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的动物分类学成就概述

2017-08-20 03:06蒋梅兰
生物学教学 2017年8期
关键词:本草纲目李时珍命名

高 枫 蒋梅兰

(浙江省金华教育学院 321000)

明朝李时珍于1578年所著的《本草纲目》是一部药物学巨著,全书约190万字,共有52卷。其中39~52卷记载了444种动物药[1],并对相关药用动物作了详尽的描述和独创性分类,这些独创性的研究工作以及其显现的认识已与近代动物分类的科学原理相近,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优秀分类著作之一[2]。

本文概述《本草纲目》蕴涵的动物分类体系、动物命名、动物鉴别与分类三方面的科学内涵,以进一步阐明《本草纲目》在我国传统生物学发展中的巨大贡献。

1 创立“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的动物分类体系

1.1 “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的动物分类体系的传承性和基本框架 动物分类体系是对已有动物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门别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能反映动物物种或动物类群之间亲缘关系和进化过程的体系。这种分类体系能够反映动物在自然界的相互关系。

科学分类体系的建立依赖于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正确的分类思想以及对动物种类的正确鉴别。在明代以前,有一些著作,如《尔雅》、《考工记》、《时则训》、《周礼》等对所记录的动物尝试过分类。例如,《尔雅》将动物分虫、鱼、鸟、兽和畜五物;《考工记》将动物分大兽五类(脂者、膏者、蠃者、羽者、鳞者)和小虫三类[3];《周礼》将动物分为毛物、羽类、介物、鳞物和蠃(luǒ)物等[4]。但上述古代著作没有明确阐述动物在整个自然界中的位置,记载的动物种类数量也十分有限,更没有阐明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而李时珍在编著《本草纲目》时,一方面承袭了古代“五行学说”的自然观以及当时社会的“等级层次”思想[5],另一方面在总结前人对动物分类描述的基础上,首次将收录记载的大量药用动物作为一个完整的内容加以专门论述,且将药用动物按自然界从无生命到有生命、从低级到高级编排在矿物、植物之后,并创造性地将《本草纲目》记载的相关药用动物系统地分成六部十八类,从而第一次在历史上建立了“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的动物分类体系(表1),实现了动物分类认识的突破性飞跃。

由于《本草纲目》是一部注重药用理论的著作,因而表1中有些“种类”实际上是动物体的组成部分或动物产品等,并非是动物。但鉴于药用价值的重要性,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仍将其作为“种”加以论述。例如,虫部卵生类(上)二十三种中包括“蜂蜜、蜜蜡、蜂子”等;在鳞部之四无鳞鱼类二十八种中列入了“鱼脂、鱼鳞、鱼子”等;兽部之一记载有二十八种,包括“酪、酥、阿胶、狗宝、诸血、六畜心、六畜毛蹄甲”等;人部记载的三十七种包括“人血、人汗、耳塞、头垢”等具有药用价值的人体组成成分或分泌物[1]。需要指出的是,各种报道或著作对《本草纲目》记载的动物的归类及各类动物的种数存在差别[4,6,7],但《本草纲目》所创立的分类体系仍不失为中国古代最为完整、先进的一种动物分类体系。

表1 《本草纲目》相关药用动物的分类体系[1]

1.2 “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动物分类体系的编排特征 对李时珍创建的动物分类体系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的编排特征:

1.2.1 “部”阶元依动物身体结构的复杂程度排列 该阶元的排列首先涉及“虫”“鳞”“介”部的低等类群,再涉及“禽”“兽”部这样的高等类群,最后涉及人部,反映了《本草纲目》具有初步的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等级排列这样一种自然进化观。李时珍认为:“虫乃生物之微者,其类甚多,其外骨、内骨,能却行、仄行、连行、纡行”,且能“脰(dòu)鸣、注鸣、腹鸣、胸鸣”,是由“卵、胎、湿、风化生而来”;鳞部是“类虽不同,同为鳞也”;介部“乃具有甲、甲壳和介壳之水族”;禽部和兽部分别是“二足而羽”和“四足而毛”之总称[1]。“部”这一等级阶元的差异还是显著的,可以认为它相当于现代分类系统中的“纲”。李时珍以“部”为纲,以“类”为目,在“部”分类阶元下依据动物的生殖方式、生境、习性和形态特征等进一步分成相应的类别,并设“类”这一分类阶元。

