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邸凌月
新城悦:新股东IPO前突袭身陷多起未结诉讼
本刊记者 邸凌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城悦尚未终结的涉案金额在5万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5件,另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公司2016年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者会计核算软件,受到了处罚,虽然惩罚金额不大,但这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
近日,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悦”)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发行4000万股,募集资金4.35亿元,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拓展项目、智慧社区设备智能化升级及节能改造建设、新城悦物业云系统建设项目和新橙社移动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数据显示,公司2014-2016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2亿元、0.33亿元和0.53亿元,呈上升趋势。然而记者注意到,在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的前一年内,多位股东突击入股,而背后的自然人公司并未给出详细介绍,同时新城悦在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变动较大且并未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列表说明。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6年6月新增股东常州宜建、常州通润、西藏智盈及西藏中山八海,均以每股7.0267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00万元,其中215万元由常州宜建认缴,360万元由常州通润认缴,360万元由西藏智盈认缴,165万元由西藏中山八海认缴。
记者注意到,常州宜建2016年5月才成立,也就是入股公司前一个月,另一位法人股东为宜兴建工;常州通润成立于2013年12月,股东为徐秋玉和王佳定;西藏智盈成立于2015年3月,股东只有贾绍君;最后一位法人股东西藏中山八海成立于2015年5月,同样只有两位股东,而这些股东在照顾说中并无详细介绍。那么这些突击入股的新股东是否涉及利益输入?
对于记者的疑问,新悦城证券部人员解释道,公司在2015年、2016年进入快速发展期,基于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增资扩股的需求,需要引入外部股东,增强公司资本金实力。以上股东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认可公司的投资价值,与公司及原有股东达成一致,以各方认可的投资价格入股公司。但仍需注意的是,这些股东入股新城悦的时间距离此次递交招股书不足一年。
新城悦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向物业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协销服务,向合作商、业主等提供增值业务,以及电梯维保、社区智能化施工及维保等工程业务。
作为物业管理行业,员工的数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报告期内,新城悦员工人数变动幅度较大,2014-2016年分别为2988人、3747人和2372人,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人力成本金额分别为1.33亿元、1.8亿元和2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3.97%、66.49%和50.59%。公司为何在2016年员工人数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人力成本还快速上升?
另外,新悦城并未详细披露报告期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
对于上述疑问,公司认为,员工人数是期末的时点数字,而人力成本是年度的期间数字,并不具有直接的可比性。公司在2016年度加大了将保安、保洁、绿化向专业的公司外包的力度,公司对应的这些业务板块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在2016年四季度离职,而在2016年四季度该部分人员离职前,公司员工总数相较于2015年底的员工总数是增长的;另外,公司2016年业务增长迅速,新增了较多薪酬较高的管理人员,也是导致薪酬总额增长的重要原因。
而另一个问题,公司回复称,报告期内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详细信息为主板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义务,创业板则不具有强制性,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申报期实现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
记者还注意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城悦尚未终结的涉案金额在5万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5件,另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公司2016年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者会计核算软件,受到了处罚,虽然惩罚金额不大,但这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
如今这些诉讼进展如何呢?新城悦在回复中表示,招股书披露的5件未决诉讼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中旬,截至7月12日,以上5件未决诉讼中,有1件法院判决后原被告未再上诉,拟按照判决执行,其余4件尚未结案,仍在诉讼中。
另外,公司还解释道,招股书披露的是金额不低于3000元行政处罚。上文提及的处罚金额较小,未达披露标准,且公司已经及时整改,相关税务部门已经出具了公司无重大违法违章记录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