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轮胎翻新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体会

2017-07-18 11:33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胶皮烟熏厂区

向 格

(广元市消防支队,四川 广元 628200)



●火灾调查

一起轮胎翻新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体会

向 格

(广元市消防支队,四川 广元 628200)

以一起静电火花引燃汽油蒸气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为例,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和分析,排除可疑原因,确定了火灾事故原因,并给出了火灾调查的体会。当地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积极介入火灾的调查、统计、协商、处理,对类似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具有借鉴作用。

汽油蒸气;静电;火灾调查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5年5月31日9时许,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某轮胎销售门市部废旧轮胎翻新厂发生火灾。火灾烧毁临时搭建的彩钢结构棚屋、轮胎翻新设备、轮胎,附近村委会、村民房屋财产受损,火灾经济损失34.2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火灾事故调查

(一)调查走访

该门市部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蒋某,经营范围为轮胎销售及售后服务,但该厂打着“轮胎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幌子,租用红旗村村民委员会房屋进行废旧轮胎的翻新生产,实际生产经营由蒋某的丈夫奚某负责。

废旧轮胎翻新需经过五道工艺:(1)分拣、清洗废旧轮胎;(2)打磨废旧轮胎;(3)上胶,将天然橡胶与汽油凭经验按4∶6的比例混合、稀释,然后刷在打磨后的轮胎外表面和带有轮胎花纹印的成型胶皮(所谓“顶子”)内表面上;(4)上顶子,刷胶后的轮胎、胶皮晾干到一定程度,将胶皮套在轮胎上粘合固定;(5)硫化,将轮胎放入蒸气罐,用硫磺作为交联剂,将刷胶后的轮胎和胶皮进行交联,硫化工序完毕就是所谓“新轮胎”。

该厂共有7名工作人员,奚某负责回收旧轮胎、销售翻新后的轮胎;芦某负责分拣、清洗轮胎;王某甲负责打磨轮胎,并清理修补好的轮胎,如果还有裂口,继续打磨;王某乙负责刷胶和固定轮胎;王某丙负责硫化轮胎;李某甲负责开车运输轮胎;李某乙为打杂工。5月31日9时许,王某乙在上顶子的过程中,工作台上的轮胎及附近刷了胶的胶皮突然起火,扑救不及酿成火灾。

王某乙有两个操作位,一个用于刷胶,另一个用于粘合固定。5月31日早上刷了6个轮胎的胶皮,由于前一天刷胶操作间堆放满了轮胎,就拿出来放在固定工作台旁边,开始在机器上做轮胎和胶皮的粘合固定工作,做了约10个左右,正从机器上旋转着往下取胎的时候,听见“嘭”的一声,操作平台上的轮胎和相距2 m远的五六个轮胎胶皮迅速燃烧起来,刚着火,火势就很大。王某乙本人的叙述证实了起火当时的情况,王某甲、王某丙二人在自己的工位上也看见王某乙固定工作台上起火。王某乙平时抽烟,但都在厂区空地上抽,发生火灾当时没人看见他抽烟。

(二)现场勘验

1.环境勘验

火灾现场位于旺苍县嘉川镇红旗村2组,西邻2栋村民住房,南临村委会办公楼和1栋村民住宅,东、北面为围墙,东面围墙外为玉米地,北面围墙外为露天沙场,如图1所示。村委会以南为村道公路,经过南侧村民住宅下穿通道进入厂区,厂区大面积过火烧毁严重,西、南面相邻建筑受损,东、北面围墙垮塌。

