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国庆,许立勇
(1.文化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北京 100020;2.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科技研究所,北京 100020)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数字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机制”
白国庆1,许立勇2
(1.文化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北京 100020;2.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科技研究所,北京 100020)
当下,移动互联网深刻影响人民生活、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数字化”成为产业转型的必由之路。移动互联技术正在让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由静到动,“走”到每一位公众面前,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同时,移动通信技术催生了掌上博物馆、掌上阅览室等以“共享”为核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方式。移动互联网催生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机制”。但目前数字博物馆“共享机制”还存在政策支持力度偏低、博物馆数量及参观人数不足、科技支撑和衍生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共享“范式”,应从提升政策服务力、增强技术支撑力、促进市场服务力、提高行业保护力、加强人才影响力等方面不断加强完善。
移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博物馆;共享机制
2017年全国两会上,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谈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提供时指出:“文化部要把政府的‘送文化’和群众的‘要文化’结合起来,即要把‘政府的送菜’与‘群众的点菜’结合起来。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公共文化服务点赞,公共文化服务才能提高效率、增强时效性。”在这个思路指导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转变服务思路,构建新型的政策、服务及反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共享机制的形成。
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使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来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满足公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服务。这包含两方面的内涵:首先,“公共文化服务满足的是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即关乎公民的基本文化素质,关乎公民的学习能力、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同时关系到一个家庭、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发展。其次,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保障和满足的是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1]。而公民文化需求是在实现公民文化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随着社会进步和公民自觉意识而不断增长,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是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这是一个没有终点而在互动中不断提升的过程。互联网技术正在不断渗透进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构建完善、有效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共享机制”,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势在必行。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2007)明确提出: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共享工程网络体系,以卫星网、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7)再次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注重有用、适用、综合、配套、统筹建设、使用与管理,加快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动老少边贫地区公共文化跨越发展,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健全“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是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机制’(Mechanism),原意是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即机械和机能的互相作用、过程与功能等;现在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可以泛指在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2]在数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即指政府、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五类主体共同构成的运行、交流系统(见图1)[3](P117)。
图1 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理
在上述运行图中,政府承担着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与供给的组织者、管理者、监督者角色;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与社会组织是国家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主要生产者、实施者与提供者。人民群众则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中起到享受者、参与者与监督者三重角色的作用:“第一,人民群众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享受者。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出发点、依据和最终目的,就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人民群众的需求决定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内容及方式。第二,群众是公共文化服务强有力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群众积极创作、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积极参与,可有效弥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更充分地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第三,群众是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的监督者”[3](P118)。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随着智能手机、便捷式电脑等移动设备的普及越来越广泛,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地站在固定位置去博物馆、文化馆或美术馆欣赏仅有的几套藏品。尤其是“数字化”带来的便捷使得“共享”、“娱乐”成为现代群众消费习惯中最重要的两个行为方式。而“共享机制”即是建立在对于生产资料、资产、技术、学术和知识的共同开发、共同参与和使用的基础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只有贡献、没有报酬及法律限制的享用办法或管理机构。目前,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移动阅读、掌上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的出现就是数字网络建立起来后取得的成果。
