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神形兼备的历史文化名城

2017-07-15 20:21董文静温泉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7年5期

董文静 温泉

摘 要:近几年城市化飞速发展,需要采取新的方法和理念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两大重要部分包括文脉和形态,需要对着两块的关系做好把控,选择最佳的方式,对城市的形态加以保护。与此同时,要对历史文化进行保护,打造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空间,进而城市的历史文化空间也初具形态。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形态保护;文脉传承;神形兼备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地域文化价值梳理的重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研究(2016YBYS084)]

在城市化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也呈现迅猛之势,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文化遗产却面临着开发和保护的共同压力。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采取新的理念和设计方式对传统的被动开发保护的方式加以改变,要理顺目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的发展之间的关系,这样历史文化遗产才能进一步融到城市空间之中,成为全市居民共有财产重要的一部分。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背景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相当的丰富,而且我国政府也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比较重视,早在1982年,就已经颁布了《文物保护法》专门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条款,这也表明以保护文物为重心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初具模型。在2002年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了重新修订,这也某种程度上表明,我国开始有计划构建单体的文物或者是历史文化名城多层次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就对历史文化名城有了定义,即一些城市在文物的保存方面相当完整,极具历史和革命价值 [2]。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分布密集,或者是能够全面地展现某个特定时期的传统风貌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街区,又被我们称之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二)历史文化城市保护现状

从历史性城市保护这块来看,我国的历史名城,长期以来都是直接拿危房和旧城直接进行改造,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历史城区和街区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针对那些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城市和街区,破坏性较为严重,很多历史性城市原本的风貌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很多传统的民居甚至是有着历史意义的街道都被推土机给推掉重建,文化空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城市原本的记忆功能也消失不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目标已经基本上和预想相背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并未给予城市的文化遗产应有的重视,城市文化遗产的政策制定完善性也不够,很多地方尚待加强 [3]。

二、城市化建设中保护历史名城的积极意义

人类历史文明在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建立在自然基礎之上形成的聚居地。经过了朝代的沉淀遗留下来的文物古迹,并不只是城市所在地、民族乃至是整个国家的重要结晶,也是城市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因此要保证历史的源远流长,保存城市的记忆,将历史文化遗产保留下来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保存了城市的记忆。城市的发展也正如人的成长,会有一个出生、发展以及消亡的过程,文化遗产则是将城市发展的过程进行了一次记录,这些文化遗产不仅展现了不用阶段,地面上不能移动的建筑物的特征,而且也反应出了这段时间里人们的生活印迹,这些随处可见的建筑物以及历史文化的独有性、不可再生性也是一座城市发展的重要见证,甚至可以说成为了一个城市重要的象征或者是代名词[4]。

从1982年至今,我国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上有所提升,法律法规等也逐步完善,理念、途径和方法等也愈加明确,保护的对象已经不再局限在文物的本体,开始发展到整个的文物环境,保护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单个的文物,而是朝着大范围的历史街道的方向发展。这种历史性的变革也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经济全球化以及文化多样性的需求相一致。

三、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文化名城的保护

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我国推行文化名城保护机制已经有20余年了,在这20年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上也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机制也在不断地摸索中得以完善,但是由于认识这块的局限性,以及各方面的制约,使得在建设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历史名城更加重视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却远远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很多人将关注点放在了城上,认识到的多数是有一定规模形态的、有一定价值的城。在推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的初级阶段,很多城市面对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保护和恢复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伴随着研究力度的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意义开始凸显出来,文化和城建部门为主体的名城保护以及机制存在的局限性逐步显示出来,这种模式之下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存在明显的不足,忽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活性意义也是无可厚非的。

(一)问题一: 文化和文物环境相分离,历史文化遗产被割裂

领导在决策时更多的是将关注点放在经济收益上,他们会将文物的形态相孤立,会分裂两者的关系,进而会影响到历史文物的真实存在。

(二)问题二: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不重视,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只有外在,没有内在

古城市以及古建筑的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同时地域特点比较明显。在做决策以及规划的时候,领导层需要加深研究的层面,通过外在的状态,发现内在的本质内容,使得城市的发展不仅有外在,更有内在。大多数只了解了保护对象的皮毛内容,然后通过自己的主想来判断,也存在着部分太过心急的人士,对历史文化的内在好不感兴趣,只是一味地打着文化旅游的品牌,而造成了历史文化传承的错误。

(三)问题三: 没有严谨的工作态度支撑,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只有外在,没有了精神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受过度建设开发和旅游开发的影响, 规划决策和规划管理缺少科学严谨的求证态度, 甚至排斥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有识之见, 这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初衷相违背,使得历史文化形态和文脉的发展不统一。就目前而言,我国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历史文化名城没有了最初的历史文化街区。于是为了打造旅游名城, 有的地方宁肯将成片的传统民居推倒重来, 开发建设历史文化街区“新景观”,制造着另类的形神相悖[5]。

