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交易下独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2017-07-18 11:49顾建
浙江电力 2017年6期
关键词:盈利模式储能电能

顾建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浙江绍兴312000)

电力市场化交易下独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顾建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浙江绍兴312000)

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发布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幕,独立售电公司的盈利空间以及可持续发展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电改成功的高度。当前,独立售电公司盈利模式进入的技术门槛较低,无法形成独有的竞争优势。对此,提出了独立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增强用户粘性,形成规模效应以深化当前盈利模式;通过打包购买或建设、转让无功补偿等电能质量设备运营权的方式深耕电能质量市场;利用电力市场地位以及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积极参与需求侧管理;建设电储能设施对冲电价波动的风险并参与调峰、调频市场;积极探索、研究电力金融市场,巩固、扩大市场份额,实现盈利水平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电改;独立售电公司;增值服务;电能质量;需求侧管理;储能;电力金融市场

0 引言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俗称电改9号文。2015年11月30日,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一轮电改的6个配套文件,涵盖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六大主题。此次电改提出的售电侧改革在全国各地催生了各种类型的售电公司,根据发改委的相关文件,售电公司可分为三类: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独立售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同一个区域内只能有一张配电网,由一家公司运营,这就意味着第三类的独立售电公司在数量上将成为售电市场的主力军。第一和第二类售电公司在开展售电业务的同时运营区域内垄断的配电网,其在资产规模和比较优势相对于第三类独立售电公司明显,盈利的前景良好。发改委2016年10月份下发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公司,具备条件的要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同时第十五条规定: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其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网业务,其竞争性售电业务,应逐步实现由独立售电公司承担。相关文件说明,此次电改,国家是要催生出一个大的、成熟的售电市场,鼓励售电侧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因此有必要探索独立售电公司的盈利模式。

1 独立售电公司当前的盈利模式

独立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中的一个重要主体,主要为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在市场中与发电公司进行电力交易的用户提供电能服务,其盈利手段目前主要是低买高卖电量,从中获取差价。以广东电力市场为例,2016年3月25日,广东省完成了售电侧改革后的第一次集中竞价交易,此次交易是发电企业、大用户和独立售电公司共同参与的一次远期电量分配。截至目前,广东省已完成多次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其集中竞价交易报价机制逐渐合理,独立售电公司参与度不断提高且作用凸显。以第三次集中竞价交易为例:总成交量为14亿kWh,其中独立售电公司12家报价,11家成交,成交电量11.609亿kWh,占总成交的82.92%。而其他大用户79家报价,36家成交,成交率45.57%,成交率不足一半。广东省独立售电公司的成交电量在集中竞价交易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与大用户直接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相比,独立售电公司具有交易专业性的比较优势,市场把握能力更强。

从广东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情况可以看出,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独立售电公司因其专业性将在售电侧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今后大用户甚至也有可能逐步退出售电侧市场,由独立售电公司全权代理,这将有效加强独立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地位,为其盈利提供更大的空间。

2 独立售电公司当前盈利模式存在的隐忧

随着售电侧改革的深入推进,独立售电公司仅仅依靠低买高卖电量的盈利空间将越来越小。一方面,潜在的售电主体看到售电侧交易初期的高利润空间后,会选择迅速进入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压缩现有的利润空间,使售电侧的竞争由“蓝海”走向“红海”。另一方面,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在发现售电侧市场获利的空间后,势必会在签订新的售电合同时与售电公司争利,二者之间的博弈将日益深化,从而进一步压缩独立售电公司的盈利空间。

可以看出,独立售电公司仅仅依靠当前的低买高卖电量实现盈利将越来越难,其盈利模式不可持续,因为其进入的技术门槛比较低,无法形成独有的竞争优势。要实现独立售电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盈利模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3 独立售电公司今后可能的盈利模式

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的新生事物,从其在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所处的位置来看,售电公司处在电网与用户之间,将电网(电厂)和众多的用户联系起来,通俗地说,售电公司可以看作是用户和电网(电厂)之间的“中介”(如图1)。

图1 售电公司“中介”地位示意

就目前电改的程度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独立售电公司若要利用“中介”角色确立其在售电市场上的优势地位,积极参与电能质量、需求侧管理和储能等市场将是可能的盈利模式。独立售电公司通过积极参与电能质量、需求侧管理和储能等市场,一方面能够拓展自身的盈利空间,另一方面通过为代理的用户提供各项针对性的服务,及时响应用户需求,能够增强用户粘性,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用户规模,从而扩大在电力市场的市场份额,以保证独立售电公司持续发展的根基。从国外售电侧市场的运营经验来看,售电侧市场刚开放时会涌现出大批的售电公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售电公司会逐步倒闭,能够存活下来的往往是通过拓展盈利模式、在运营策略上与其他售电公司拉开了差距的公司,这些售电公司在运营中逐渐做大做强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1]。

