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涵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潜力开展了深入考察,报告提出: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精英化”特质突出,但研发人员明显不足,未来龙头企业在形成品牌、技术、经营方式、产品创新方面仍有相当大发展空间;财务制度设计有待完善,是否配备专职会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绩效影响显著;网络销售渠道拓宽,94.84%的經营者在家庭或经营场所中接入了宽带或实现了WiFi覆盖;金融政策支持缺乏,在一万平方公里范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取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仅为89.61个,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9.65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