同时,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数字博物馆共享机制相比,我国的数字博物馆建设水平与共享机制同步建设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总的来看,我国的数字化博物馆建设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全面提升博物馆的功能性、拓展博物馆知名度与延伸博物馆的文化产业链等方面还亟待改善。
数字博物馆,又称“虚拟博物馆”,是“以数字化的技术、形式和统一的数字资源标准对博物馆的收集保管、科学研究和教育传播资源进行处理、加工、整序、组织,并向不同需求类型的社会公众传播自然或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信息服务机构”[4]。数字博物馆具有无限复制、存储、加工与展示传播等特点,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广泛的信息共享,可以让文化的全民“共享有”得到实现。
但是,目前我国数字博物馆的建设以及发展虽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与资源共享等机制的完善方面,仍有不足,“共享”公共文化服务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一)政策支持力度仍然偏低
近年来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空前,出台了较多的政策文件。但是系统的博物馆专门法亟需制订;在数字博物馆等细分领域支持与管理力度仍然有待加强,行业标准需要继续制定与完善。
表1 我国博物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另一方面,国家在文化事业上面的投入力度加大,但效益不高。如2015年全国文化事业费共投入682.97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17.1%,但在国家财政总支出比重中只占0.39%,远远低于世界文化事业投入占总投入1%的平均水平。而且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虽有所增长,但人均仍只有49.68元,尚低于故宫博物院的平均票价。另外,自从2008年提出免费开放博物馆政策至2013年底,全国只有2780家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未开放的仍约占33%。就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来看,明显存在投入与产出不匹配的矛盾。因此,优化财政文化投入结构、完善产业专项资金产出效益评估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监督机制是解决目前我国数字博物馆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主要手段。
(二)博物馆及藏品数量空间分布不均,普及程度严重不足
2014年底,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了4510家,比2013年度增加了345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528家(国有文化文物部门所属2798家,国有其他部门所属730家),非国有博物馆为982家。尽管整体数量仍在持续上涨,但与我国13亿人口相比,平均30.3万人才拥有一座博物馆,而发达国家平均每5万人就拥有一座博物馆。同时,2016年我国博物馆接待观众虽有8.5亿人次,同比增长8.9%,但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三星堆博物馆、中国园林博物馆等已上线的220家数字博物馆中,累计接待的在线参观者只有5660万人次。此外,与发达国家每位国民每年平均3—5次参观博物馆相比,我国平均每位公民约2年才走进一次博物馆。因此,就目前我国博物馆的发展情况来看,建立数字博物馆的基数及吸引观众的能力不足,客观上限制了以大投入和高科技为支撑的数字化建设的条件。
其次,博物馆分布不匀。《2015-2020年中国博物馆行业前景调查及投资策略分析报告》显示,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博物馆数量来看,我国博物馆区域分布集中度均在7%以下。根据博物馆专业标准,目前全国只有10个省和一个直辖市拥有功能基本完善的博物馆数量超过100个,分别是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北京市、山东省、福建省、湖北省和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仅有一个博物馆,其他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博物馆数量均为两位数。
再次,藏品数量的分布也严重不均。目前全国藏品最丰富的博物馆只有一家——故宫博物院,总计近100万件。藏品30万件以上的只有3个:天津自然博物馆、南京博物院和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品在10~30万件的有13个。除了这17个博物馆之外,意味着全国4510个博物馆中藏品在10万件以下的占博物馆总数的99.6%,而10万件以上的只占0.4%。
因此,以实体博物馆作为数字博物馆建设的前提及主要依托,推动多元化的博物馆建设,提升数字博物馆的吸引力与知名度,培养民众从博物馆中获取知识、提高创造力的习惯是当前数字博物馆建设的首要目标。
(三)数字博物馆科技应用“跟不上”共享需求,科技支撑技术有待提升
一方面,藏品信息采集、修护技术有待改进。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研发出碳14、热释光测定器物年代、软X光探伤、红外线照相、激光全息照相、竹木漆器化学脱水、金属化学除锈、高分子材料粘接等技术来用于文物的保养、鉴定、修复、复制。但在信息采集及共享方式上,我国大部分藏品信息的采集方式仍然依赖人工录入数据、人工拍照、图片扫描等,效率比较低。同时由于尚未订立全国通用的采集标准规范及技术运用、共享规范,因此在开发数据交换和存储、特殊数据采集和加工技术等方面仍需改进。另一方面,虚拟信息展示技术有待开发、运用。在数字博物馆的时代,文物开始又“活”了起来,不再是静止地被观看的“角色”。通过图像辅助搜索、多媒体互动、虚拟现实、幻影成像、场景仿真、感应控制等技术和相关设备,文物展现的形式既可以是文字、声音、静态图像、视频、动画或立体影像、虚拟模型,也可以通过书籍、照片、录像带、电影胶片、录音带、网络多媒体等载体展现。
(四)数字博物馆衍生品“服务不好”共享需求,衍生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目前,通过策划设计制作、数字文化产品策划开发等方式,很多博物馆里的藏品被开发制作成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衍生品,持续延伸该文物所承载的文化意义。“数字故宫”等相关衍生品数量发展迅速,受到大众的认可。但是从我国数字博物馆的发展现状来看,衍生服务以及衍生产品的开发仍然比较粗放和单一; 数字博物馆教育等衍生职能的挖掘还有较大空间。例如,在上述数字博物馆的网站页面上,仅提供了介绍性的内容或链接,实质性的内容基本没有[4];针对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研究学者、教育工作者、大学生、残疾人等不同类型的用户群体设计不同的资源内容及展示方式,也有待加强。虚拟展示更是少之又少,全景图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等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藏品的技术尚未大规模运用;数字博物馆相关衍生品以及服务缺乏活力,创新性有待提高。
在移动互联网全面改变经济增长模式的时代背景下,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将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应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共享机制”的形成,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构建数字博物馆“共享机制”是一套科学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及群众等相关主体共同发“力”。
