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艳艳
摘要:2017年作为国家十三五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一年,高等教育事业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优异成绩。坚持国内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工作,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同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是当前高校管理工作中最为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学校财力,合理配置资源,高校财务管理推行了会计委派制。
关键词:高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委派制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优秀的专门人才,对当前社会经济建设、国际科技进步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2017年国家颁布的教育改革工作要点,高校建设过程中不但要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根本导向的人才教育结构优化工作,更加要注重对高校自身质量控制体系和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机制的改革及完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了高校规模的扩大和高校内经济活动的增加,如何实现高校资金的有效运转、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对高校发挥其在人才教育和培养上的作用有着至关紧要的意义。因此,为了加强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应对高校财务内造假账、隐匿收入和虚报账目等致使学校利益受损等问题,部分高校开始逐步引入会计委派制度对会计相关工作秩序进行整理和整顿,在督促财务部门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高校实施会计委派制背景
所谓高校的会计委派制度,指的是通过高校财务部门向高校所属的院系、学校后勤集团及校办企业等部门进行会计人员的统一委派。目前,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了许多院系,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财务人员派驻到不同院系,负责各个院系的具体财务工作。通过派驻会计的独立核算对高校下属会计核算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其经营和资金运营活动。高校通过会计委派制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实现对下属核算单位经济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下属单位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能够按照高校当前的财务规章制度运营,同时实现对高校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统一调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内专业型人才需求缺口的不断扩大,在国内鼓励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下,高校在发展和建设上的经济活动和资金量在不断增加。一些高校在开设二级学院、校办企业或引入后勤集团分包管理工作后,高校財务对该部分下属单位的监管能力不断削弱,导致了个别单位中存在私设小金库、资金不入账、乱收费现象严重等问题,给高校资金安全和学校声誉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引入高校财务会计委派制度,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加强高校对下属单位的会计监督能力,通过独立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下属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加强当前高校的学校廉政建设、维护当前高校的财经秩序和经济纪律,保证了财务相关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高校会计委派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会计独立性受限制
在实施委派会计工作中,由于会计人员的个人道德和职业素养良莠不齐的原因,高校财务部门中存在着派驻会计的职业道德和逆向选择的风险。由于其承担着双重身份,派驻会计虽然行政关系、人事关系不在二级单位,但其工作关系却在二级单位,容易被二级单位的利益诱惑。尤其是当派驻会计在工作中发现高校财务利益同二级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一旦派驻会计收到二级单位的利益诱惑,就容易发生通过制造假账、盲目审核等方式,以损害学校财务利益为前提保全二级单位利益的情况出现。
(二)会计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下属二级单位的数量在不断增多。但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派驻会计的队伍也逐渐变大,导致实时变化的国家政策无法及时传达到每位派驻会计人员,高校情况复杂,各二级单位的核算特点不同,派驻会计短时间内无法对其财务状况了如指掌,最终导致对经费的执行标准不一致。由于这种特殊的派驻会计管理情况,导致了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单位进行的会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学校财务部门掌握的下属二级单位的信息同二级单位实际的会计信息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对称现象,无法彻底改善当前高校财务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三)派驻会计重核算,轻管理
当前高校二级单位较多,情况复杂,各院系的特点也不相同,有些学校没有制定出相应的二级院系的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学校向二级院系派驻会计人员后,派驻会计只忙于应付二级院系的报账核算,派驻会计成为二级单位的报账会计,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
(四)派驻会计重服务,轻监管
派驻会计本着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服务意识很强,大多为所在二级单位着想,支持与配合单位领导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二级单位经济效益,派驻会计的双重身份导致其对二级单位不合法收入、不合理支出、不合规定的凭证、单据视而不见,甚至还为其出谋划策,变相成为合法合理的经济业务。派驻会计这种工作方法严重违背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同时也给高校财务信息和财务系统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三、完善及推广会计委派制实施的方式
(一)正确处理一、二级单位财务关系,明确委派会计责任主体
由于派驻会计到二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其作为高校财务部门的代表行使会计监督权。因此,为了保证派驻会计在工作中坚定不移的保障高校资金安全和财务利益,在向二级单位派驻会计过程中,要对派驻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但要让派驻会计正确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同时还要发挥高校相关制度在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道德操守上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二)建立健全委派制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有效的制度建设是高校实施会计委派制管理工作的基础性保障。因此,在高校当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向高校二级单位派驻会计进行核算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财务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高校会计委派制管理及责任制度,让在二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例如,在高校向二级单位派驻会计时可采用定期轮岗、加强培训、统一派驻人员的薪酬等方式,并拟定所在单位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方便派驻会计对其各项收支内容进行核算和监督。
(三)加强对高校派驻会计监督与管理工作
为了实现会计委派制对高校二级单位财务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工作,派驻会计应根据二级单位的实际经营与资金情况,对其财务预算、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年度决算及资金分配方案、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重要经济合同等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工作。因此,高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审核项目的不同,加强对派驻会计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对二级单位财务考评工作和派驻会计的定期考核加强对高校派驻会计在实际财务核算中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保证派驻会计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真正起到对高校二级单位财务的监管工作。
(四)在派驻会计中引入有效绩效管理制度
通过提升派驻会计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积极性,能够有效地降低派驻会计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帮助高校二级单位瞒报、假造会计信息的风险概率。因此,高校财务部门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同时,要将绩效考核责任管理机制引入到派驻会计群体中,通过对派驻会计人员在二级单位财务核算和审查过程中的职责进行量化、条款化和明确化,并对派驻会计开展日常、月度、年度等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察等方式,对派驻会计的工作成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根据书面报告评价结论,对派驻会计的福利待遇、奖惩、续聘及解聘等相关工作进行管理,防止派驻会计群体中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保障高校财会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资产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吴凯敏.探讨会计委派制作用与加强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6(20):243.
[2]杨程程.我国高校会计委派制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6(15):127-128.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