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关注文学翻译中思维风格的再现,选取后现代主义意识流小说《喧哗与骚动》及其两个译本为研究对象,通过挖掘原作隐藏的思维风格“痕迹”,研究作者通过主人公想要表达的真实想法,进而对比分析两个译本在词汇、句式和篇章三个层面对思维风格的翻译效果,探讨如何捕捉和传达文学作品的思维风格,使译文保持原作风味。
关键词:文学翻译 思维风格 再现 翻译效果
一、思维风格定义
思维风格是文学风格的一种分类,最早由英国语言学家Roger Fowler提出:一致的结构上的选择,把描述的世界切分成一个个模式,就产生了关于世界观的印象,即我所称的思维风格。[1]73BoaseBeier指出:文学翻译之所以可以看作是风格的翻译,是因为文章的文体风格使其具有文学性。[2]114作为风格的一种,Fowler称之为“任何有特色、表现个体精神自我的语言表达”的思维风格自然在文学翻译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翻译研究中的思维风格是“作者或叙事者或人物的世界观”。其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分析原文的语言特点,挖掘出作品隐含的意义,获得意外的收获,从而加深对原作的理解。读者和作为读者的译者都会经历这一解读过程。思维风格把读者带入到一种新颖的认知状态,使读者以新的视角审视世界。如果译者不能准确地捕捉到这种认知状态,那么译作对读者将不会产生与原作相同的效果。所以要想在翻译中完好地保留文学作品对读者思维的冲击效果,译者首先应该准确地捕捉原作传达和创造的认知状态。本文以《喧哗与骚动》的两个译本为例,探讨译本对原作思维风格的翻译效果。
二、《喧哗与骚动》介绍
《喧嘩与骚动》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作品,也是意识流派文学的代表著作。小说叙述了曾经显赫一时的康普生家族唯一的女儿凯蒂与美国北方的一个男人私通,有了身孕后不得不与另一男子结婚,婚后被丈夫发现隐情惨遭抛弃,留下了私生女离家出走。整部小说前四个部分分别以凯蒂的小弟弟班吉、哥哥昆丁、大弟弟杰生和康普生家的老黑奴迪尔西为叙述视角,最后一个部分以传记形式对康普生的家族史进行记录。福克纳打破了传统的叙述方式,创造性地多角度叙述,使故事和人物更加立体,也便于读者身临其境。作者刻意创造出的多角度叙事,隐藏着作者想要通过各个叙述者而表达的真正意图,蕴含着整部小说的主旨,让这部小说具有无限“挖掘”的可能。翻译这部文学作品时,则要把握其隐含的“思维风格”,了解各位叙述者的“认知状态”才能再现原作的“风貌”和“精神”。
三、《喧哗与骚动》两个译本对思维风格的再现分析
本文选取由李文俊翻译的《喧哗与骚动》[3]和曾菡翻译的《喧哗与骚动》[4]两个译本。通过从以下三个层面对比分析二者对原作思维风格的再现,探讨文学作品思维风格的翻译。
(一)词汇层面
文学作品的思维风格体现在语言的字里行间,翻译时要把握作者精心描绘的每个词汇,准确得当地传达出作者意图,如:
例1
原文:Luster was hunting in the grass by the flow er tree.
曾译:拉斯特发现了一棵花团锦簇的大树,他在树旁边的草坪里找东西。
李译:勒斯特在那棵开花的树旁草地里找东西。
这句话节选自小说第一部分,以班吉为叙述视角。班吉是个先天性白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这点从作者的用词就可以體现,如作者用“flower”修饰“tree”想要表达的就是叙述者班吉眼睛看到 “开着花的树”直接就转化为直观感受描述出来,而不会过多修饰或者用文学性的语言表达出来。对比两个译文,李译把握了作者创作的心思,直译成“开花的树”,符合叙述者的心智水平,而曾译用四字成语“花团锦簇”不符合叙述者的认知状态。
(二)句法层面
小说的句法也蕴含着作者精心构筑的思维风格。如:
例2
原文:They took the flag out, and they were hitti ng. Then they put the flag back and they went to the table, and he hit and the other hit.
曾译:他们把插在草地里的小旗子拔了出来,打了几球。然后他们又把小旗子插回去了,来到高尔夫球场的发球台上,这个人挥杆打出一球,另外那个人也挥了一次杆。
李译: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接着他们又把小旗插回去,来到高地上,这人打了一下,另外一个人也打了一下。
这里反复出现了一个动词“hit”,“hit”常作及物动词,后面接宾语使用,有“打,击”的意思。但在这里,作者违背常规,将及物动词作不及物动词用,且在小说其他地方多处可见这种用法。作者不会在一部经典作品中误用语法,是别有深意之举。一方面,结合叙述者的认知状态,班吉的智力水平不懂动词的及物性、思维混乱、语言表达不清晰反而是符合常理的;另一方面,作者刻意不接宾语,不指明动作对象,增加了内容信息的模糊性,这也正是作者意识流写作手法的体现。无论是班吉的认知状态,还是意识流手法的运用,都是小说独具的思维风格。虽然根据上下文可推测这里班吉看到的是打球的场景,但要保留原作思维风格,笔者认为应遵循作者意图不译出宾语。曾译不仅译为“打球”,还将后两个“hit”具体化,译为“挥杆”,代替作者发声,但违背了作者意图;李译相对而言更忠实原作,后两个“hit”还原了原作风格,但第一个“hit”译为“打球”破坏了整体风格。
(三)篇章层面
如果说蕴含于词汇和句式的小说思维风格是作者的巧妙安排,那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则贯穿于一气呵成的篇章中,下面将从篇章层面分析两个译本在再现思维风格上的得失。
(1)重复手法的再现: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使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其中主要一个是重复手法。重复手法的使用加深了读者对于小说片段的深刻印象,重复是文体修辞常见的手法之一,通常出现在意识流小说作品当中,使文中人物形象更加具象化,加深读者印象。[5]84如:
例3
原文:“Here, caddie.” He hit. They went away across the pasture. I held to the fence and watched them going away… The flag flapped on the bright grass and the trees. I held to the fence.