(一)提升政策服务力
针对我国数字博物馆数量缺乏的问题,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物的发掘、收藏、展示、文创等领域,并对生产数字博物馆相关技术设备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的深度合作。面对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对滞后的尴尬处境,立法部门应尽快建立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博物馆法,并修改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法规条文,以提升政府管理职能的科学性。建立完善文物捐赠制度,提高民众参与博物馆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对博物馆展出的藏品,应提高其对观众的吸引力和文化影响力,尤其应重视利用网络和衍生品提升文物的知名度,提高文化内涵传播的效率。
(二)增强技术支撑力
数字时代实现文化共享的前提是技术的进步。在建设、完善数字博物馆体系的过程中,互联网技术主要用于完善基本设施、资源整合、丰富展示形式、文物的保护和修护等四个方面。
完善数字博物馆的基本设施,包括馆内的计算机设备、电子出版设备及观众自带的移动设备等。自带移动设备不仅能提高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能简化内部的工作流程,也能减轻博物馆大批采购同类服务设备租借给参观者的压力。同时,定位技术与电子出版等相关传播媒体技术的提升不仅可以为参观者设计、提供更加便捷、有趣的观赏路线,也可以用于管理和重新定位数字资源,进行内容设计,以适应不同的移动平台。比如“达拉斯艺术博物馆要求参观者带上智能手机,以便更好地访问专门为该馆馆藏精选作品开发的内容。该馆还有覆盖全馆的免费无线网络,鼓励参观者把他们的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移动设备带到‘互联网咖啡馆’去”[5](P14)。
在资源整合方面,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可以建立强大的数字资源库,并且可以极大地提高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在进行资源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在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的前提下提供差异化的文化资源,充分考虑到数字文化资源发展的可持续性,立足于不同区域、不同文化机构的文化底蕴、特色馆藏、技术优势及专业优势,充分挖掘、发展特色化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实现“群众点单”定制数字文化资源需求,达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的极大满足[6]。
在数字展示形式上需进行丰富与提升。平板电脑、多点触屏仪、全息摄影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技术的运用可以对用户的触摸、移动、声音以及面部表情做出反应,能够带给参观者更直观的体验,为用户提供与艺术作品和艺术装置互动的机会。对于失明或视力局部残疾的人来说,利用触摸技术去触摸虚拟的3D物品可以弥补他们自身的缺憾。提升多媒体技术在藏品展示上的运用可以极大地提高数字博物馆的影响力。比如在美国纽约市的移民公寓博物馆,“商店生活”展项即是一个7.62米长的互动桌面,为观众提供了解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3个移民商业场景的机会,故事通过图片、视频和音频在观众之间进行分享[5](P37)。
在保护与修护技术上进行提升。博物馆是为保护、修护、展览文物而存在的一个特殊场域。在数字化时代,各种高新技术开始被陆续运用于对文物的发掘、保护及修护。在“数字化圆明园”工程中,利用无人机航拍遥感技术、全站仪测绘、三维激光扫描等高科技手段记录遗址现状,对圆明园建筑、山形水系和室内陈设等进行数字复原,实现历史场景复原虚拟再现与公众分享、交流反馈的统一。3D大明宫也运用了数字复原技术,使得唐朝建筑与风貌能真实地呈现在现代观众面前。因此,在数字博物馆的建设中,只有增强现代计算机技术的支撑力,才能提供更好的共享服务。
(三)促进市场服务力
目前,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文化企业及非营利机构协助参与为主。人民群众作为“被服务”的对象,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参与度并不高,由观众提供的“创意”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在“万众创新、人人创新”时代,要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数字博物馆的建设过程中需放开主体限制,逐步减轻政府的作用及影响,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非营利机构与商业机构、群众个人通过合并资产、合作活动或共享资源等多种合作模式参与建设,以提高资源运作效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以“数字圆明园”的产品构建体系为例,它运用文物、建筑、山水、园林、膳食构成的基本元素进行产品组合与衍生开发,具体包括数字展示产品(2D/ 2.5D/3D/4D)、科研平台(数字档案馆)、公众互动平台(主题网站)等,涉及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和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会展等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目前“数字圆明园”已开发了“蓬岛瑶台”、“天光印象”“和谐奇趣”、“四宜汇芳”4大系列、总计19类69款产品,主要涉及文化教育活动、软件和公司网络工具、互动平台等方面,极大地提升了“数字圆明园”的品牌实力。
(四)提高行业保护力
在数字博物馆的建设中,存在藏品信息采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致使当时的数字博物馆建设只能停留在单馆模式,延缓了其总体建设的步伐。在数字化时代,无论是数字公共文化服务还是数字博物馆都应明确定位,制订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建立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组成的标准规范体系,形成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标准系统,提高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另外,还应建立健全数字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在数字博物馆资源大部分可以共享并要求全部资源开放的时代,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一员,数字博物馆中的藏品在网络传播服务过程中也应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有效的管理制度。应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基础上,加强数字博物馆藏品网络传播服务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网络传播时提供相关的使用说明和规则限制条款。建立有偿服务使用和开发利用机制,在进一步方便群众的同时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五)加强人才影响力
人才是建设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资源之一,尤其是在数字博物馆的建设过程中,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对跨学科、多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它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有信息组织、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信息存贮、信息传播等信息处理能力和进行信息数据分析、开展信息咨询、提供决策支持的信息服务能力,而且还要有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现代博物馆职业理念”[7]。因此,就我国目前的数字博物馆建设环境来看,在人才培养方面,还需要在高校专业课程设置、人力资源支持体系及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逐步完善。
