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6年的公司战略,华谊兄弟在其财报中说,“以影视为主的原创IP驱动全娱乐的产业链,充分发挥影视娱乐、品牌授权及实景娱乐、互联网娱乐三大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其中的所谓“IP”,华谊兄弟没有做出任何名词解释,也许这家公司管理层认为,如同昔日的“电商”概念一样,人人都知道“IP”是什么。
这里简单普及一下,现行“IP”的说法,不是IT的“网络协议”(Internet Protocol),而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在当下语境中,“IP”实际是一种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运作的商业。这个概念,类似中国人从“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Online To Offline”中创造出的O2O概念,这次中国人又玩出了一个新的名堂。
尽管我们的“IP”尚没有被总结进商学院课堂,当它会是,而且一定会成为又一个“中国式模式”,但是,它现在需要更多的案例实践。
就目前而言,中国式IP目前主要集中在以影视业、游戏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以影视业而言,乐视现在是大玩家,其通过购买无数的影视内容版权,以及收购花儿影视和其子公司乐视影业之后,不仅拥有各种IP内容、IP明星,而且已经走到了整个中国影视业食物链的顶端。也就是说,电视台、影院、视频平台、互联网电视厂家都需要向乐视购买内容版权,当然,还包括最终的用户。乐视的这种依靠IP资源通吃商家、用户的模式,就是所谓的IP经济模式。在此之前,游戏业早就这样做了,只是这一次,基于影视业的IP玩法更具规模、更具全民化。
随着华谊兄弟也重视起IP的商用价值,一波基于文化产业的IP产业大战也开啟了大幕,然而IP是否还可以扩大其外延呢?
事实上,很多传统的中国企业一直在“被IP”,比如美特斯邦威,这家时尚企业一直在购买“流行”,其每年都会费资向美国电影公司购买人物LOGO,然后将这些“IP”印刷在其生产的T恤上,美其名日文化营销。步其后尘的海澜之家,最近也与东方梦工厂签订了战略合作,要将“马达加斯加系列”套印在其服装上。而“马达加斯加”是一部同名的美国动漫。
可见,美国的影视企业其实对如何使用“IP”商业比我们更早、更懂。
这一波来自影视圈的IP热,不会仅仅局限在本行业中,其产生的冲击波将覆盖更多的行业,也许之前的企业无电商不商,如今将会变成无IP不商。IP引发的是一个形而上的商业思维,它会触动中国企业向更高的阶段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