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柯均
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它的展现不是一触即发,更多的是舞者自身表现所营造阐述的部分。只有舞蹈演员成功的调整好自身的心理因素,才能更准确地流露出舞蹈作品本身的特质,实现作品诞生的意义。
心理因素,是人的内心对存在事物的主观感受,它是活着的心理过程,在变化的地域、环境等特质的影响下,它是最稳定、最直接的表达。
舞蹈演员是作品的展现,他不仅要具备扎实的舞蹈功底,更应具备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舞台控制力,而这些能力都要依托于舞蹈演员强大的心理素质。由此可见,舞蹈演员的肢体情感是由心理因素所控制的,而心理因素又增强了舞蹈演员的肢体表现力,是演员肢体的奠基。它二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统一体,更坚定了舞蹈艺术有血有肉的发展轨道。
舞蹈演员心理因素受外界环境、地域等条件不断影响在内心形成的。演员在舞台上进行表演,受到特定场合、氛围的限制,面对观众,心理因素是舞蹈演员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地提高舞蹈演员的心理素质,才能从中获得最大的心理能量,从而更好地促进舞蹈演员从舞蹈感觉、舞蹈思维、舞蹈意象、舞蹈情感等方面着手,用身体刻画出最真实的舞蹈作品。
在舞蹈表演中,舞蹈演员必须组织协调、周密配合身体的各个部位,用肢体展现出事物的风格和特色。但是由于舞者存在自身差异,要想深刻的演绎和诠释舞蹈作品的内容,就必须要建立在理解事物内容、掌握事物发展趋势、把握事物形象、体会事物特点的基础上,全身心的投入,用肢体呈现舞台作品,是舞蹈演员的责任和义务,更是舞蹈演员传播艺术、发扬艺术的有利途径。
舞蹈演员实现作品的场所主要是舞台,舞台是多变的、灵活的,具有挑战性、创造性的,因此,应变能力与情绪掌控度就要求演员能迅速地处理舞台突发事件,以高度敏感的心理素质,随机应变去适应变化多端的舞台效应。
舞蹈演员在表现舞蹈作品时,要准确地切合主题,融入舞蹈背景,用可塑性极强的肢体张力,震撼并且自如的流露出舞蹈作品独具风格的内涵价值。心理因素塑造舞蹈演员体现作品的内涵,它不仅使舞蹈作品有了更深远的意义,还使舞蹈作品有了价值,这种价值逐渐升华为生命的艺术,成为经典,传递着艺术信息。
心理因素控制行为,是心理活动的累积。只有不断地去刺激人的认知、决策和控制力,才能引起习惯性的条件反射,增强神经末梢的灵活敏感度。介于这种条件下,我们更应当增强舞蹈演员身体机制的各项训练,反复创设情境,模拟场地,提前预设好将会发生出现的各种问题。
我们不仅要努力克服表演过程中所遇到的挫折和困难,还要注重自身实践能力的应用,更多地去寻求表演实践的机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激发舞蹈演员内心执著坚定、永不言败的乐观精神,也才能展现出坦白真诚的舞蹈作品。建立自信是对舞蹈的肯定,只有真诚的与艺术交流,才能诠释出艺术最强大的生命力。
几分钟的舞台呈现,需要舞蹈演员私下无数个日月的汗水与泪水的浇灌,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是每位舞蹈演员的必经之路。心理指导的作用,将舞蹈演员此时内心的怯懦、不满与抑郁都以口头对话、交谈的方式消耗出来。通过交流,有利于舞蹈演员意识方向的转移,从而更好地促进舞蹈艺术表现力的神采奕奕。
舞蹈艺术是运动着的、活着的生命,它在这个形形色色并且喧闹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最适合的位置。在这个位置中,艺术以实现幻想、超越自我的方式存在着,而舞蹈演员是它的展现,更是它的传达。一个完美的舞蹈作品是通过舞蹈演员身心关系共同支配的,可见,心理因素是构筑舞蹈演员肢体表达最直接的部分。良好的心理因素不仅能突出舞蹈特点、展现舞姿风格、升华舞蹈意境,而且更能够激发舞蹈演员在舞蹈学习中借鉴、汲取、创新的舞蹈意识。学以致用,为我所用,肆意地展现艺术不受拘束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