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璇
通过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正义
——我国近代城乡社会教育发展的本土经验
王晓璇
发展城乡社会教育是适应中国国情、民情和教育实际而在近代蓬勃发展的一项教育事业。近代城乡社会教育事业具有对策性、公益性、多样性、灵活性等特点。在社会教育行政的推动下,城乡社会教育机构、社会教育团体、社会教育活动渐次展开,各级各类学校兼办社会教育逐渐发展。近代发展城乡社会教育的经验表明,发展城乡社会教育事业有助于“开启民智”,奠定国民素质基础;有助于改良社会,促进社会环境建设;有助于“得民心”,促进教育公平;有助于弥补城乡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城乡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新时期适应国情,通过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正义的重要举措。
近代中国;城乡社会教育;本土经验
受德国和日本社会教育的影响,我国近代在法令上接受和使用“社会教育”这个名词始于1912年民国教育部设立社会教育司。此后,近代城乡社会教育事业在社会教育行政的推动下蓬勃发展起来,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发展过程中一条独特的风景线。
蔡元培首任民国教育总长,主张在教育部设立社会教育司,最初是“为了提倡成人教育和补习教育”[1]207,为普通民众谋取受教育机会,通过大力发展通俗教育方式,促进教育的大众化和平民化。随着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到后来社会教育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据民国教育部统计,[2]123截至1931年被认定的社会教育事业竟达60多种,诸如一般的文化机关: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一般的公益事业:阅报处、识字处、体育场、公园等;一般的福利事业、慈善机构:救济所、教养院、养老院、孤儿院等;一般的教育机关: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民众补习学校等,都是社会教育事业。此外,诸如改良小说、戏曲,改良民俗,各种讲习会、讲演会等在近代也都是作为社会教育发展的。近代社会教育事业发展的诸多现象,一方面说明我们教育发展中的欠账太多;另一方面说明这些社会教育机构设施适应国情、民情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对于当时教育发展程度低下的我国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
近代,在我国发展起来的社会教育是学制系统以外的教育,它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私人和民间团体推动为辅助,为了谋取教育的大众化、平民化,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设置和利用各种文化教育机构与设施,采取各式各样的教育活动,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近代中国城乡社会教育是在历史上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如下几个特点:[2]38
首先,城乡社会教育具有教育性和对策性。教育性是指社会教育是一种教育事业,对城乡民众都具有教育的意义,发展社会教育有利于“民智”的开启、知识的普及和民德的提高,如近代在中国出现的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图书馆、讲演所等;对策性是指社会教育也是一种社会事业,它直面城乡各种社会问题,并以其广泛的教育机构、设施与活动,辅助这些问题的解决,如近代重视的民众教育运动、识字运动,普遍设立的教养院、救济所、养老院、孤儿院以及民风、风俗的改良等。
其次,城乡社会教育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社会教育通过各种教育机构与设施实施对各阶层人群的教育、照顾与帮助。和学校教育主要在学校面向青少年施教相比,社会教育对象是面向全体国民,尤其以学制系统以外的广大民众为主,因此社会教育就不能像学校教育那样固定、机械,而是通过灵活的方式、多样化的设施来组织民众、教育民众,如近代中国普遍关注的图书馆、展览馆、公园、民众娱乐、电影院、剧院、街头讲演等,都重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众进行教育。
再次,城乡社会教育具有福利性、公益性和慈善性。近代中国,社会教育观念的产生,一开始就具有慈善性,它是通过教育手段实施对城乡各类弱势人群的救助。基于这种观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社会教育,对于缓解社会矛盾、减轻民众的负担、辅助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近代在中国出现的教养院、孤儿院、感化院、济生会、养老院等。同时许多学校式的社会教育机构,如简易识字学堂、半日学校、民众学校、民众识字处等,其免收学费、赠送书籍等做法都体现出一定的福利和慈善成分。
从近代城乡社会教育的概念、特征中可以看出,我国近代城乡社会教育的理论与事业有着自己独特的教育理念、独立的受教群体、独有的教育方式,并积累了独到的教育经验。
我国近代发展起来的城乡社会教育事业,是在国外社会教育的影响下和国内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下逐渐发展的,期间采取了许多有益的举措,留下了许多成功的教育经验。
1.城乡社会教育发展的制度保障:建立社会教育行政
民国成立后,拟订教育部官制,特设社会教育司与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并列,这是我国社会教育制度化的开始。民初,社会教育司的分科及职掌如下:
1914年7月11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官制》,1918年12月7日公布《教育部分科规程》。在《教育部官制》中规定社会教育司的职责是:
(1)关于通俗教育及演讲会事项;(2)关于感化事项;(3)关于通俗礼仪事项;(4)关于文艺、音乐、演剧事项;(5)关于美术馆及美术展览会事项;(6)关于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7)关于博物馆、图书馆事项;(8)关于各种通俗博物馆、通俗图书馆事项;(9)关于公众体育及游戏事项。
