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亿
(信阳市消防支队,河南 信阳 464000)
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探索与实践
王 亿
(信阳市消防支队,河南 信阳 464000)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普遍存在“硬件基础差、软件不规范、队员干不长、管理不严格、训练无人抓、执勤无人管、战斗力形不成”等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客观分析了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优势,并从“建、养、管、用、训”几个方面就建设好、规范好和发展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派出所;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随着城乡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不断涌现,加之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电、气应用日益普及,乡镇、农村地区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危害和损失。乡镇、农村地区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消防事业发展、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瓶颈性”问题,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已经成为各地党委、政府适应经济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甚至有的专职队“有名无实”,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专职队伍发展良莠不齐
虽然《乡镇消防队标准》(GA/T 998—2012)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有关事项进行了明文规定,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在建队标准、装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有的乡镇政府对建设专职消防队定位不准,没有从长远角度考虑专职队建设的生命力,甚至仅仅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建而建,装备东拼西凑,队员临时招聘,难以形成战斗力。究其原因,就是有的乡镇政府没有找到推进专职队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忽视了消防安全与公安“大安全”的有机结合。如2015年之前,河南省信阳市建设的17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均未依托当地派出所来建,导致出现无人管理、队员辞职、训练缺失、器材丢失等诸多问题,失去了专职队伍发展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二)建队模式不统一,专职队伍管理不够规范
大部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主管部门”不明确,导致建队模式多样、队员成分复杂、队伍参差不齐,甚至有的除了要执行日常的灭火救援任务外,还要协助乡镇政府完成专职消防队职责以外的其他工作,队员真正从事消防工作的时间很少。如2015年之前,信阳市多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为兼职,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专职消防队职责以外的事项上,仅仅是在专职队“挂个名”。有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即使建立了管理制度,但缺乏“准军事”管理模式,日常工作秩序不正规,难以适应灭火和应急救援实际需求。
(三)执勤训练落实不严格,专职队伍业务素质偏低
执勤训练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工作,是提升队伍攻坚实战能力的重要保障。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普遍建于政府院内,训练场地不具备,训练设施不完备,导致业务基础工作无法落实。如2015年之前,信阳市17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均建于政府院内,具备训练条件的仅有5支,场地所限是业务训练顺利开展的最大障碍。有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虽然具备训练条件,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导致组训工作无计划、训练作风不严谨、练兵成效不明显。当地现役消防队虽然定期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但经常性执勤训练工作还是靠专职队自身,且训练多流于形式,与实战出入悬殊。
(四)政策保障措施不到位,专职队伍建设标准不高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但仅是原则性规定,目前在实际落实资金保障、用工制度以及社会保险、“满十年用工”等福利待遇方面尚未形成统一、完备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专职队员的表彰奖励、伤残抚恤、党团关系等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便操作,影响了建队标准,制约了队伍长远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能均有定位,如果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模式不统一、训练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等系列问题。
(一)队站建设更统一
依托当地派出所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统一建制称谓、统一经费保障、统一公开招聘、统一管理标准,以便后期高标准、严要求建设管理这支队伍。可结合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要求,在硬件、软件上标准统一,规范营房设置,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党团组织,做到源头管理、高效管理、规范管理。
(二)管理体制更规范
依托当地派出所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解决专职队与派出所不能产生合力的问题。乡镇政府统筹专职队工作,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到位。派出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管理体制正规、要求严格。队站设在各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由乡镇政府统一领导,由派出所按照公安体制管理,消防业务由当地消防大队培训指导。在接警机制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与110和119接处警系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到达火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发挥“救早、救小、救初期”的关键作用。
(三)工作职责更清晰
依托当地派出所建立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派出所直接管理、调度、指挥下,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及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所长兼任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全面负责日常管理、接警出动等工作,“谁带班谁出警”,并选拔业务过硬的队员担任班长、副班长,这对于落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专职队员除完成日常学习、训练和车辆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外,还可参加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水源熟悉等工作。
(四)待遇保障更到位
