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这样一群人,每天通过挖洞、放猎夹、下猎套等各种方式捕捉野生动物,有些动物“落网”后被逼着撕咬互斗,有些鸟儿踩中猎夹,人到场时已经被野兽咬掉脑袋,只留下残缺的尸体……而且这群人还对这些行为进行直播,并将其称为“打野直播”。
这样的“打野直播”出现在多家直播平台上,部分主播甚至拥有数十万粉丝。被猎捕的动物中,不乏竹鼠等“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主播们所使用的猎夹等工具,也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2017年3月11日,有媒体报道了网络主播直播捕猎野生动物一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随后,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转发该文并表示:“必须严厉打击涉嫌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嫌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各类直播平台的‘打野直播!”
多维解读
网络直播不能无底线
直播平台上从来不缺新鲜事儿,真是只有看客想不到,没有播客拍不出。日常直播已经不能满足吃瓜群众的围观热情,城里人的玩法也不再新鲜,反而村里的生活成了激发人们好奇心的源泉。2017年3月,农村里的“捕猎专业户”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打野直播”,引来万人围观。
且不论猎杀动物这一行为本身的道德问题,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打野直播”中的一些“乡间野味”可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捕杀的受保护动物;主播们的捕猎行为和采用的捕猎工具,也游走在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范围内,甚至存在刑事教唆的可能。网络直播的影响范围之广、影响力之深远,让我们不得不担心,不良的直播内容将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直播内容的边界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直播内容不能涉及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另一方面是直播内容不可以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成文法的更新频率永远跟不上快速发展、遍地开花的娱乐产业,甚至行业规范的树立,也往往需要付出若干次惨痛的代价。产业的问题不出在监管身上,甚至也不能让直播平台背锅。资本大量涌入的后果,往大了说,洗刷的是整个民族的文化层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若仅在其中问题明显的环节下猛药,病症永远无法根除。
网络直播仍存监管盲区
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如今2017年的春天已经悄然而至,但直播业态却并未逐渐朝着规范化、有序化的方向发展。直播从诞生之初就踩着法律的空白地带玩火,主播们为了赚取流量和眼球,不断突破底线。为此,多个相关监管部门都曾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监管,比如《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但这些法规、行政条例基本都存在细则不完善、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对于监管责任的分配也语焉不详。
由此可见,直播监管仍然存在着难点和盲点。直播自身的特性决定了监管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管理思路和策略。视频直播主要是信息的及时性和客观性,“先审后发”的传统管理方式必然不适应直播的新业态。直播平台对主播并没有素质或法律知识门槛的限制,平台本身对于主播们的监管也未能做到每时每刻、覆盖每一个人。新奇的直播内容往往能给人带来快乐,满足其猎奇心理,若想要通过网民举报而让直播平台对某个主播进行限制,也效果不佳。而新兴的文娱产业,从业者庞大且背景复杂多元,尤其“打野直播”的主要发布者来自农村地区。他们并不觉得玩弄动物是一种残忍,这自然和群体性的生活经验有关,但一旦这样的行为被直播所吸纳,并让发布者从中得到经济回报,那么所牵涉的问题就更复杂了。
时评佳作
治理“线上打野”功夫在线下
文/唐 伟
现在有这样一群人,每天通过挖洞、放猎夹、下猎套等各种方式捕捉野生动物,有些动物“落网”后被逼着撕咬互斗,有些鸟儿踩中猎夹,人到场时其已被野兽咬掉了脑袋,只留下残缺的尸体……而且这群人还对这些行为进行网络直播,称为“打野直播”。
对于那些主播来说,“打野”新鲜具有吸睛力,能最大程度达到吸粉之效。与此同时,还能在好玩有趣之余,打打牙祭赚点生活补贴,也算一举两得。不过,网络无罪,平台无过,那些本应受到保护的动物更是没有过错。相反,网络“直播打野”的场景越是喧闹,气氛越是热烈,越表明管束机制的苍白乏力。
“直播打野”的危害具有多重性,一者,此举有违公序良俗,具有教唆之嫌,如果场面过于血腥刺激,就会对未成人形成误导。在社会暴戾之气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纵容“打野”之类的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对部分人造成影响,使其三观不正;二者,此举有违法之嫌,若不能加以限制或者禁绝,则会形成破窗效应。“直播打野”平台的大量存在,众多主播为吸粉而互相竞争,越界行为泛滥之下,局势便会失去控制,并陷入彼此比狠斗惨的恶性循环;三者,线上的趋利性会加剧线下违法,若不能有效打击以正视听,明规正矩,则会形成放大效应,致其负面性超越“打野”本身,衍生出心理、价值、治安等一系列问题,颠覆公众对道德与法律的敬畏。
依法、及时和有效打击违法“打野直播”行為,既要控渠道,更要堵源头。网络放大了“打野行为”的负面性,却未能有效消除“打野行为”的衍生品。法治的实现在于有法必依,法治的落实在于执法必严,让任何一个违法行为都受到相应的惩处,让当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避免让其心存侥幸,树立法律的权威。反之,若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还存在“墙外抛石头”那般的不确定性,挂一漏万,则无人会心存“法的敬畏”。
法的前提与基础其实是罚。杜绝线上直播的泛滥,根源在于堵住线下的违法行为。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一逻辑关系是,只有作死会死,才会让人不去“作死”。“打野行为”既然涉嫌违法 ,首先就应依法惩罚,而非发现之后,让直播平台将其一关了之。没有了线上直播的显摆或者吸粉,并不意味着线下的“打野行为”就不复存在。
2014年,西藏墨脱县的向导举报,有打猎人在该县雅鲁藏布大峡谷核心区布下大量钢丝套,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和西藏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2015年,一组“虐驴男活割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的图片在微信、微博中广为流传。近年来,类似的案例不断出现,让人对法律的效力产生了质疑。与此同时,又不断出现捕获青蛙被判刑的案例,但何以未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的产生,并让“直播打野”成为一种产业,跟线下打击的低效化有着本质联系。
“直播打野”的危害性在野外,其成因在于打击低效化。事后诸葛亮再高明,对于解决实际问题都于事无补。既然失控的“打野行为”都在网上无所顾忌,线下的打击者究竟干什么去了,这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回答,更需要用效果来检验。
——摘自《北京青年报》
点 评
文章观点显豁,题目即是其中心论点,巧妙运用“线上”和“线下”的对比,清晰明了且引人深思。文章先是分析了“直播打野”所具有的多重危害性,再详细解读为何有效打击违法“直播打野”行为,堵源头比控渠道更重要。而“杜绝线上直播的泛滥,根源在于堵住线下的违法行为”等观点,也直击事件本质,提出解决之道。文章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都相当丰富,文笔老辣深刻,分析透彻严谨,是一篇优秀的时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