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玲+刘丽娟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伴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司治理模式也悄然发生变化,由行政化国企治理模式向市场化法人治理模式转变,公司治理课程也应紧跟发展步伐,更新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部分知识内容,以适应和满足财经类专业学生知识更新的需要。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实践教学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会再次重提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企改革往更深层次加快推进,并将一系列政策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领域进行改革和试点,旨在将其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解决大型国有企业运行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建立权责利相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一、董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应该去行政化,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的精神设立具有决策和监督职能的董事会。这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董事会成员特别是董事长任免的去行政化,赋予董事会人事选聘权。二是赋予董事会薪酬制定权。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较为僵化,董事会并无薪酬制定的绝对权。2014年11月中办发布了限薪令,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不能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混合所有制下应充分赋予董事会对总经理及管理层的选聘权和薪酬制定权,真正建立以现代公司治理原则为指导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三是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独立董事的来源选择上看,由董事会选聘的独董很难担负起监督董事会的使命,可考虑由证券交易所直接委派独董到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其次独立董事的津贴也应由交易所发放,这样独董才有底气和动机去监督董事会。
二、监事会治理机制的调整
在监事会层面上,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几乎没有哪一个公司的问题是由监事会发现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被人们称为聋子的耳朵。按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设计,公司的监督职能主要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执行,监事会应由股东会与职工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负责。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监事往往由董事长提名产生,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负责,不是对股东会负责,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性的监事会监督机制,真正发挥监事的监督职能。
三、管理层治理机制的调整
提倡企业家精神的职业经理人,将创新和发展作为企业根本目标,将高管的年薪和绩效挂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市场化治理机制,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我国相当一部分国企的盈利能力来自于资源垄断或政策保护,与高管的个人能力与努力并无多大关系。“十三五”规划开局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商业领域和公益类下竞争性部门开放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资源垄断的照顾和倾斜后对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发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强调运营效率。比如,在原先国企高管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短期激励的基础上,增加中期激励工具(延期支付等形式),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可推行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薪酬改革,进一步引入了长期激励工具。通过短期、中长期薪酬激励工具组合使用,将混合所有制下的高管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利益协调一致,有助于提升管理层工作效率。
四、更新公司治理课程相关知识点,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在公司治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精心挑选切合时代发展,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相结合的的案例进行运用。要求教师广泛收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更新教学案例,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运用难度各异的案例来发挥学生的才能,挖掘他们的能力,活跃课堂氛围。教师在组织学生讨论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掌握与公司治理案例相关的各个知识点,因为讨论中,学生的思维是发散型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出现,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跨度大。使得教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的备课,必须对所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及相关学科都非常熟悉了解,及时解答学生的疑惑,全面地引导学生找出问题的根源,提供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公司治理问题的解决思路。
五、更新公司治理案例库,开展公司治理案例的学生讨论会
公司治理案例教学能有效提高学生的认知和理解能力,应在课堂上设置案例分析和讨论环节,为了让所有学生都参与的公司治理的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来,避免出现分组后只有个别学生承担案例分析的主要任务,其余同学搭便车的现象,对公司治理课程的案例分析采用课堂分组讨论以及课后提交报告的形式。课堂分组讨论的结果可以由一两位同学来汇报,但每位小组成员都要提交一份纸质的案例分析思路和解决方案,并标明哪部分内容是自己的成果,明确自己贡献。这样确保每位同学都参与到案例的分析过程中来,切实提高每位同学的学习热情,形成团队分工与合作的有效配合,达到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建立一套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发展趋势的公司治理教学体系,达到在公司治理教学中复习巩固知识点以及培养学生探索问题的能力。让我们的学生不仅会做题,而且能够解决公司治理实际工作问题,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运作和公司治理运作机理,为将来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提高现代化企业治理水平和能力。
参考文献:
[1]郑志刚:《国企公司治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逻辑和路径》,《证券市场导报》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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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志彪:《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的三个特点和规律》,《江海学刊》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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