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贤会
正确执行盐改政策避免走入违法误区
■ 柯贤会
近期,一些食盐生产企业和个别不法商贩,借盐业体制改革之机,故意曲解盐业改革政策,进行虚假宣传,签署委托代理、经销食盐协议,或以此为诱饵进行预收盐款和保证金等非法活动。这些违背盐业改革精神的宣传和行为,迷惑了许多不了解盐改政策的食盐经销户和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盐业市场混乱、引起了群众恐慌、危害了群众餐桌食盐安全。因此,正确理解执行盐业改革精神、依法依规做好盐业各项工作,成为盐行业和相关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提起这次盐业体制改革,许多人都会说:“食盐放开了”、“不专营了”,认为今后食盐会和其它商品一样,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这是人们认识上的一大误区。
其实,本次盐业体制改革不是放开食盐专营,而是国家逐步建立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的一大举措。国务院《盐业改革方案》明确规定本次盐业改革是“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它是“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由此可见,“食盐专营”并没有“取消”。“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 、“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只是释放市场活力的一个具体举措,目的是为盐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本次盐业体制改革,只是在原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内部放开,食盐仍然实行国家专营。
本次盐业体制改革,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这些规定是对食盐专营制度的完善和补充,而不是说从此食盐就可以随便经营,经营食盐是有一定约束条件的。
一是食盐生产、批发单位必须持证经营。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食盐,盐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严从重处罚。
二是食盐批发企业数量有限定。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除已有各省市县盐业公司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之外,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进行食盐批发业务。各市级盐业公司及县区盐业公司具有食盐批发资质,任何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食盐批发业务,更不得委托其它商品流通企业进行食盐批发业务,一经发现,将依照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商户依法经营,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组织货源,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三是跨省经营资质有要求。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外省的食盐批发企业,只有拥有食盐批发资质的省级食盐批发企业才能跨省经营。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食盐流通行业只有具备了一定资质条件,才能从事生产、批发、销售工作,我们必须按盐业改革方案开展经营,才能取得合法收入,避免触碰国家法律法规。
为了保持食盐安全,维护盐业市场秩序,国务院《盐业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同时,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盐业改革时期,盐业市场情况更为复杂,市场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需要盐业监管部门承担更大责任。
一是在新的盐业法律法规尚未修订完善出台生效前,盐业监管部门要继续按现有盐业法律法规执法。要坚持不懈开展食盐市场整顿,发动群众力量,堵住私盐贩运渠道,净化盐业市场,维护盐业改革期间市场秩序,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二是在新的食盐监管体制运行前,盐业监管部门要加强联系配合。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司法、农业、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做到精确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提升执法效果,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避免出现监管空档期。
在盐业改革期间,广大消费者不要被虚假信息和不实传言误导,而是要擦亮慧眼,辨识真假信息,购买合格食盐,避免走入购买误区,让违法者无传播和销售对象,维护盐业改革成果。
一是从正规渠道了解盐业改革政策,不要相信不实传言。可以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联系,了解盐业改革政策和进展情况,化解心中疑云,获得准确真实信息,千万不要听信谣言,更不能传播不实信息。
二是要正确选购盐品,不给假冒伪劣盐可乘之机。在盐业改革期间,建议消费者按照“看外观、辨标志、识牌子、明用途、进好店、多咨询”的方法购买盐品,在买到放心盐品的同时,维护盐业市场的秩序。
总之,在盐业改革期间,我们只有正确理解盐业改革精神,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盐改政策,才能做到思想上不偏离,行动上不出错,才不会走入歧途误区,触犯法律底线,才能够把盐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盐业改革目的。
(作者单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盐务管理局)
(编辑:程钰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