1.2.2 “类”阶元以共性特征为基本依据划分 例如,禽部下有“山禽、原鸟、林鸟及水鸟”等四类,“山禽咮短而尾修,水禽咮长尾促。” 这与现代鸟纲可分为六大生态类群(水禽、陆禽、鸣禽、攀禽、涉禽、猛禽)相似;“虫”部下按生殖方式分为卵生类、化生类、湿生类三类;“兽”部下按习性、功用,分为畜(豢养者)、兽(野生的)等。李时珍明确指出:“猴类、猿类渐肖于人,寄寓山林,故曰寓属”,将“野人”(狒狒)列入怪类,并把怪类放在寓类和人类之间。这充分体现了李时珍对人类在自然界中地位的认识。可见,“类”这一分类阶元,堪比现代动物分类学中的“目”分类阶元,是有事实依据的。因此,《本草纲目》“类”概念的内涵已经具有共同性特征的属性。基于这一逻辑,李时珍将不同动物依据“以类从之”的方法把所记载的各种动物列入不同“类”分类阶元之中,从而确立了各种动物在其分类体系中的位置。在“类”这一阶元下,不仅记录了众多有共性特征的动物种类,而且还对每种动物的名称、形态、行为等特征及其药用功能进行了详尽描述,为后人留下了极其宝贵的药用动物科学内容。

1.2.3 “种”分类阶元之下显现“亚种”分类思想 《本草纲目》虽未明确提出种分类阶元之下的“亚种”的概念,但其分类思想是有所反映的。如将虱分为人虱和阴虱,人虱又再分为身虱和头虱,并认为“头虱黑,着身变白,身虱白,着头变黑,所渐然也”。这其中的描述就蕴涵了“亚种”的概念。它与现代分类学关于虱的分类描述近乎一致:“寄生于人体的虱子有两种,即人虱和阴虱,两者不但不同属,甚至也不同科,人虱属于人虱科,而阴虱属阴虱科。人虱又因在人体寄生部位的不同,可分为两个变型或亚种,即体虱和头虱。[8]” 又如,《本草纲目》指出,“狗类甚多,其用有三:田犬长喙善猎,吠犬短喙善守,食犬体肥供馔。”即明确分析狗因用途不同存在不同的品种。再如,“黄羊有四种,黑尾黄羊:生沙漠,低小细肋、独居;黄羊:生野草内、或群至数十者;洮羊:生临洮诸地,甚大而尾似鹿者,大者重百斤,大如驴;另一种出南方桂林者,与鹿相近也。[1]”(据考证,后两者不是北方的黄羊[9])这也反映了李时珍对黄羊的不同地理分布形成亚种的初步认识。

1.3 “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动物分类体系的创新特点 李时珍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动物分类做了大胆创新,他并不停留在实际效用的分类上,而是进一步根据动物形态构造的特点,将动物从低等(贱)到高等(贵)进行分类,以部统类,以类统种,井然有序。正如李时珍所述:“旧本诸虫、鳞、介不别,或虫入木部,或木入草部。今各列为部。……从微至巨也。……次之以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以贱至贵也。” 这种“部、类、种”动物分类体系已近于自然分类。从动物分类学发展经历看,早期的分类工作,仅仅是出于实用目的,如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历史》中将动物分为赤血类和无血类。近代生物分类学的奠基人林奈在其《自然系统》(1758年第十版)中将动物分成四足类、鸟类、两栖类、兽类、昆虫类 、蠕虫类[10]。可见,李时珍关于动物的分类方法不仅比林奈要早一个多世纪,且内容上也未必逊色。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林奈的分类系统先进性体现在对分类阶元的概念给予了明确定义及区别,并规范了界限划分的标准[11],而李时珍则由于编撰目的的局限,《本草纲目》中动物的分类在标准、阶元定义上未加明确规定,以致在分类体系中有不同类、部的动物混淆的情况[6]。另外,李时珍已有“科”“属”分类阶元的认识萌芽,如“鸡类甚多”“鸡属甚多”“其类颇繁”“雉类甚多”“螺,蚌属也”“蝉类甚多”“兽部分鼠属、寓属”“蜜蜂、土蜂、大黄蜂、木蜂为同科”等描述都体现了这种创新思想。再如“白鹇出江南,雉类也。” “山鸡、锦鸡,盖是一类,不甚相远也。大抵皆雉属也。” 按李时珍的分类观,它们隶属于禽部原禽类的雉类,雉属。可见,雉类就是“雉科”的意思。但“科”“属”的概念还停留在类别之意,尚未将其明确地构建到动物分类体系中。因而在“部、类”分类阶元之下的“科”“属”“类”这些概念在《本草纲目》中是互通的,在内涵上仍为同类的意思,还没有独立反映分类层级上的差异。因此,这是《本草纲目》这本巨著在分类体系的分类阶元设置上的缺憾之处。尽管如此,《本草纲目》所创立的“部、类、种”分类体系对明代之后及世界动物分类学的发展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2 丰富了我国古代动物的命名方法

