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这样的微博备受关注:济南一高校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强制收取十元钱,每个毕业生都要交,收费的名义叫“爱校费”。有学生不解,难道捐钱还有强制的吗?更有知情者透露,其实学校南门的大屏就是学生捐款买的。(5月15日 《齐鲁晚报》)
【点评】高尚的基础在于尊重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强迫他人做高尚之事无异于“道德绑架”,其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该校强行收取学生的“爱校费”,是借高尚之名,行缺德之事,有辱大學斯文,而且涉嫌违法。
广西教育·D版2017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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