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轶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 万轶
信访工作是企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头堡”,是了解职工民意的“晴雨表”,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安全阀”。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对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密切企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企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按照“三去一降一补”总体要求,在积极投身经济发展,践行提质增效目标的同时,信访维稳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信访维稳工作面临新情况。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国企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步伐加快,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外部因素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不断增多,加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信访维稳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的同时,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信访频率由少向多转变。据国家信访局统计, 自2014年开始,涉及国企信访量不断攀升,而且根据目前情况看,预计今后信访量还会有所增加。二是信访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转变。信访主体呈多元化、联合化、组织化倾向,利用集体的名义,有组织的信访,使要解决的问题更趋复杂化。三是信访行为由温和向偏激转变。信访人采取打标语、拉横幅、呼口号,围堵厂区大门、冲闯办公场所等过激方式,向企业和领导施加压力行为屡见不鲜。四是信访方式由部门向领导转变。信访人往往不愿逐级逐层反映问题,而是直接向上级信访部门或企业领导提出诉求,存在“级别越高、效果越明显”的心理暗示,越级信访成为常态。
信访维稳工作面临新压力。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将进一步显现。特别是进入2012年以后,各种周期性、结构性、突发性的因素明显增多,并且相互交织叠加,给国企信访维稳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随着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职工自身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点开始增多,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信访对象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另一方面,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历史遗留问题、现实发展矛盾、国企员工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自我价值实现要求等问题交织重叠,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层出不穷,无疑增加了信访维稳工作的难度和危险程度;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社交渠道、媒体传播途径的增多,通过这些平台进行诉求的群体也逐渐增多,这些平台本身具备“短、频、快”的特性,无形中使国企承受了越来越多的舆论压力,必须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应对。
信访维稳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信访维稳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李克强总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解决思路和措施,认真处理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同时注意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把“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等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范畴,体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视和关切。为此,作为担负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发展责任使命的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国企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必须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依法依规是处理问题的根本之道。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种信访问题,必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解决之道。由于矛盾产生的原因不同,信访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有合理的诉求,也有不合理的要求,甚至以信访要挟,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企业信访部门面对信访者的诉求时,必须要深入了解情况、查清基本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有理有节地予以调解和处理。对于职工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好;对坚持无理要求缠访闹访的,要加强心理疏导、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绝不能参照“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来处理,处理的结果要坚决维护法律和制度的权威;对采用各种非正常手段信访,蓄意扩大事态、扰乱公共秩序,进而来给企业施压,企图以此来达到私欲的,要积极寻求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支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逐级走访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逐级走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信访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逐级走访,既能进一步强化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责任,减少层层转送的中间环节,促使基层更集中了解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也能使上级机关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统筹协调的作用。因此,要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下大气力把好“第一道关口”,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依法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对走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属地属事有权处理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使信访事项在应有层级得到有效解决,绝不能一拒了之、把矛盾推向上级单位。各企业领导要定期听取信访部门汇报,集中力量化解难案和群体性利益诉求,努力把信访维稳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源头治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源头治理”很有针对性,也指明了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精心修订相关预案,要根据信访维稳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做到有法可依、以令而动;充分组织风险评估,要定期分析企业稳定、职工思想动态、重点人群状况,研判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加强重大节假日、敏感日等不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维稳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协调好各利益相关方关系。特别是在处理僵尸企业等深化改革过程中,注重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开展走访活动,要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困难帮扶、上门座谈、送温暖活动,真正让企业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自觉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大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给予帮助。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国企信访维稳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必须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活全盘。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和保证。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由哪一级负责解决;该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上推下卸。各企业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各企业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情。
二是落实责任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不同工作主体责任划分清楚、明确下来,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国企信访维稳工作关乎国计民生、关乎党和企业形象、关乎社会安定,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和社会责任,必须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实行信访维稳工作与单位、个人全面实行绩效挂钩责任制。对信访维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处置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全面营造一种弘扬朝气、抵制暮气、表扬先进、严惩落后的信访维稳工作体制。
三是措施保障到位。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等信访维稳保障体系建设指标是有效解决信访维稳问题的必备条件。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相互衔接的预案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稳定形势的研究预判,加大调查研究和信息获取力度,对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环节、部位和时间进行系统评估,增强工作针对性。要积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协调与沟通,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帮助和协调,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量,明确工作部门和专(兼)人员,加大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访工作维稳人员的综合素质,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国有企业在改革浪潮中击楫中流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中国盐业总公司)
(编辑: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