动物种的命名是动物分类学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分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常需解决的问题。动物种的命名反映了人们对动物的认知程度,尤其是用恰当的边旁或字冠来表达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我国古代自文字记载开始就有了动物命名。最初对动物的命名是通过“形声”命名方法来表达动物特征的。如鲫、鲤、鲢、鳙、鳕,从形旁即可知道它们同属于鱼类。同样,以“虫”“犭”等形旁组成的动物名称中都已蕴涵了“类”的朴素的分类知识。这种动物命名方法在《本草纲目》中不仅得到了保留沿用,而且被进一步丰富、深化、拓展,从而使《本草纲目》对其记载的动物名称的命名更加准确、科学,其中不少动物名称和一些动物命名方法仍沿用至今。

2.1 《本草纲目》动物命名的方法 纵观《本草纲目》动物命名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以形声命名:如獐、猫、蝼蛄、蜈蚣、鳗鲡、鲥鱼、鹳、鹤、鸳鸯等动物的名称,均体现了形旁代表动物所属之类别,声旁代表其读音的特点。这种命名方法具有直观分类观念,通过造字命名反映了对该动物分类地位的认识。②以形态命名:如地鳖“形扁如鳖,故名土鳖。”雀“短尾小鸟也,故字从小,从隹。隹,鸟之短尾也。” ③以栖息环境命名:如蛭,按其生活的不同环境分别命名为水蛭、草蛭、石蛭、泥蛭等。又如“春食芫花为芫菁,夏食葛花为亭长,秋食豆花为斑蝥,冬入地中为地胆。随其所居,所出之时命名尔。”④以体色命名:如白蚁“即蚁之白者。”“青虾、白虾,以色名也。”黄羊,“羊腹带黄,故名。” ⑤以行为习性命名:如鵰、鹫、隼、鹰,言其击搏之异也。又如鼹鼠,“田鼠偃行地中,能壅土成坌,故得诸名。”⑥以象形字命名:如鼋,李时珍曰:“字象其头、腹、足、尾之形故名。” ⑦以象声(义)命名:如喜鹊“鹊鸣,唶唶,故谓之鹊;灵能报喜,故谓之喜。”“石龙子,此物生石间,能吐雹,可祈雨,故得龙子之名。”

2.2 《本草纲目》动物命名中对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的创新处理 《本草纲目》中动物的命名方法不但灵活、多样,而且对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做了创新处理。李时珍在动物命名时,为防止同种异名,同名异物现象,进行了大量的动物种名的更正与统一工作,如将“刀螂、拒斧、不过”等名统一于“螳螂”名下。又如石蚕“《本经》石蚕,《别录》石蠹,今观陈,寇二说及主治功用,盖是一物无疑矣。又石类亦有石蚕,与此不同”,指出此处石蚕乃指沙虱即水中虫耳,与“石部”记载的石蚕为同名异物。同样,古时蝼蛄又名蟪蛄、石鼠等。李时珍认为:蟪蛄同蝉名,石鼠同硕鼠名,皆名同物异。再如“芫菁、斑蝥、亭长、赤头,四件样名不同,所居所食所效亦不同”,但李时珍在考证前人诸家所言后认为“自是一类,随其所居,所出之时而命名尔”,属同物异名现象。不过李时珍这一结论为误认,这四种其实是不同的动物[12]。这种名物考订工作实为定名辨物,它和分类认识是有关联的,至今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更为重要的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创造性地把动物名严格区分为正名与别名。在各种动物名称记载中首标正名为纲,附释名为目,且以最早记录或常用之名为正名,其余都列为别名,记于“释名”之中,使人一目了然知晓动物名称的由来,利于明辨动物名称之是非。这种命名规则与现代《国际动物学命名法规》中规定的优先律相近似,即任何分类单元的正确名称应为最早出现的名称。

