [M]北京:三联书店,1985。

[2]王奇生:《民国时期乡村权力结构的演变》,《中国社会史论》下卷。

[3]刘大鹏:《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

[4]罗志田的《科举制度在乡村中的社会后果》(《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5]刘绍春的《科举制废除以后遗留的问题及考试制度的重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年第6期)。

[6]杨齐福的《清末废科举制度的文化效应》(《中州学刊》2004年第2期)。

[7]侯艳兴《科举制度的废除与乡村社会变动》 (《中国农史》2006年第3期)。

[8] 彭湃:《海丰农民运动报告》,《中国农民》第1期((1926年1月)。

[9]《举人李蔚然请变通整顿学务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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