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玉
在云南省路南县(1998年更名为石林县)文化馆武庙后墙上,有一块高1.7l米,宽0.63米的青石碑,正中楷书大字如拳“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落款“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日路南县各机关暨全体民众立。”
这个叫许良安的人,于1943年4月怀揣县长委任状,兴冲冲踏上了路南大地。新官上任三把火。可许良安只用了两把火,就将自己“烧”进了历史垃圾堆。
第一把火是大肆搜敛钱财。1943年,路南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在距县城5华里的大乐台旧村和东海子村之间有座普家坝,两村村民为了多蓄水,将大坝加高了3尺。5月13日,许良安到普家坝视察,不仅勒令挖掉新加的3尺坝土,还强令将旧坝也下挖5尺。这一野蛮行径,激起村民的强烈抗议,许良安遂命令跟班警察将“带头闹事的刁民”绳之以法。当下,有8名村民被强行抓走。
村民赶紧凑钱赎人。经打点,保释出4人,另4人則被严刑拷打后押入县牢。后在村民苦苦乞求下,许良安承诺“交纳5万元保释金立马放人。”
许良安到任不到半年,就以贪污、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将“国币”150余万元敛入腰包,相当于路南县其时财政年收入一半还多。
第二把火是打击进步力量。1943年11月23日深夜,许良安带着警察突然闯入路南中学,抓走了两名进步教师。全校师生忍无可忍,结队高呼口号“路南人民团结起来,打倒贪官许良安!”市民们闻讯纷纷赶来声援。在路南中学校长杨一波的带领下,民众将县衙团团包围,要求释放被抓的两名教师。
许良安不仅不接受群众的正义要求,反而在县衙门口增加岗哨,并指使警察殴打学生,致使11人受伤。如此法西斯暴行,让已经点燃的怒火骤然腾升,人们夺取了警察武器,呼啸着冲进县衙。许良安见势不妙,趁夜色从狗洞出城遁走,从此销声匿迹。
抗暴风潮迅速席卷全县,震动省垣。为平息民怨,省政府对许良安撤职查办。昆明市各阶层对路南人民的斗争给予了广泛支持和高度赞扬,闻一多先生评价说:这是“值得赞扬的不朽业绩,大长了群众志气,大灭了反动贪官威风,为路南这一名胜之区增了光”。
为纪念这一历史性事件,1944年1月10日,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块“遗臭碑”——“贪官许良安遗臭碑”立了起来。碑文写道:“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有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碑文记下了许良安的贪污事实,并配有对联。
石头持重无言,一旦刻上文字,即使历经千年风雨也难以抹去。贪官许良安被永远订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它让为官者知道:执政为民,民心所向。掌权为己,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