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萍
一、课程标准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影响罗马法产生和发展的因素、罗马法的内容和影响。
难点:理解和领会罗马法的特点和精神。
三、学情分析
本课诸抽象概念较难理解,民主法制是时代热点,家国情怀的生成需要引导。
四、设计思路
整合教材:“共和”、“法治”、“人本”。通过史料教学法,深挖教材,层层设问,与学生、高考、罗马法对话,在对话中突破重点和难点。
五、教学过程
(一)探究“共和”——古罗马的政制
问题1:指出政体的变化历程?君主制—贵族共和制—帝国君主专制。
问题2:指出不同时期政体变迁的原因?(出示《古罗马疆域扩张分布图》)
1.君主制至贵族共和制原因?(课本材料:对国王说不)
“共和制”概念: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對称,通俗理解其实就是“非君主”!(引导学生阅读课本第29页三段小字)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阅读和提取信息的能力,以及时空素养)
2.在古罗马贵族共和制是如何运行的呢?它对罗马法的产生与发展有何意义呢?以矛盾与原则进行分析。
(设计意图:分析古罗马政制的演变是罗马法产生的制度背景,同时培养家国情怀核心素养共和政体中运作体现出分权、制约、平衡、妥协的原则,都是当今政体所追求的,提供思想借鉴)
3.分析共和制向帝制变迁的原因、政体本质、作用帝制取代共和制,传统的对话和辩论体制无法再推动了政治利益平衡的功能。
(培养历史解释学科素养:作用可结合中国集权政体予以分析。政体类型是由特定时空的多种要素促成的,它优越与否,也要看它否能推动社会的发展)
(二)探究“法治”、“人本”
落实概念:法律、罗马法、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1.归纳古罗马法产生和发展历程,从呈现形式、适用主体、结构上予以分析。
2.以案例的情境教学检测学生对本课概念的掌握程度:
案例: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大家想一想,若案例一所述案件发生于罗马共和国早期,作为法官会怎么判?说明理由。
假设案例一中受伤或战死士兵中有“同盟国”提供的辅助兵,依据《十二铜表法》,辅助兵能分财产吗?说明理由。
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3.引导学生阅读《十二铜表法的目录》,概括内容包括:民法、刑法、诉讼程序。
第一表 传唤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二表 审理 第八表 私犯
第三表 执行 第九表 公法
第四表 家长权 第十表 宗教法
第五表 继承与监护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引导学生根据课本P31页第2段小字和P33页的阅读与思考以及导学第32页材料三,分析其局限性(批判性历史思维):
4.延续案例,再设问题:假设受伤或战死士兵中有被征服民族的士兵,依据《十二铜表法》这些士兵能分财产吗?说明理由。
5.引导学生分析万民法产生的必要性:
材料一:面对如此巨大的版图,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材料二:随着对外征服的胜利,罗马变成地中海世界的强国,国际贸易关系复杂,罗马人与异邦人相互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彼此间的争讼也日益增多。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的史料实证能力,引导学生理解罗马法的发展与罗马国家发展的关系,理解罗马法的产生及发展演变是古罗马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培养唯物史观理论应用,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加强时空观念)
材料三:罗马法演变的一大特点就是法律制度的连续性或者渐变性。斗争、在妥协中胜利、在已有的胜利基础上再斗争、再妥协……罗马法就是这样一步步演变而成的。
——姜波《商品生产者的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
材料四:结合课本31页三段小字中关于罗马法内容的前后变化。
材料五:“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奴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必须严加惩治。……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序言
6.依据材料三四分析万民法相对于公民法有无实质上的变化,以及其局限与作用局限性:主要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设计意图:培养历史解释、史料实证的学科素养,具体指出罗马法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性,理解“法治”精神实现的艰难性和复杂性,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历史思维。)
材料六:一、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三、经长官委任的承审员或仲裁员,在执行职务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六、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十二铜表法 第九表 公法》
材料七: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
材料八:古罗马正义女神象。它体现了罗马法的诸多原则,如高擎的秤体现的是裁量公平,手握利剑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力。据此,双眼蒙布所体现的原则是,法官审案应不受表象迷惑洞察事实真相。
材料九:P32查士丁尼第117号敕令;课本第32民事侵权法的相关规定。
材料十:P32知识链接。
7.依据以上材料探究罗马法进步性、地位。(对罗马、对后世、地位)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的史料论证能力,以及价值观的体会)
(三)课后延伸
思考近现代欧洲为何能够逆袭东方实现实力对比的易位?与本课有着怎样的密切联系?
(设计意图:由古罗马而欧洲,让学生有初步的纵线通史意识,同时使本节课的立意得到发散、延伸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