图1 废旧轮胎翻新厂“5·31”火灾现场平面图

2.初步勘验

厂区面积700余平方米,整个厂区烧毁严重,搭建的彩钢棚屋被烧垮塌,加工设备和大量废旧、成品轮胎被烧毁,轮胎橡胶炭化裸露出钢丝。(1)厂区西侧2栋村民住宅,其靠厂区一侧外墙烟熏痕迹重,墙面窗框及玻璃被烧掉,外墙下部部分烟熏痕迹被烧掉,墙面部分水泥砂浆抹灰层脱落,脱落程度下部重于上部。西侧外墙窗户窗框玻璃完好,烟熏痕迹不明显,水泥砂浆抹灰层无脱落。进入村民住宅楼内查看,屋内烟熏痕迹重,部分家具、电器烧毁,靠厂区一侧门窗被烧毁、破坏严重。(2)厂区南侧村委会办公楼和1栋村民住宅,其靠厂区一侧外墙烟熏痕迹重,墙面窗框及玻璃被烧掉,村委会办公楼外墙仅四楼残存部分窗框和2台空调外机,外墙上大部分烟熏痕迹被烧掉,呈一个被烧掉的灰白色大“三角形”,2台空调外机位于“三角形”顶端两侧,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层脱落,裸露出红色墙砖,烧毁、脱落程度下部重于上部。南侧外墙窗户窗框玻璃完好,烟熏痕迹轻,水泥砂浆抹灰层无脱落。进入村委会办公楼和村民住宅内查看,屋内烟熏痕迹重,部分家具、电器烧毁,靠厂区一侧门窗被烧毁、破坏严重。(3)厂区北面、东面围墙墙砖向内侧倾倒,残存部分围墙烟熏痕迹内侧重、红砖颜色变淡,外侧无烟熏。

3.细项勘验

厂区西北角堆放的废旧轮胎,西南角和南侧靠村委会办公建筑处堆放的大量加工成品轮胎,全部烧毁。北侧靠围墙搭建的彩钢棚屋,自西向东分别为废旧轮胎堆放处、芦某分拣清洗工作区、王某乙刷胶工作区,全部烧毁垮塌。东侧靠围墙搭建彩钢棚屋,自北向南为王某乙刷胶工作区、王某丙硫化工作区、值守房、杂物间,全部烧毁垮塌。厂区中部西侧为王某甲打磨工作区,东侧为王某乙粘合、固定工作区,彩钢棚及工作台全部烧毁垮塌。距东侧围墙16.6 m、距北侧围墙14 m处两个相距0.8 m的金属罐体被烧毁变色,向西侧倾倒。距东侧围墙14.3 m、距北侧围墙4.7 m处有一电动机和固定轮胎机器残骸。厂区南侧村民住宅楼下为车辆人员进出通道,通道宽4.3 m,通道东侧墙面烟熏严重,墙面上有一电线插板,插板上有三相电源线接出用于厂区电动机,位于厂区侧线路全部烧毁。

4.专项勘验

火灾现场大量废旧轮胎、翻新轮胎燃烧,经过长时间高温,起火点处电动机及轮胎固定台只剩下钢铁残骸。

(三)火灾原因认定

1.起火时间

2015年5月31日9时左右,王某丙看见王某乙轮胎固定工作区电动机上的轮胎起火,王某甲听见王某乙在大声喊“着火了”,芦某听见有人喊救火;9时16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该轮胎销售门市部发生火灾。根据证人及接出警时间确定起火时间为:5月31日9时许。

2.起火部位

起火部位位于该轮胎销售门市部王某乙工作区,起火点位于轮胎固定操作台处。王某乙本人的叙述、王某甲和王某丙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均证实王某乙工作区最先起火,起火点位于其轮胎固定操作台。

3.起火原因分析

当地气象部门证实,2015年5月3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无雷电发生,排除雷击引发火灾。发生火灾当时,工作人员正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无人为放火的主客观因素和条件,排除人为放火。现场无生活用火,王某乙平时虽抽烟,都在厂区空地上抽,发生火灾当时没人看见他抽烟,现场起火不符合烟头引燃的特征,排除生活用火引发火灾。起火前现场没发生电器故障、线路短路过负荷现象,现场起火不符合电气火灾的特征,排除电气火灾。不排除静电火花引燃汽油蒸气所致,依据为:(1)轮胎固定操作台周围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由于前一天刷胶操作间没有空地,刚刚刷过胶的轮胎外层胶皮,正散发着汽油蒸气,本来应该堆放在刷胶操作间,王某乙把它们放在了轮胎固定操作台周围。(2)轮胎固定操作台具有产生和积累静电的条件。试验资料表明:电阻率为1012Ω·m的物质最易产生静电,大于1016Ω·m或小于1010Ω·m的物质都不易产生静电,而电阻率在1011~1014Ω·m之间的物质,都容易产生和集聚静电[1],天然橡胶的电阻率为1012~1015Ω·m[2]。将刷过胶的轮胎和胶皮在操作台上固定,机械旋转与轮胎发生接触、分离,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3)具有足够的静电电压和放电条件。在操作台上固定轮胎和胶皮,经过一定时间的操作,静电累积起足够的静电电压后,一般认为超过300 V的静电电压,必然能够将周围的空气击穿而产生放电[2]。(4)放电能量足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大部分烃类气体或蒸气的最小点火能量都在0.2 mJ左右,静电火花的能量一般不超过1 000 mJ,但大都大于0.2 mJ,足以引燃汽油与空气的混合气体[3]。(5)该起火灾起火突然,具有轰燃起火的特征。