由此表明,《本草纲目》中动物命名方法中的正名与别名之分与优先律具有异曲同工之妙,闪耀着李时珍科学分类思想的光辉。

3 精心选择特征阐释动物类别

《本草纲目》不但精心选择动物的形态特征作为依据,而且运用动物的行为、生态等特征进行动物的分类。

3.1 以形态特征为依据进行动物的分类 《本草纲目》基本上遵循属性相同或相似者归为一类,同时还注意到种类之间存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差别。例如,胡蜂和大黄蜂均有共同特征“嗅花以须代鼻,采花则以股抱之”,然而两者又是“乃一类二种也,大黄蜂色黄,胡蜂色黑”[1]。又如《本草纲目》认为蛾、蝶同类“皆四翅有粉,如嗅花香,以须代鼻,它们皆为幼虫至老蜕皮而为蝶、蛾,如蚕之羽化一样”。但同时又指出了蛾与蝶之别:“大曰蝶,小曰蛾;蝶美于须,蛾美于眉”。再如对蜻蜓类的区分,李时珍曰“大而色青者曰蜻;蜓,小而赤者,名曰赤卒,小而黄者,江东名胡黎。”可谓一目了然。在鱼的分类中,《本草纲目》采用了形态上的特征:鳞的形状、数目,口与颌位置关系,尾鳍状态,体色等,如对鲤鱼的描述:“其脊中鳞一道,从头至尾无大小,皆三十六鳞,每鳞有小黑点”。而在某些鱼的分类中,又深入到以内部解剖特征来鉴定,如认为石首鱼“其形如白鱼,扁身弱骨,细鳞黄色如金。首有白石二枚,莹洁如玉” 。这与现代“石首鱼科”的鉴别特征(头骨有耳石二枚)基本一致,对鱼类的分类学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2 运用行为、生态等特征进行动物的分类 如蟾蜍与蛤蟆,“前者形大,背上多痱磊,多大人家下湿处,行为缓,不跳,不能鸣;后者居陆地陂泽间,形小,皮上多黑斑点,能跳接百虫,举动极急,二物虽一类,非一物明矣。” 这与现代两栖动物关于蟾蜍与蛤蟆的分类观点一致,蟾蜍属蟾蜍科、蛤蟆属林蛙科,两者隶属不同科。再如蛭,按生态环境可分为水蛭、草蛭、石蛭、泥蛭;又如蜜蜂有三种,“一种在林木或土穴中作房为野蜂;一种人家以器收养者为家蜂,并小而微黄,蜜皆浓美;一种在山岩高峻处作房,即石蜜也,其蜂黑色似牛虻。三者皆群居有王。王大于众蜂,而色青苍。”再就“蝉”的分类,李时珍指出:蝉类甚多,可按蝉鸣的季节区分,夏鸣的蝉有蚱蝉、螗蜩、茅蜩、蜋蝉;秋月鸣的蝉有蟪蛄(昭蟟),寒蜩(寒蝉);四季不能鸣者为哑蝉。接着再借助于形态特点可进一步识别夏鸣中的蝉类:大而色黑者,蚱蝉,头上有长冠者,螗蜩,小而色青绿者为茅蜩,具五色者蜋蝉。在秋鸣的蝉类中,色青紫者,蟪蛄,小而色青赤者,寒蜩。运用这种方法,李时珍将近似动物种的鉴别工作化难为易。对现代人来说,要准确区分这些不同种的蝉也并非易事,因为从现代分类学上看,上述蝉类的不同种均属于同翅目的蝉科。可见,《本草纲目》对动物种类的鉴别、分类,无论是在研究的动物种类数目上还是其分类的科学合理性上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正如郑作新所说,回顾整个动物分类学的发展,我国在这阶段(鉴别物种阶段)贡献最显著的工作,当推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13]。

4 结语

《本草纲目》不仅记载了丰富的动物种类,形成了多种正确的动物名称命名方法,而且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类、种”三级分类阶元的分类体系。同时还进一步尝试种下的分类 ,并在动物种的分类、形态、行为等方面的描述也有较大进展,有的已与近代动物分类水平相近。它使我国古代的动物分类学得到很大的提高与发展,是我国生物学史上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标志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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