1935年5月18日国民政府公布《教育部组织法》规定,教育部下设高等教育司、普通教育司、社会教育司、蒙藏教育司和总务司。这个时期社会教育司掌管事项如下:
(1)关于民众教育及识字运动各事项;(2)关于补习教育事项;(3)关于低能及残废者之教育事项;(4)关于美化教育事项;(5)关于公共体育事项;(6)关于图书馆及保存文献事项;(7)关于其他社会教育事项。[3]
从以上各个时期社会教育行政的职掌可以看出,社会教育事业的范围包罗万象,几乎囊括了这个时期所有的文化事业、公益事业和社会事业。社会教育在教育行政地位上的确立,使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始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社会教育司的组织和推动下,城乡社会教育事业逐渐发展起来。
2.城乡社会教育事业的载体建设:创办各种机构、团体、设施
城乡社会教育事业载体主要指在学校教育之外,用来推行与实施社会教育的场所、场地、机构、团体等。归纳起来,近代出现的城乡社会教育事业,可以分为学校式社会教育机构、公共式社会教育设施、团体式社会教育组织和活动式社会教育等。这些社会教育事业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面向城乡社会各个阶层,以各种方式来组织民众,呈现出一种立体式、全方位的教育特点。
(1)城乡学校式社会教育机构。主要指采用学校教育的方式,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城乡从事社会教育。其教育对象具有全民性。如近代出现的简易识字学塾、半日学校、露天学校、补习学校、简易识字学校、平民学校、民众学校等。
(2)城乡公共式社会教育设施。主要指利用城乡公共场所和场地从事社会教育。如近代出现的公众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民众教育馆、通俗图书馆、剧场、电影院、俱乐部、体育场、茶社、公园等。
(3)城乡团体式社会教育组织。主要指组织各种城乡社会团体、民间团体,使其具有社会教育的作用,从事社会教化和社会教育活动。近代主要有平民教育讲演团、讲演会、演习会、奖励会、风俗改良会、主妇会、青年会、体育会、童子军等。
(4)城乡活动式社会教育。主要指通过各种群众运动的方式来从事社会教育,并使各种民间活动具有社会教育的意义。这类社会教育活动较有影响的如通俗教育运动、识字教育运动等,此外,其他各种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也开展各式各样的教育活动,如图书馆举办各种讲座、讲演活动;博物馆举办展览活动;民众教育馆举办各种讲演会、讲习会、展览会;民众学校举办学习活动等。
除了上述社会教育事业以外,近代社会教育组织者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组织与实施社会教育,把电影、报刊杂志、娱乐、风俗习惯改良等都作为社会教育事业来管理,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互相渗透,共同发挥作用。
3.城乡社会教育事业的创新:学校兼办各种社会教育
城乡社会教育事业由学校兼办的主要观点是指社会教育的事业由各级各类学校来办理,利用学校的人力、物力和场所,开展社会教育的实践活动。蔡元培是这种观点的提倡者和支持者。他在介绍美国大学教育时曾说,美国的大学不仅“要把个个学生都养成有一种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且一切文化事业,都由大学包办,如巡回图书馆、巡回影戏片、函授教育等”。[1]358他还提出一个设想,在全国设大学区,“一区以内的中小学教育,与学校以外的社会教育,如通信教授、演讲团、体育会、图书馆、博物馆、音乐、演剧、影戏……与其他成年教育、盲哑教育等等,都由大学办理”。[1]378他认为“五四”运动“最重要的纪念”事项之一就是“扩充平民教育”。[1]378他说:“五四以来,学生多组织平民学校,教失学的人以普通知识及职业,是一件极好的事”。[1]287学校应该具有改造社会的功效,所以学校的教员和学生应该参与社会教育工作,他说:“改造教育同时改造社会,就是学生或教员一方面讲学问,一方面效力社会”[1]265,学校的教员和学生不能只专门读书,应该影响社会,“现在各学校创立平民学校、讲演所等等,都是学生在校即效力社会的表现”。[1]265
教育部后来采纳这种观点,颁布了《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1943年12月21日),并“迭次命令各省,督饬所有学校一律兼办社会教育”[4]。至此,各级各类学校兼办社会教育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1.发展城乡社会教育有助于“开民智”,奠定国民素质基础
我国近代社会教育之所以蓬勃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推动者认为社会教育具有“开民智”的作用。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采用讲演等社会教育的手段来开展平民教育,讲演团设立的宗旨就是“增进平民智识,唤起平民之自觉心”[1]492。推动平民教育的主要代表人物,著名教育家晏阳初更是从“除文盲、作新民”的高度,来开展平民教育,他说:“平民教育,从文字方面,以提高民智;从生产方面,以裕民生”。[5]33不仅平民教育家有这种认识,在随后开展起来的乡村教育运动中,一些主张乡村教育的教育家也持这样的看法,在美国获得教育学博士,回国从事乡村教育的傅葆琛教授谈到“为什么要办乡村教育”时说:“我们中国现在社会上的种种扰乱,政治上的种种腐败,外交上的种种损失,都是因为民智低下,教育堕落,所以我们要想改造中国,第一步应该做的事,就是提高民智,普及教育”。[6]他把当今的世界看成是“智力竞争”的世界,认为如果中国不尽快提高“民智”,恐怕今后很难有立足之地。
从社会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发展社会教育的理论与事业,确实有普及知识,“开启民智”的作用。首先,社会教育的思想理念,是突出社会的教育功能,强调社会各个方面的教育作用,强调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教育场;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教育不仅仅指学校教育这一种形式,社会的政治制度、文化建设、风俗改良等本身就具有教育的意义。其次,社会教育的机构与设施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通过这些机构与设施来组织社会各阶层的民众,这对于普及文化知识、启发民众、教育群众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发展城乡社会教育有助于改良社会,促进社会环境建设