3.1 深化发展当前盈利模式,拓展盈利空间

在当前的盈利模式下,独立售电公司想要拥有持续盈利的能力,就必须保持用户尤其是大用户的数量和粘性,形成规模效应。要想增加用户的数量和粘性,则需要在用户体验上做文章。首先,在竞争性电力市场上,愿意让利给用户、以低价格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独立售电公司无疑更具竞争力,当然,独立售电公司必须在保持公司盈利的基础上降低销售价格,这就需要独立售电公司利用大数据、电力套餐等技术和经济手段提高负荷预测的准确程度,减少负荷预测不准带来的风险。从国外售电市场运营的实际情况来看,仅仅通过电力价格的让利不足以拉开售电公司之间的差距,一是制定价格套餐的做法在许多行业都很流行,难度不大;二是价格套餐的可复制性很强,售电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各自推出的套餐内容和形式,从而使价格套餐的先发优势趋近于零[1]。因此,决定独立售电公司竞争力高低的又一关键是独立售电公司能否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满足用户不同需求的增值服务。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增强用户粘性,拥有更多用户数量,是独立售电公司在竞价交易中能够通过规模效应获得更多议价能力的主要途径。独立售电公司获得议价能力越大,就越能争取到保障自身盈利空间的有利价格,降低购电成本,进而让利给用户,实现薄利多销,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3.2 深耕电能质量市场

独立售电公司可以深耕电能质量市场。随着电改的深化,电网和配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仅仅是获得过网费收入,所以在输配电价核定后他们提供的电能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即可,但不同用户对电能质量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发改委2016年10月份下发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鼓励配电网运营者可有偿为各类用户提供增值服务,但是独立售电公司作为用户和电网以及配电网之间的“中介”,对自身所服务用户的电能质量需求有着更深的理解,独立售电公司通过梳理、分析自身代理客户的不同电能质量需求,通过向配电网运营者打包购买或者采用建设无功补偿等稳定、改进电能质量的设备、转让其设备运营权给配电网运营者的方式介入电能质量市场,从而实现对用户电能质量需求的精细化响应,为有此类电能质量需求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加用户粘性,拥有更多的用户,实现规模效益。

3.3 积极参与需求侧管理

国外在需求侧管理方面积累了以下经验:

(1)需求侧资源包含电源类和负荷类两种,电源类需求侧资源主要包括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备,负荷类需求侧资源主要包括用户的可中断负荷和可转移负荷。

(2)价格激励是需求侧管理策略的核心,虽然对不同的电源类和负荷类需求侧资源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这些管理模式均基于良好的价格激励设置来实现。

(3)需求侧管理应根植于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用户主动参与的管理理念[2]。

从独立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地位来看,作为对接电网(电厂)和用户的市场主体,独立售电公司在需求侧管理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3,4]。比如在可中断负荷市场,电力市场化之前,电网中断用户的负荷一般采用行政手段,但电力市场化后,除了紧急情况,电网一般应采用市场化的手段中断用户负荷,由于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数量大,在电网需要进行负荷中断时必然能够提供更好的灵活性和可行性。文献[5]的计算结果表明,独立售电公司在保证基本用电合同结构简单的前提下,计及可中断负荷对营销策略的影响并进行联合优化,在不增加风险的前提下,不仅能够获取更高的期望收益,还能够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再比如在节能细分市场,独立售电公司由于其专业性以及规模效应,可以在节能设备采购、安装及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代理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随着智能电网以及微电网的发展,独立售电公司应加强在需求侧管理方面的技术储备及策略研究,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为在今后的电力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3.4 利用储能对冲风险和参与调峰、调频市场

储能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售电公司与发电厂之间固有的供需关系,使独立售电公司具有了自由选择参与或退出市场的能力,同时储能技术的存在还大大提升了独立售电公司参与电能交易的可行性和灵活性。独立售电公司根据自身用户的能源消耗需求,结合储能设备的配置,可以向能源市场发出定制的能源需求,甚至在某些时段以生产者的角色向市场提供可靠的能源供给[6]。独立售电公司通过大力发展储能设施,在储能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利用储能设施对冲风险和参与调峰、调频市场。2016年6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164号),文件明确了电储能参与辅助服务,该通知虽然面向“三北”地区,实际上全国各地只要派出机构到能源局备案,都可以开展电储能参与辅助服务试点。独立售电公司通过发展电储能设施有两方面好处:

(1)独立售电公司与电厂签订的电能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平衡的,有了电储能,独立售电公司在通过电量合约转让等其他方式不能完全消纳多余电量或者提供缺额电量的情况下,通过电储能对冲掉一部分电量合同不平衡,从而规避一定的风险[7]。

(2)独立售电公司通过与电厂签订电量合同或在低谷时间以谷电价格购买电量进行电储能,通过参与调峰、调频市场,利用两种电量的价差实现盈利。

3.5 探索电力金融市场,实现盈利水平的稳定发展

市场化交易商品的价格波动是必然的,电价亦然。由于电力系统是一个发、输、变、配、用同时进行的市场,电力的供给和负荷平衡受到若干物理条件的限制,如电网的阻塞、负荷的突然变化等等,这些条件必然导致短期电价产生极大的波动,市场尤其是实时(现货)市场的电价波动对独立售电公司是不利的。建立实时(现货)市场和电力金融市场是每个电力市场的发展必然,因此,独立售电公司有必要研究、探索电力金融市场,制定交易策略,规避电价波动给公司盈利和发展带来的风险,实现盈利水平的稳定发展。

目前,国际上电力市场化交易国家常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有:美国PJM市场的FTR(金融输电权)、英国电力市场的差价合同、北欧电力市场的期货合同和期权合同、澳大利亚电力市场金融合约等等[7,8]。由于目前我国的电改刚刚起步,实时(现货)电力市场还没有建立,实时电价机制也未形成,未来会采用何种电力金融工具尚未可知。但是随着电改的深入推进,以及实时(现货)市场、电力金融市场的建立,只有在电力金融市场上得心应手的独立售电公司才能在今后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盈利水平的稳定发展,因为虽然电力系统是一个实时平衡的系统,但抛开这一特点,电力市场也可以看做是一个金融市场。

此外,独立售电公司也可以积极探索“虚拟电厂”等电力代理业务,通过为分布式电源客户代理售电等业务开辟新的盈利空间[9]。

4 结语

此次电改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作为电改的新生事物,如何更好地研究电力市场,从而在市场交易中站稳脚跟乃至发展壮大是独立售电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独立售电公司在电能质量、需求侧管理、储能和电力金融市场等方面的不断探索,其必将在电改中逐步发展壮大,取得更大成就。

[1]丁珩,周小兵,谢东,等.德国电改对我国售电公司的启示[J].湖北电力,2016,40(3)∶15-17.

[2]陈政,王丽华,曾鸣,等.国内外售电侧改革背景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J].电力需求侧管理,2016,18(3)∶62-64.

[3]王栋,邵常宁,费建平,等.基于大客户和地方电厂数据管理预测平台的负荷还原预测方法研究[J].浙江电力,2015,34(12)∶12-15.

[4]金文德,江艺宝,丁一.以用户为中心的综合能源系统优化管理关键问题研究现状及展望[J].浙江电力,2016,35(10)∶73-80.

[5]罗琴,宋依群.售电市场环境下计及可中断负荷的营销策略[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5,39(17)∶134-139.

[6]李建林,田立婷,来小康.能源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力储能技术展望[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5,39(23)∶15-25.

[7]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美国电力市场[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8]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欧洲、澳洲电力市场[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9]刘维亮,范云其,李峰,等.并网方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本与收益的影响[J].浙江电力,2016,35(11)∶23 -26.

(本文编辑:方明霞)

Discussion on Profit Models of 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ales Company in Electric Power Market Trading

GU Jian
(State Gird Shaoxing Power Supply Company,Shaoxing Zhejiang 312000,China)

The publishment of the ninth electricity reform document and the appendix remarks the power market reform.The profit margi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ales company means a lot to electricity reform.The current profits model of electricity sales company is low in technical threshold,and can not form unique competitive advantage.Therefore,the paper proposes a profit model of 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ales company∶by value-added services,user adhesiveness promotion and scale effect formation, current profit model is deepened;through package purchase,construction and transfer of operating license of power quality devices like reactive compensation,power quality market is deeply ploughed;by means of electricity market status as well as smart grid and microgrid technology demand side management is participated;electric energy storage is built to hedge risks from fluctuating electricity price and take part in peakshaving and frequency regulation market;positively explore and investigate financial market of electric power, and consolidate and expand market share to maintain a stable and sustainable profitability level.

electricity reform;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ales company;value-added service;power quality;demand side management;energy storage;financial market of electricity

10.19585/j.zjdl.201706007

1007-1881(2017)06-0030-04

F416.61

B

2017-03-06

顾建(1984),男,工程师,从事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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