招聘或者使用专职消防队员的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可以参照现役消防队员的标准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鉴于此,派出所将专职消防队各项费用纳入整体预算,并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明确专职队员享受公安民警或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待遇,统一由派出所按照国家规定为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使队员能够安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相同工作年限的公安民警或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规定落实津贴补贴,并建立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
(五)奖惩机制更有效
各级公安机关可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及运行情况纳入对各派出所整体工作绩效考核范畴,按全年工作目标实行量化管理,对专职队的建设、管理、训练和参加灭火救援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切实从奖惩机制上促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主要体现在“建”“养”“管”“用”“训”等方面,因此,在管理上亟待建立起相配套的政策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的生命力、战斗力,如图1所示。
图1 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览图
(一)乡镇政府负责统筹建设和经费保障
在人员和资金保障上,可由上级政府财政拿出经费的60%,乡镇财政保障40%,周边辐射乡镇再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充,保证队伍生存发展。(1)抓好建队布局标准。各乡镇依托派出所建立专职消防队,各村依托村委会建立微型消防站,构建城区现役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微型消防站的“三级执勤模式”,实现消防力量城乡全覆盖。(2)明确工作隶属关系。依托派出所建立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受派出所和当地政府领导。在工作机制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统一由“值班所长”担任队长,派出所值班民警、协警和专职队员为队员,负责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3)确保政策责任落实。由县(区)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乡镇党政“一把手”是建队管队的主要责任人,建队成效纳入每年消防工作考核范围。在经费保障上,县(区)政府财政可每年向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补贴专项资金,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乡镇派出所负责队伍管理和工作落实
结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能任务和队伍特点,将其纳入派出所统一管理。(1)强化24小时执勤备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律在派出所办公、执勤,并按照公安机关“准军事化”管理机制,人员、装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或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高效出动和处置[3]。(2)强化“1+N”管理模式。制定值班制度,明确各职各类人员职责,其中执勤消防车驾驶员为专职专人,时刻保证在岗在位;其余非值班所长、民警、协警、专职队员根据灾情大小视情增援。县(区)公安机关不定期对人员在位率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相应处理。(3)强化“1+N”岗位职责。为保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生命力,可适当拓宽其职能任务,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火巡查、交通执勤、安全宣传等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实现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辖区消防大队负责业务培训和处警调度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能不能形成战斗力,队员素质是基础,联勤联动是关键。(1)常态化实战练兵。由当地消防部门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比武,以检验各乡镇专职消防队训练成效。比武竞赛以基础体能、班组车操、一般建筑火灾扑救等科目为主,力求贴近实战,营造以赛促训、训战结合的练兵氛围。(2)常态化抽查调警。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所在派出所设置火警专线电话,为“第一接警人”,在接到火灾和应急救援报警后迅速出动、到场处置。当地119指挥中心随机抽查各专职队火警电话,掌握其接处警情况,提高执勤备战意识。(3)常态化分级调度。按照灾情大小,科学设定三个级别的响应等级,第一出动力量为事故发生地乡镇专职队,第二出动力量为周边乡镇专职队,第三出动力量为城区现役消防队,真正实现按级调度、科学调度,发挥依托派出所建立专职队的应有作用。
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有效解决队员干不长、训练无人抓、管理不严格、战斗力形不成等现实问题,具有强大的优势和生命力,是未来发展壮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趋势所在。加快推进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减少乡镇和农村地区火灾等灾害损失的必要保证。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
[2] 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Z].2014.
[3] 河南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标准[Z].2009.
(责任编辑 陈 华)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Establishing Full-time Fire Brigades of Township Government under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
WANG Yi
(XinyangMunicipalFireBrigade,He’nanProvince464000,China)
There are lots of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ull-time fire brigades of the township government, including poor hardware, nonstandard software, short service term, loose management, no person in charge of training, no supervision over job performance, poor combat capability.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this paper objectively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of establishing full-time fire brigades of township government under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 and explores approaches to the building, budgeting, managing, deploying and training of such fire brigades, so as to better build, standardize, and develop them.
police station; township; full-time fire brigade of government
2017-03-16
王亿(1974— ),男,四川达州人,高级工程师。
D631.6
A
1008-2077(2017)06-00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