近代,自社会教育的观念产生以后,一些教育家在开展通俗教育、平民教育、乡村教育和民众教育运动中逐渐认识到,发展社会教育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改良,发展社会教育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所不可缺少的,甚至有的教育家认为,在中国“贫、愚、弱、私”的国民背景下,面对民智的低下、社会的紊乱,发展社会教育应该是优先的选择。如蔡元培认为,“从教育着手,去改造社会,改造之点,繁不胜举”。[1]265他坚持设立社会教育司,并赞成大学向社会开放,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以外的社会教育活动,反映了通过教育来改良社会的一贯主张。晏阳初在平民教育运动中,一直认为“中国近几十年以来,教育上最大的错误,在一切制度方法多半从东西洋抄袭来的”[5]65,其结果是学校教育越办越大,学校代表了教育的一切,后果是学生毕业就是失业,使人才越来越多,而对现状来说,一方面大量人才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社会上大量的问题又无人过问,无人去做,所以他主张必须要优先发展平民教育来补救这种不足。梁漱溟也有同感,他认为中国社会矛盾多、问题多,要通过教育的手段来辅助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发展社会教育,他多次强调说:“在中国的此刻,已非平常时期,应着重成人教育,应以全力办民众教育,办理社会教育”,“此刻的中国,天然的要注重民众教育,或说社会教育”。[7]正因为这些教育家有这样的认识,所以他们才纷纷走出学校、都市,深入乡村,来到平民中间,用自己的知识启发民众、教育民众,用自己的亲身实践为社会的改良出力、献策。因此,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社会教育的理论与事业,对于中国社会的改良与进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发展城乡社会教育有助于“得民心”,促进教育公平
近代社会教育理论与事业的产生,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福利、慈善和助人的色彩,它通过各种教育机构与设施,采取各种实践活动实施对社会各阶层人群的救助、帮扶与教育,以使无法进入学校的人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如近代相继出现的简易识字学塾、半日学堂、露天学校、平民学校、民众学校等,它们通过免收学费、低收费或赠与各种书籍的方式,以实现对失学者的救助与教育。这些类型的学校最初是面向失学的儿童,但随着城乡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失学的成人应该是救助的重点,所以后来此类学校逐渐以失学的成人为教育的对象。此外,一些公共式的社会教育机构与场所在近代也经历了由少数人的特权转向多数人的权利,从面向“士人”到面向公众,从以儿童为主向民众方向变化的转变,如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正因为社会教育事业具有慈善和福利色彩,使得社会教育的机构与设施普遍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因此,近代以来社会教育的事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清末时期的少数几项,发展到后来已达60多项。社会教育机构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在提高“民智”、普及知识的同时,也对于“民心”的养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发展城乡社会教育有助于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近代在中国出现的社会教育概念,一开始就是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对而提出的,许多教育家都认为,发展社会教育可以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如蔡元培主张设立社会教育司,就是为了“兼顾多数年长失学之成人”,以补充学制体系的不足。他曾说:“照现在教育状况,可分为三个范围: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学校教育,三是社会教育”[1]392,并认为社会教育“补正式学校之不足,其于教育普及上,必有极大助力,无可疑也”。[1]621晏阳初则从平民教育的角度来看社会教育对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作用,他说:“所谓社会教育,是一种辅助正式学校的教育”。[5]25从事乡村教育的教育家陶行知,在教育的实践中也看到了传统学校教育的不足,他说:“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中国现在的乡村学校,老实说来,确实不能适应乡村的需要”,[8]所以,他主张中国需要一种大众教育运动,而从事大众教育的目的“在于弥补正规学校教育之不足”。
社会教育可以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的广泛设置,为受教育者提供了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场所和场地,如图书馆、阅报处、民众学校等;其次,社会教育在教育对象上,扩大了受教育者的范围,使接受教育的人不仅仅是青少年,还包括各个阶层的群众,如近代的民众教育馆、文化馆以及各种民众教育运动等;再次,社会教育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丰富了教育内容,使受教育者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环境中接受教育的熏陶和影响,如各种公开演讲、广场教育活动,各种展览、戏曲、音乐活动等。总之,社会教育的理念是突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教育场,它要求教育目的的实现要通过各种机会和场合来实现。