加强数字博物馆相关专业的系统性、科学性、适用性设置。在我国目前设置的博物馆学专业中,课程设置仍然比较单一,内容比较枯燥传统。因此,在现代数字博物馆应用人才的培养上,应注重课程设置的职业应用性与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增加信息技术类课程的开设,增强学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管理的能力。同时促进博物馆学与图书情报学、历史学、考古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等相关学科的融合,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综合应用能力,提高他们在人、信息、技术三方面中独有的把握能力。
要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向社会选拔、公开招聘博物馆数字文化服务负责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博物馆数字文化服务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省市级以下中小型博物馆的人才引入机制,尽量使得人才资源得到均衡发展,避免出现人才资源分配不均、数字博物馆畸形发展的情况。
完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文化志愿服务不仅能够暂时缓解专业人才不足的困境,还能提高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活跃度。因此,贯彻《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是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的有效方法。当然,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的建设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制定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依托相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组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系统、电子档案和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理论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8]。
综上,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建立共享机制,利用科技让博物馆“活”起来,让历史“站”起来,让服务“好”起来,让产业“旺”起来,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丰富成果。
[1]叶辛,蒯大申.2006-2007年:上海文化发展研究总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1.
[2]吴志荣.探究数字信息交流的社会机制 [J].图书与情报,2009,(5):33-36.
[3]王春林.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构建探析[J].广西社会科学,2013,(5).
[4]龚花萍,王英,胡春健,刘春年.国内外数字博物馆现状比较与述评[J].现代情报,2015,(4):165.
[5]美国新媒体联盟.新媒体联盟地平线报告(2013年博物馆版)[M].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编译.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
[6]邵长娜.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图书馆界,2016,(2):60-63.
[7]Tammaro.A.M.数字图书馆员教育:LIS课程面向国际化[J].杜然译.中国图书馆学报,2011,(5):48-52.
[8]郑燃.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数字文化服务融合策略研究[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17,(1):34-37.
【责任编辑:周琍】
The“Sharing Mechanism”of the Public Culture Service in Digital Museums under the Context of the Mobile Internet
BAI Guo-qing1;XU Li-yong2
(1.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 of Overseas Culture Facilities at Ministry of Culture,Beijing,100020;2.Institute of Art and Technology at Chinese National Academy of Arts,Beijing,100020)
At present,as the mobile Internet profoundly affects people’s life and social economic struc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ulture industry, “digitalization”has become the only way for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The mobile Internet technology is making digital museums,digital libraries,digital galleries and other public cultural facilities more accessible to the public and providing new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Meanwhile, the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has given birth to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such as pocket museums, handheld reading rooms for sharing information.The mobile Internet has created the “sharing mechanism”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but currently the“sharing mechanism”of pocket museums has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policy support,inadequate museums and small audience,and the technological support and relevant service quality need to be improved.To construct the sharing “model”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we need to step up policy support,enhance technological support,improve market service,strengthen protection of the industry,and reinforce the influence of talents.
the mobile Internet;public culture service;digital museums;sharing mechanism
G 122
A
1000-260X(2017)04-0037-06
2017-05-06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文化艺术与科技融合视域下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研究”(13AH006)
白国庆,文化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文化科技、文化政策研究;许立勇,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科技研究所副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博士后,主要从事文化政策、艺术科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