曾译:“科弟,过来捡球。”那个人挥杆打出了一球。接着,他们横穿草地,越走越远。我全身都紧紧地贴在篱笆上,目送着他们走远……小旗子在生机勃勃的绿草坪和青翠挺拔的小树林之间随风飘扬。我依然紧紧抓着篱笆不肯放手。
李译:“球在这儿,开弟。”那人打了一下。他们穿过草地往远处走去。我贴紧栅栏,瞧着他们走开……小旗在耀眼的绿草和树木间飘荡。我紧紧地贴着栅栏。
在这一部分班吉的叙述中,作者重复使用“I held to the fence”表现班吉简单而混乱的思维状态。结合上下文语境可知,班吉不仅嘴上“哼哼唧唧”,他的意识也是重复颠倒。因而,这也是作者表现主人公思维认知和形象的方式。曾译前句译为“我全身都紧紧地贴在篱笆上”,后句译为“我依然紧紧抓着篱笆不肯放手”,不仅重复手法没有保留,甚至将“held to”译成两个不同意思,破坏了思维风格;李译意思上一致,但表达上前者用“我贴紧栅栏”,后者用“我紧紧地贴着栅栏”,也未能完整再现原作风味。
(2)内容的增译:由于原作意识流风格明显,加之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翻译时,在尽量不破坏原作风格的情况下,对于原作一些内容需要辅之以必要的补充才能更好地将小说思想传递给读者。如:
例4
原文:… If you dont hush, you know what I going to do. I going to eat that cake all up. Eat them candles, too. Eat all them thirty three candles. Come on, les go down to the branch…
曾译:……你要是还不肯闭嘴,你看我怎么收拾你。你信不信我把你的生日蛋糕全都吃掉?连蜡烛也不放过。把三十三根全都吞进肚子里。好啦,走吧,我們下去小河谷里找找看……
李译:……你还不住口,知道我会怎么样。我要把那只蛋糕全都吃掉。连蜡烛也吃掉。把三十三根蜡烛全都吃下去。来呀,咱们上小河沟那边去……
这段描写的面对班吉不停地“哼哼唧唧”,勒斯特有点不耐烦,先用吃掉他蛋糕和蜡烛来吓班吉再哄他的场景。勒斯特“欲扬先抑”语气的转折点落在“come on”一词上。对比两个译文,曾译巧妙地加了一个语气词“好啦”,将勒斯特对只有三岁智力水平的班吉说话的语气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表达自然,再现了原作场景。
但补充小说内容进行增译时也要注意上下文语境,不能破坏原文风格,如:
例5
原文:“Hello, Benjy.”Caddy said. She opened the gate and came in and stooped down. Caddy smelled like leaves…
曾译:“嘿,班吉。”凯蒂打了个招呼。她打开大铁门走了进来,她弯下腰来。凯蒂身上散发着一股闻起来像雨后树叶般的清香……
李译:“嗨,班吉。”凯蒂说。她打开铁门走进来,就弯下身子。凯蒂身上有一股树叶的香气……
曾译对内容进行了补充,但存在问题:其一,原文前后没有提到“下雨”相关的意境,增译为“雨后树叶般的清香”很突兀,没有依据;其二,班吉描述的都是直观感受,不会发散思维想象,增译内容也不符合班吉的思维方式。因而,不恰当的增译反而不利于原文风格的再现。
四、结语
如果文学作品是“一种思维产物”,那么我們就应该在这一产物中找寻创作者的思维痕迹,即原作的风格。[2]75文学作品是作者基于自身意图做出独具特色的选择结果;译文是译者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做出翻译选择的结果,连接二者的便是隐含在原作字里行间的思维风格。文学翻译中,译者应仔细挖掘作者苦心经营的思维风格“痕迹”,准确传达出作者和小说主人公的真实想法,让读者可以通过译文与作者和小说主人公进行交流。
参考文献:
[1]Fowler,Roger.Linguistics and the Novel [M]. London:Methuen,1977:73.
[2]Jean Boase-Beier.Stylistic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75,114.
[3][美]福克纳.喧哗与骚动[M].李文俊,译.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4.
[4][美]福克纳.喧哗与骚动[M].曾菡,译.北京:新星出版社, 2013.
[5]杨璐.从《喧哗与骚动》看福克纳的文体风格及其翻译[J].短篇小说(原创版), 2014(23).
(作者简介:汪玲玲,女,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笔译)(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