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2017-07-18 11:47安监
上海化工 2017年6期
关键词:安全生产月浦东新区共治

上海市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上海市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工作交流推进会现场

6月1 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7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市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工作交流推进会”在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召开。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主题活动主体突出、形式新颖、组织得当,契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主体、夯实责任,各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理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交流和借鉴上海市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方面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引导、鼓励和推动社会各方协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本市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营造良好的上海城市安全氛围,上海市继续扎实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工作。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金兴明主持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沈伟忠通报了2017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浦东新区副区长王靖通报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情况。

会上,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化工行业协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原能细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江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结合各自工作情况,分别从国有大型企业、社会第三方组织、科技园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属地监管等角度,介绍了本单位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周波在讲话中指出,要围绕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双下降、两确保”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周波特别强调,隐患比事故更危险,有规定不执行比没有规定更可怕,麻木不仁、司空见惯比问题更严重。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工作,要在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精神要旨和任务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进一步深入学习、加强宣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更好地建机制、强基础、攒后劲、防事故,加快推进《意见》精神落地生根,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共治合力。要完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要深化社会共治,把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动员起来,各方面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共治合力。要形成有效机制,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精细管理,抓紧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措施要更加有力有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更加彻底,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更加提高。

沈伟忠同志通报了2017年以来上海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部署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2017年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0起,死亡136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78%,死亡人数上升2.26%。其中,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4起,死亡45人;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87起,死亡87人;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9起,死亡4人。1-4月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5.00%和78.57%。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持续好转。他强调,当前,上海城市运行安全面临的风险压力依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我们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坚守安全红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强化;要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要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监管方式不断创新;要着力做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受控;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王靖介绍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情况及取得的积极成效。近年来,浦东新区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新机制,变“政府独奏”为“社会合唱”,整合基层力量,推动群防群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镇共管、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浦东新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充分激发公共安全治理领域的社会活力,引导社会各方面有效介入公共安全治理中来,积极探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安全治理格局;完善了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了安全责任考核,建立了沟通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监管力量下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创新。

上海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政府和安全监管局负责人、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市级安全生产签约单位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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