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
2015年12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提出了要求。2016年,国务院发布第一个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将贫困人员作为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要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保证“三农”贷款持续投放并不断增长,力求脱贫攻坚获得实质性效果,最终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金融支持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是把“输血式”扶贫转化为“造血式”扶贫的必经之路,是实现贫困地区与人员的自我发展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此大背景下,传统的金融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农村金融市场正在发生变化,这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山西省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政策背景
作为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的重点省份之一, 山西省在“十三五”扶贫方案中,重点提出对全省的贫困地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14年9月15日,山西省正式启动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全面深入探索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新道路。2016年7月,山西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建立健全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加快落实关于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举措,进一步细化金融机构的工作,加快推进金融富民脱贫工程的实施。2017年5月,为解决合作社中农户在造林过程中遇到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山西省林业厅与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正式就林业方面的精准扶贫工作达成合作,使得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成为全省范围内第一个为贫困农户提供林业扶贫贷款的农村商业化金融机构,同时这也达到了以生态扶贫来带动精准扶贫的目的,使得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实现了有效的结合。2017年6月,山西省正式启动精准扶贫“绿箭”行动,涉及到科技扶贫,新能源项目投资扶贫,金融扶贫以及教育扶贫等八方面的内容。以上涉及到各个领域的精准扶贫工作均离不开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被认为是打赢扶贫攻坚战中的关键策略。
山西省农村金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实施精准扶贫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扶贫资金的投入,贫困地区发展产业的最大难题就是缺少资金支持,但越是贫困的地区越是金融发展的盲区,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精准扶贫过程中来,创新金融参与精准扶贫的模式。只有探索出有效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业务模式或进行业务流程改進才能拓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提高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效率。反过来,贫困地区只有出现了产业效应,才能吸引更多金融资金的投入。虽然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精准扶贫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6年3月末,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开发贷款余额为882亿元,全省58个贫困县中乡镇金融服务已实现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64%),但在实际落实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山西农村地区和全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一样,长期以来仍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基础设施建设也比较落后,金融服务普遍存在功能缺失和错位的现象。并且大部分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市县级,乡镇级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且以邮政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保险、证券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严重缺失,因此山西省农村金融体系处于不健全的状况。
广大村民的人口素质较低,大多数贫困户未受过基础教育,缺乏金融服务与理财意识,贫困农户和企业在自身并不富裕的条件下按时还款的意识薄弱,没有动力自觉还款,使得金融扶贫贷款十分容易造成坏账。构建信用体系是增加贫困农户和企业获得扶贫款的有效途径,也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制约贫困户按时还款的有效方式。但是山西省大部分县镇没有信用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机制,使得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开展信贷业务,造成金融扶贫动力不足的局面。
小额贷款难。为了解决山西省贫困地区企业与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早在2014年7月,山西省首先在吕梁山片区的兴县、神池等7个县实行金融富民扶贫工程试点。到2015年,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在山西省的58个贫困县中正式全面启动,参与扶贫合作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分别针对贫困农户的小额贷款“富民贷”和针对扶贫企业和项目的“强农贷”。“富民贷”要求贷款起点为1000元,最高额度为5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而“强民贷”则为了适应不同额度的资金需求,针对贫困地区的不同产业,推出个性化贷款产品。例如山西省农信联社专门为贫困农户和企业设计了两款贷款产品,助力贫困农户和企业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尽管很多农村金融机构都就小额贷款难的这个问题进行了很多尝试,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但由于小额贷款风险较大、成本较高、收益较低以及缺失信用机制等原因,这个问题仍是制约贫困农户脱贫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现阶段,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一些小型贷款公司对贫困农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导致贫困农户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且上述农村金融机构对贫困农户小额贷款的管理与运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还需要继续完善和创新。
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且与生产要素衔接较差。在山西省的大部分农村,农村商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业为主,面向农村人口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以传统的存取款和信贷业务为主。大部分的农村金融机构均认为除传统金融产品与服务如农村保险外,期货和证券等很难在贫困农户和企业之间推广,导致有相应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的农户得不到有效满足,加之农村商业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起步较晚、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发放一般在一年以下,资金供给时间与农业生产周期严重不对称,例如山西省林业、养殖业与种植业贷款一般在1~3年或者3~5年,过短的贷款期限限制了农村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容易产生信贷风险,导致贫困农户无法按期还款,发生恶性循环。
推进山西省农村金融业务模式创新策略
以小额贷款为主导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小额贷款不仅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扶贫方式,根据地区和贫困户的特点,因地制宜并有效利用当地资源,从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出发推广和创新农户小额信贷。信贷投放重点由支持传统粮食种植向支持畜牧业、林业、农业仓储物流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等方向转型。授信对象主要为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农员以及仓储专业大户、农产品加工专业大户等。例如近年来,山西省吉县累计发放“苹果仓单质押贷款”“扶果贷”1077笔,共计9.28亿元,带动18276户农户参与生产;人行山西五台县支行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当地农商行推出了“公司+农户+信贷”“合作社+农户+信贷”的信贷模式,鼓励特困区农户围绕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发展种养业;人行山西浑源县支行与县人社局、邮储银行合作,推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
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大力开展林权抵押、仓单、应收账款质押、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以及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继续深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和承包土地经营权贷款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建设。首先要完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布局,鼓励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到贫困乡镇布网,严格限制已有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撤并,加快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其次,建立直接面向贫困人口的扶贫主办银行,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扶贫互补优势。最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合作社互助组织等,吸引民间资金,对现有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有效补充,注入新鲜的血液。
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创建活动,建立与完善农户、合作社和农村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加快实现信用等级与小额贷款业务的有效结合。例如,山西省吉县不断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向农户和企业宣传金融知识。推进“农户信用档案+金融机构+贫困户”的新型模式,为全县85%以上的农户建立了经濟档案,对70%以上的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推进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大力推行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应用。在当前“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互联网科技在金融领域不断普及和应用,实现农村金融的路径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因此,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支付结算网络的利用,增加非现金结算工具的使用频率,使用户享受到便捷的服务;降低村民的金融消费门槛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更好地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需要。
(作者单位:太原工业学院经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