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1840~1913年):字子淳,历任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并兼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
1901年,清廷责成袁世凯等人保举“熟悉中西律例者”修改《大清律例》。沈家本与伍廷芳一起被保举修订法律。其间沈家本翻译和研究东西各国法律,并整理了中国法律旧籍。经此介绍到中国的东西诸国法律和法律学论著,涉及之广、数量之大,前所未有。
沈家本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删除了凌迟、枭首等残酷的刑罚,禁止刑讯和买卖人口,废弃了奴婢律例。这部法典的制定意味着传统法制创新的开始。
沈家本故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上斜街金井胡同1號,现为西城区重点保护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