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成付
社会组织之所以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之所以不同于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之所以不同于行政组织、政权机关,就在于它的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这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非营利性是针对营利性而言的,非行政性是针对行政性而言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两条,才能是社会组织。中办发46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使各自归位,发挥各自功能,不能四不像,只有这样,经济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关于非营利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得非常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综合有关法规政策,非营利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坚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什么社会组织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如一个基金会,可以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去投资、赚钱、营利,但基金会要清楚,你第一位的使命是尽快把慈善资源送到受益人手里,只有保证不耽误这一使命的前提下,你的行为才是合理的,你如果不去完成第一使命,而是只顾赚钱,那就背离了基金会这一社会组织的设立宗旨,就有以营利为目的之嫌了。谁应该以营利为目的?那就是企业,是市场组织,它们的天职就是赚钱、营利而不是相反(当然是合理合法经营)。二是资产投入者对投入的资产不享有所有权。三是投入的资产及其孳息不被分配或变相分配。四是投入的资产及其孳息的使用和处分一直按照投入时的目的或者近似目的来使用。
所谓非行政性,类似国外的非政府性,也就是社会组织不是政府组织,不是政权机关,没有行政职能,不能行使行政的职权,工作方式方法也与行政机关不同,各社会组织之间彼此独立,无上下隶属或指导关系。
在坚守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和非行政性上,近年来我们作了不少努力。比如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监督,严格核查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税务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依法取消税收优惠资格。再比如,我们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妥开展脱钩试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原承担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指定交由行业协会商会继续审批;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等。但总的看,这方面的问题还很多,还要继续努力。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