综上所述,从近代城乡社会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可知,社会教育理论与事业在近代的蓬勃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我国近代城乡社会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在惨痛的教训中开始起步的,由于长期的办教育只重学校、只重人才、只重青少年,使得我国的教育发展忽视了学校外各个阶层民众素质的提高,因而近代以来的“民智”问题、“国民程度”问题、“国民性”问题一直成为教育公平以及社会正义和全面进步的羁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代以来许多教育家试图发展通俗教育、平民教育、乡村教育、民众教育等以补救这种不足,形成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各种社会教育运动“色彩斑斓”的一幕。如果总结近代城乡社会教育的基本经验,我们得到的重要启示就是:在统筹建设新乡村的过程中,要对城乡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予以关注。在发展教育事业的过程中,要重视城乡社会教育的研究与落实,发展广泛的城乡社会教育事业,规范社会教育的领域,整理旧的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创造城乡社会教育新体系。只有城乡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只有在学校教育公平和社会教育公平的共同作用下,才能为社会的正义打下坚实的教育保障。
[1] 高平叔.蔡元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
[2] 王雷.中国近代社会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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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韦善美.雷沛鸿文集(下册)[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0:169.
[5] 马秋帆,熊明安.晏阳初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6] 陈侠,傅启群.傅葆琛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3.
[7] 马秋帆.梁漱溟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79.
[8] 张达扬,里红梅.陶行知论普及教育[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6:57.
责任编辑 虞晓骏
Promote Social Justice through Education Equity:Local Experience in Modern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Social Education in China
WANGXiao-xuan/
BeijingNormalUniversity
Developing the urban-rural social education is a modern booming cause of education, which is to adapt to the national condition, the public condition and the education situation in China. This cause possesses the features of countermeasures, public welfare, diversity and flexibility etc. Driven by the social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social education activities are gradually carried out by the urban-rural social education institutions, the social education organizations, as well as all levels of schools. The experience of modern urban-rural soci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shows that this cause can help "enlighten the wisdom of the people" and establish the foundation of the national quality; help improve society and promote soci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help "gain popular support" and promote the education justice; help make up for the deficiency of urban-rural family education and school education and promote education balanced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rural soci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action of promoting social justice through education equity.
modern China; urban-rural social education; local experience
2017-05-20
10.13425/j.cnki.jjou.2017.04.005
王晓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史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史研究(xuan-ti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