三、火灾事故处理

(一)行政责任

王某乙没有遵守刷胶操作规程,过失引发火灾造成损失,是火灾肇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火灾损失没有达到追究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处10日拘留,并处400元罚款。

该轮胎厂以轮胎销售为幌子违法组织生产,未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奚某作为轮胎厂的经营负责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72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该轮胎厂处3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奚某处400元罚款。

(二)民事责任

本起火灾造成奚某的轮胎厂厂房及设备、轮胎被烧毁,村委会房屋受损,5户村民房屋、家庭财产受损及房屋维修、加固期间的居住、生活等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乙的侵权责任由轮胎厂承担。依据县消防大队、镇政府及村委会对5户村民家庭财产受损情况进行的调查和统计,四川华邦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对受损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及维修加固建议,经调解,奚某对5户村民房屋、家庭财产受损及房屋维修、加固期间的居住、生活等费用进行了一次性赔偿,共计26.5万元。

(三)监管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打着“轮胎销售及售后服务”幌子的该轮胎销售门市部注册登记,明显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工商登记法规。当事人经营多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调查、核实并取缔。县人民检察院介入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经过侦查,对涉嫌玩忽职守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副所长伏某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伏某在担任副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疏忽大意,致使集体和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第37条之规定,结合火灾事故原因后果及归案后表现,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判决伏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四、几点体会

(一)静电火灾的调查认定有其科学依据

根据《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第26条,静电火灾的调查基本上围绕如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列举所有可能的起火原因并运用证据逐一排除其他起火源成灾的可能性;二是分析和测试事故前现场静电火灾条件形成的可能性(具有产生和储存静电的条件,具有足够的静电电压和放电条件,放电点周围存在爆炸性混合物,放电能量足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当排除其他起火源,静电放电火花引燃的条件很充分,并具有轰燃或者爆炸起火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静电起火[4]。

(二)相关部门、基层政府组织及时介入化解矛盾和纠纷

公安部门及时查封了奚某的银行存款。因火灾损失较大,镇政府以灾后救助款给每户1.5万元,解决房屋维修、加固期间燃眉之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对火灾损失进行统计,损失统计没有囿于《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 185—2014)规定的统计方法和统计范围,吸收镇政府、村委会人员参加损失统计工作,督促当事人对受损房屋委托鉴定,并统计了村民房屋维修、加固期间的居住、生活等费用,使得损失统计更为客观[5]。红旗村调解委员会在奚某与5户村民间进行了调解。

(三)不作为、乱作为是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工作之大忌

该起火灾社会影响大,检察机关介入案件调查处理,当地工商所副所长伏某被追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没有给予该场所行政许可,当地公安派出所对该场所进行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没有被追责处理,但也给基层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不作为不行,乱作为也不行。

[1] 胡建国.火灾调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2] 电阻率:常见物电阻率[EB/OL].(2013-09-09).http://baike.baidu.com.

[3] 张金专.专项火灾调查[M].廊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公消〔2011〕43号[Z].2011.

[5]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 185—2014[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 李 蕾)

Investigation and Experience of a Tire Retreading Plant Fire

XIANG Ge

(GuangyuanMunicipalFireBrigade,SichuanProvince628200,China)

On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al of a fire in which the gasoline vapor was ignited by electrostatic spark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method of determining the cause of fire by excluding suspicious fire causes through survey and interview, on-sit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Related local departments and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are actively involved in the investigation, statistical work, consultation and disposal of this fire, which may provide a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al of similar fires.

gasoline vapor; static electricity; fire investigation

2017-02-26

向格(1973— ),男,四川巴中人,工程师。

X928.7

A

1008-2077(2017)06-00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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