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妮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广,受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再加上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等因素,高职院校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阻碍了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而且还给高等教育事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清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
关键词:高职院校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干部 探析
随着办学自主权和办学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学研结合的拓展,高职院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广,受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再加上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等因素,高职院校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阻碍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在这种形势下,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主体,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分析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保证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本位回归,推进学校反腐败工作不断发展。
一、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社会腐败现象侵蚀影响。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在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面对社会腐败现象直接入侵,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对乏力。
(二)权力过分集中不受监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拥有更多的自主权,高职院校某些领导干部和職能部门的权力也随之变大。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对高职院校一些自主权使用尚缺乏制度规范,对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缺少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任性用权行为仍时有发生,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三)“权力潜规则”泛滥蔓延。随着“权力潜规则”的泛滥蔓延,人们对“权力寻租”现象的容忍力越来越强。在高职院校,很多腐败行为多以看似合法的名目出现,常见的形式有回扣、折扣、提成、好处费等,行受双方都觉得很“正常”,这给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腐败案件造成诸多障碍。
(四)“职务违规”和“职能谋私”滋生渗透。高职院校中滥用公共权力和部门职能的现象在利益驱动和权力潜规则的作用下呈现“职务违规”和“职能谋私”渗透发展的态势。这种渗透可谓无孔不入。如:科研经费管理漏洞突出,容易营私舞弊以及学术腐败丑闻不断等,这些以权谋私的行为严重阻碍了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履职不够全面。部分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侧重于开会部署、案件查处、总结文案等方面,对党风廉政教育、重大事项监督、信访受理等工作或重视不够或组织不力。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过多参与到一些具体业务的检查监督当中,直接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管理行为,不仅增加了工作量分散了工作精力,又混淆了责任边界,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看似忙碌,实际并未全面履职。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职不够主动,开展政治监督与纪律检查履职形式单一,指导检查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不够,开展调研和提出建议不多,在工作中还存在怕得罪人的执纪难情况,问责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纪检监察工作形式过于单调乏力。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形式通常缺乏创新,不能抓住重点。很多时候,监察工作就是简单地到现场监督检查,然后就是总结上报,工作流于形式,监察效果反馈差。查处案件也单单是就事论事,没有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处的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纪检监察的效能得不到全面有效发挥,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成绩。
(三)纪检监察自身队伍专业素质不够完备。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够优化、缺乏相应的培训机制和激励措施等问题。当前,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干部大多都是由从事纪律管理、学生管理的教师组成,对纪检监察岗位职责缺乏全面准确的定位和认识,法律素养、办案能力和文字功底等专业素质不够完备,以致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很难发现问题。
三、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方法探析
(一)抓教育宣传,发挥思想教育的基础作用。近年来高职院校发生的许多腐败案件警示我们,放松学习教育、放松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导致思想蜕变最终滑向腐败深渊的根本原因。因此,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规矩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抓制度建设,发挥规章制度的保障作用。纵观当前高职院校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虽然有腐败分子主观方面的原因,但客观上也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如何才能有效地应对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要求,关键要靠制度。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一个过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三重一大”制度、基建招投标等一些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不断健全完善,抓好落实;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建章立制予以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还要注意规章制度的系统配套,使得各项规章制度相互衔接,相互照应。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抓主责回归,发挥纪检监察的关键作用。执纪、监督、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主业。目前,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过多地介入具体业务的一线检查和全程监督,影响了主责主业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虚位”与“缺位”现象时有发生。因此,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理清监督与被监督的角色位置,充分理解被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权力,在实际工作中要找准位置,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具体来说,一是在履行职责上要严格监督执纪,充分发挥问责权限,不拘泥于形式,善于理清头绪,抓住主线,合理分配人力和集中精力,抛开不必要的包袱,破除各种干扰,揪出主要矛盾和问题,客观公正完成本职工作。二是在完善机制上要注重整合优化资源,协调和统筹好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系统中的各种力量,建立和完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其他党政职能部门参与的如纪检审计联席会议、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三重一大”督查联席会议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三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创新方法,灵活多变开展工作。传统的监督方法经过实践检验,不能很好地将工作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在新形势下,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主动创新,改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模式,利用有限的精力取得更多的实际效果。从老旧的“点对点”的监督工作方法,向重点突破,术业专攻转变;从定期定点检查向灵活多变的方式转变,要丢掉一劳永逸的思想,做到重复检查,多角度审查,多方位监督,做到灵活、务实、有效。
(四)抓自身建设,发挥干部队伍的核心作用。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因此,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干部的优化组合,要注意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层次化互补。纪检监察干部要尽量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和党性修养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规矩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更新知识结构,拓宽专业视野,提高纪履职尽责能力。三是深化管理机制,加强干部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对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四是健全奖惩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的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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