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宴平 /文
铁路货物装卸技术规章修订工作研究
王宴平 /文
修订完善铁路货物装卸规章制度,对确保装卸生产安全、提高装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原铁路装卸规章数量多,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装卸人员、设备、工艺、管理等状况不相适应等问题,本文研究铁路装卸规章修订工作思路及内容。
铁路装卸、物流作业、规章制度
原铁路装卸技术规章是原铁道部时期颁布的,存在规章数量较多,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发展政策不一致,与装卸人员、技术、工艺、设备、管理等状况不相适应,不符合“强基达标、提质增效”要求等问题。因此,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基本技术规章和铁路装卸管理的实践探索,对既有规章提炼整合,总结提升,制定新的技术规章,以进一步提高铁路装卸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铁路装卸安全、高效、有序发展。
原铁路装卸技术规章体系,由《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运字[1983]1668号)、《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规则(试行)》(铁运(86)717号)、《铁路装卸工作统计规则》(铁运[1994]33号)和《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铁运[2006]35号)等技术规章组成。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健全、铁路技术进步、现代物流发展,装卸技术规章不适应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突出对安全生产依法规范管理,将起重机、叉车等装卸机械纳入特种设备依法管理。而原铁道部装卸技术规章均在上述法律法规出台前颁布,有的已实施30多年,未能体现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2.部分内容不符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近些年来,《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等铁路基本技术规章和货运系统专业技术规章已经过多次修改,铁路货运组织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要求装卸技术、标准、工艺相应调整。而铁路装卸规章长期未作修订,技术标准低,内容不完善,无法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优质、高效的要求。
3.部分内容不符合铁路装卸生产及管理实际
(1)《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关于装卸安全管理的思路、方法不符合现行安全风险管理要求;关于装卸作业安全防护、货物装载、电气化条件下装卸作业安全等内容,与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等规章有出入;甚至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规则(试行)》,内容过于宽泛,指导性、操作性不强。其中关于“铁路装卸是铁路内部的工附业”、“ 装卸部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等规定,不符合装卸经营管理现状;关于装卸生产组织的原则、程序也不适应现行铁路调度指挥要求;且缺少关于装卸工艺、流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3)《铁路装卸工作统计规则》,将装卸统计游离于铁路运输生产统计工作之外,不仅破坏了运输统计工作的完整性,还使装卸统计指标难以与其他运输指标比较联系,且原规章中部分条款不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4)《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缺少关于集装箱门吊、正面吊、挖掘机、抓料机、扒料机等新设备运用、维修、管理内容;关于蒸汽起重机相关规定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且该类设备全路均已淘汰,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4.不符合铁路创新发展要求
近年来,卫星定位、智能控制、遥感检测等新技术逐渐应用于铁路装卸生产,而原铁路装卸规章制度缺少这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机械设备“状态修”已被广泛应用,而铁路装卸机械仍采用“计划修”方式,造成维修成本较高。
5.不符合精简、实用的要求
原铁路装卸规章体系是按照安全、设备、生产组织、业务统计等单项工作分则编写,各自独立成册,且不同时期编写的规章用语、条文解释差别较大,造成整个铁路装卸规章体系内容零散、繁杂,有些规章内容空洞,对装卸生产的指导性不强。如《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规则(试行)》,自1986年以来一直试行。
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按照“精简、实用”的原则,打破原铁路装卸技术规章体系按工作内容分则的做法,改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人员、铁路货物装卸管理人员分别应该遵守的规章进行分则,对原有技术规章进行重组,同步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在规章名称上强调铁路货物装卸工作人员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而非工程施工、体育竞技等其它装卸工作。铁路货物装卸技术规章体系修订后,由《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以下简称“装安规”)和《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装管规”)两本规章构成。铁路货物装卸技术规章修订重组示意图如图1。
《装安规》作为货物装卸作业人员必须准确掌握、严格执行的基本技术规章,是在《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安全技术部分)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细化,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业务的安全操作要求,删除部分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内容。
《装管规》作为铁路货物装卸管理人员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安全管理部分)、《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规则》、《铁路装卸工作统计规则》、《关于加强铁路装卸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行整合,按照安全管理、机械设备、队伍建设、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业务外包等进行章节重组,同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装安规》、《装管规》,作为铁路货物装卸专业技术规章,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铁路基本技术规章要求,又要符合铁路货物装卸生产及管理实际,还要与铁路货运其它技术规章协调一致,是指导铁路货物装卸生产实践的基本规章依据。
1.《装安规》主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装安规》作为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掌握、遵守的规章制度,其操作性、指导性必须强,规章语言务必简洁、准确、清晰明了,避免岐义。内容应包括装卸作业通用要求,还包括机械作业、人力作业、主要货物品类装卸作业要求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同时还要对装卸作业人员技术资格、设备设施技术条件有明确规定。条款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1 : 铁路货物装卸技术规章修订重组示意图
(1)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工个人岗位安全职责融入规章条款内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细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规定,严格起重机、叉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法》相关精神,删除有关蒸汽起重机内容。
