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
【摘要】:退耕还林工程是目前国家重要的政策方针之一,在政府的倡导与督促下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由于实际经验缺乏,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些许不足之处,这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相互协助,坚持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努力做好退耕还林工作。本文主要结合本人工作经验对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政策,希望能为退耕还林工程更好的实施作出贡献。
【关键词】:退耕还林;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退耕还林还草是非常复杂且系统的政策工作,其涉及范围广,影响人数多,有着非常显著的政策性和群体性,需要农户们全面积极地参与到其中来。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执行,旨在能够让林草植被的得到恢复,以此来应对恶劣的生态环境,是我国一项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内容。现阶段,国内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实施推广的阶段仍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前紧迫的任务。
1、新一轮退耕还林特點
1.1 对退耕农户、林种要求低
新一轮退耕还林坚持“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突出“农民自愿”“退不退耕,栽植什么树种”由农民自主决定,强调退耕还林以“农民为主、政府为辅”的思想。同时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划定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采取农民自愿申报的方式。
1.2 用地条件要求高
新一轮退耕还林严格限定在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重要水源地15°~25°非基本农田,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地纳入此次退耕范围。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且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求必须将退耕地块落实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将落实小班进行矢量化建立矢量数据库。由于实施过程中需要与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因此落实符合条件的用地相对缓慢。
2、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科学论证,偏离既定政策
因最先在退耕范围的布局中缺乏可靠、合理的科学论证,故而在退耕还林阶段,一些地区为了实现所谓的平衡,进行了利益均沾,造成该退的、不该退的坡耕地执行错乱,极大地破坏了原本的生态原则;还有一些地区将过去的林地也归并到了退耕还林的区域;一些地方为了政绩面子,在好的耕地上进行退耕还林,其生态工程建设全然违背了中央制定的政策意图,导致增加了额外的损失。如,在南方己宣布“灭荒”的地区,政府把缓坡地、农业旱地、水稻田等全部都归并到了退耕的领域,还有的直接发生砍伐现有林木,以达到退耕地的不良现象。
2.2投入不足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一些高海拔的山区,现行的补偿标准大体上能够弥补退耕地农户的损失,但在一些海拔低的山区,其补偿力度明显不足。一样的补偿方案下,对一些长年受到干旱影响的地区而言,退耕所得粮款补偿要多于半阴湿土质山区。此外,在退下来的土地上经营林业种植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明显相同,所以“一刀切”的补偿政策是非常不合理的。
2.3基层部门监管不力
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后经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林地现状是杂草丛生与当初退耕还林的初衷不符。有的地方耕作与还林同时进行,虽然进行了还林,但是还存在大面积种植粮食作物,这就对退耕还林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有部分基层单位虽然开展了治理活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力度不够,很难将农作物清理干净,效果不理想。再加上近几年农作物的价格波动很大,受利益的影响,退耕还林后又继续耕作的情况甚多。还有退耕还林数据作假现象,不排除有部分素质不高的政府基层职员利用权力谋私现象,对退耕还林数据进行虚假上报,将截留的名额中饱私囊。除此之外也存在不退少兑、少退多兑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退耕还林初期,政策规定不完善,导致了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时并没完全理解国家的初衷,而是把它当成一种扶贫救济的政策,所以就会存在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平均分配的情况,不过随着政策的完善这种现象会逐渐减少。
3、退耕还林问题的解决策略分析
3.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做好宣传工作
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较强并且需要广大社会人员参与的生态工程。首先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宣传,要让部分干部认识到退耕还林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一项任务,更是广大群众的义务,为保持生态环境平衡稳定做出贡献。有了退耕还林,才会有我们以后的美好环境,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环境问题才能得到遏制,为达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退耕还林建设工程中来。
3.2加强对退耕的管理
退耕后,政府部门要做好对退耕土地的后续管理,使其发挥出重要价值。具体来说,地方政府部门需要第一时间成立相关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小组,培训农户学习林、草管理的规范性教育,使其明白怎样科学、合理地针对不同林种正确施肥,做好灌溉工作,使其能够成为旱涝保收的高产田。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治等,提高育林、造林的实际效果,避免发生粗放管理现象。
3.3适当调控补偿政策
不同地区还林还草成本、退耕地收益上均有着明显的不同,故而,政府有必要展开分区调控。其实,我国在启动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上,就把长江流域地区、北方地区细化了十一个标准,可以在此基础上,最大化的权衡各个区域在自然、社会条件差异。补偿政策应当全面综合多方面的各个因素,以此来制定补偿。一是观察社会经济。假使退耕地产出高,就需要为农民提供多补偿;二是生态环境。不同地区的生态条件也不尽相同,其关于对生态环境整治整体的迫切程度也不一样,所以要全面考虑各地生态环境的条件,根据生态环境的重要程度展开补偿方案的制定;三是营林植被。要充分显示出林草植被的差异性。
结束语:
随着政策不断完善,退耕还林工程已取得不错的进展。对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们也要更加的坚持和维护退耕还林政策的推广。因地制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可以顺利的实行,为当地的发展和环境改善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边国富.榆阳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5(12)
[2]耿成成,贺秋艳,韦松李.浅谈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家科技旬刊,2014,(5):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