(2)衔接相关铁路技术规章。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基础上,细化手推调车作业批准程序、推车人数、车辆制动及电气化区段手段调车作业要求;细化各种不同条件下装卸作业线路防护措施和防护信号安设、撤除规定,统一防护信号牌的技术参数和安全性能,严格防护信号请领、使用、保管、维护、销毁制度;在《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基础上,补充装卸前后三检具体内容,按装车前、卸车前、装车后、卸车后四个作业环节,分别细化对货物、车辆、装卸机具必须检查确认的内容,便于现场作业人员操作。
(3)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细化装卸作业线路防护、开关车门、登高作业、起重作业、电气设备操作等安全措施。强调人体搬运重量限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删除原“装卸工人的个人负重最大不得超过80公斤,女工个人负重量不超过40公斤”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冬夏季作业安全,从作业环境和生产组织上作出规定。
(4)提高科技及设备安全水平。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在装卸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流动式装卸机械安装倒车雷达或声光警示装置,高站台作业的牵引车、叉车安装限速装置或超速报警装置,大型流动式装卸机械安装卫星定位和安全监控系统,集装箱正面吊配有称重显示器和超载报警装置,吊具旋锁配备机械、电子互联锁双重保护系统等。为保障装卸作业过程中的货车装备安全,设专门章节,规范细化操作规定。
(5)细化主要货物品类装卸作业规定。根据铁路物流发展实际需要,增加了上门接取送达装卸、零散货物快运装卸作业相关规定;针对集装箱装卸过程中,曾发生多起因装卸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脱轨事故的教训,制定集装箱平车装卸作业规定。修订包装成件货物、散堆货物、笨重货物的装卸作业要求,细化集装箱、卷钢、料石、混装货物等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措施。
(6)细化各类装卸机械安全操作要求。根据机械行业标准和各类装卸机械操作要求,制定装卸机械安全操作要点,既有对各类装卸机械的通用操作要求,又有对桥门吊、叉车、装载机、装卸车机等各种类型机械和夹抱机、电磁铁等各类工索具的分类操作要求;针对近年来大量使用的集装箱专用门吊、普通门吊加装减摇吊具、正面吊和抓(扒)料机,分别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定。增加装卸机械检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
(7)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有关内容。依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修改装卸机械行驶速度相关规定;依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修改起重机械相关安全技术参数;依据《通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修改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8)提高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装卸作业中容易发生人身伤害、车辆颠覆、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制定应急处置办法,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作业过程中,装卸机械突遇大风、突发故障、车辆溜逸、设备漏电等非正常情况,分别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将事故防止在萌牙状态,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应变能力。
2.《装管规》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装管规》作为装卸管理的技术规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规章条文既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符合铁路总公司安全、计统、财务、劳资等专业管理规定,又要符合装卸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组织、应急管理等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1)明确装卸工作定位。客观总结、分析二十多年来由于对装卸工作定位不准,管理体制频繁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铁路现代物流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定位“货物装卸是铁路现代物流的重要环节,应纳入运输业统一管理”。
(2)加强装卸队伍建设。按照既符合“集约用工、节约用工” 的原则,又要满足装卸关键技术岗位人员配置需要,提出装卸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备及培训考核要求,促进装卸队伍健康发展。同时倡导一职多能,利用技术手段推进兼职并岗,提高劳动生产率。
(3)加快装卸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快装卸机械自动化、智能化、轻量化、模块化的研究、应用,加强装卸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装卸机械的远程控制及管理,推广应用机电液一体化、变频调速、物联网、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技术,提升装卸安全技术水平。
(4)完善装卸工艺。按照“一类一案”的要求,对不同特性货物,分别制定装卸工艺系列方案、装卸机械及工索具配套使用方案。定期总结推广优秀的装卸工艺,提升装卸服务质量和作业效率。
(5)规范装卸生产组织管理。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原则,推进“货装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探索改进监装卸制度,解决货运人员监督装卸作业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充分利用视频、作业记录仪等技术手段,提升装卸安全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6)加强装卸质量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由于装卸作业责任造成的货损、货差,由责任单位(人)负责赔偿。通过制定、完善装卸文明服务标准,创建装卸服务品牌,将装卸纳入“文明班组”、“服务标兵”创建活动,提升装卸服务品质。
(7)推进装卸机械“状态修”。主动适应装卸机械技术质量的提升发展,从提高质量、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调整装卸机械维修、保养方式,对于具备自诊断功能的装卸机械,优先采用状态修,推进装卸机械修程修制改革。
(8)规范装卸业务外包管理。在吸取前些年部分铁路局因装卸管理不规范造成诸多法律纠纷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对装卸业务外包的程序、条件、合同、法律关系及日常管理提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9)精简装卸统计内容。将装卸统计指标融入铁路运输生产统计内容。将《铁路装卸生产业务报表》和《铁路装卸机械报表》及填写说明作为《装管规》附件,压缩装卸统计工作量。
(10)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铁路局、站段建立装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在货物集中到发、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情况下的装卸生产组织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装安规》、《装管规》发布、实施后,原铁道部《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规则》、《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铁路装卸统计工作规则》同时停止执行。至此,铁路货物装卸技术规章修订工作告一段落。但随着铁路货物装卸技术的发展和货运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货物装卸规章不适应的问题还会不断显现,需要动态修订、完善,为铁路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标准依据和技术支持。
作者单位为上海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