四、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形态保护与文脉传承统一的体现

历史文化名城的构成,必然具备两大要素,分别是城市的形态以及历史的文脉等。为了更好地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需要注重城市形态和历史文脉的双重作用。这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事物发展所存在的客观规律的体现。

历史名城的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形神不统一的现象,为此,不仅需要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的研究制定战略性计划,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方法的了解。此外,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还需要加强法律、技术以及经济等手段的运用,加强控制、整治以及合理化利用原则的体现,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分析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

1.我国名城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历史文化名称的管理工作中,依然采用的是老办法,这些老办法是在名城保护中使用到的方法,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需要做好名城的建设工作、城市的规划工作以及管理工作等。而在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上,没有明确各部门相应的责任。就这一现状以及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历史文化管理工作需要重新制定方法,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执行。因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律层面上的保护作用,同时还需要在民间艺术参与中加入管理编制体系,从而实现社会文化的多方面规划与发展。此外,还需要将保护制度的要求、标准以及目标制定出来,加强保护资金的充足给予,从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工作得到正常运行。

2.分析国外城市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先关立法做法

美国政府为了对本国的文化进行保护,采用了美国国家遗产区域的方法。因此,需要事先做好遗产区域的管理规划,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更是要求被认为是文化遗产的地区,需要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需要做好文化遗产的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在规划中,需要将历史文化遗产的发展故事讲给人们听,从而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在主题讲解中,需要重视融资和开发内筒的体现,做好国家文化异常地域的发展规划,同时需要确定目标、在政策上加强支持等。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上,需要借鉴美国的思想和做法,从而使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6]。

3.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挖掘

通过单霁翔的分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从最开始的“文物”变成现在的“文化遗产”,这具有历史性意义。就目前而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素在不断增加,并重视文化要素和自然要素的合理化结合,从而达到文化景观保护的目的。

所谓的非物质文化,就是不是实质性存在的文化,这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存在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着我国古代的历史文化,同时也是历史名城被保护的重要原因。就目前而言,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在历史名城的作用下得到了重视,还有助于资源专家开展评估工作,但是依然是表层的保护工作,对于一些深层次内容的保护还比较欠缺。因此,在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深层次的探究。

有待于与物质文化的有机融合,在研究历史文化名城的时候,尤其是文化名城的构建、格局的不布置以及纹理上,都需要考虑当时的文化背景,通过文化建筑也能够侧面将居民的生活习惯展现出来,同时对建筑风格的建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響,在未来的历史名城保护工作中,需要注意历史背景的分析。历史名城注重的不仅是外在,更加是内在的体现[7]。

4.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

其一, 观瞻方式。对于一些已经废弃的古建筑或者是古建筑的遗址,只能够进行观瞻,从而了解古代的历史文化[8]。

其二, 实用方式。对于一些依然能够使用的古代建筑物或者是文物,可以通过实用的方式来实现利用。主要的体现点在,这类尖锥还有继续被使用的价值,而且使用的过程中不会造成历史文化的损坏,反而能延续传统的功能。

其三,体验方式。有一些历史文化或者是建筑都具有特殊的功能,还表示着一些特殊的文化含义。通过体验的方式,能够使得人们更加容易接近历史并且感受历史。就比如,万里长城,在体验之后就能够感受到中国古代军事防守的景象;还有古代一些住宅客栈等,通过体验就能够感受到古代居民的生活习惯[10]。

其四,纪念方式。对于一些具有特别意义的历史建筑物或者是革命意义的建筑物,留存都是一种纪念的方式。这些建筑物可以说是历史的见证人,从这些建筑物中看出当时的社会景象、历史事件以及一些历史名人留下来的痕迹。

其五, 复合方式。一些历史文物和建筑的作用不是单一的,而且能够反映出多方面的文化特点。也就是说,历史建筑不仅能够用于建筑艺术和文化的作用进行展示,还能够满足人们的休闲娱乐要求。在这样的文化遗产环境下,怎样都是开心的,还能够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同时精神也得到了提升。

五、结语

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初始宗旨,我们会发现,现阶段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不到位。当前,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形式保护与文脉的传承相结合引起广泛关注,能够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提升的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在未来的研究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操作需要分析历史文化对城市环境构成的影响,这样才能够实现历史文化异常的完整保护,同时还能够保存历史名城的文脉痕迹,这样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具备外在的历史,还具备内涵的历史。

参考文献:

[1]许浩.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景观战略——以南京为例[J].中国名城, 2017,(03):59-63.

[2]李静,杨静.工业遗产建库助推数字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以南京为例[J].城市建筑, 2016,(33):351-354.

[3]耿健,吴铁,吴永强.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名城, 2013,(06).

[4]邹宇灵,刘颖.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问题--以北京市西城区为例[J].散文百家·教育百家, 2013,(05).

[5]邱跃.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保护和发展[C]. 2012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2012.

[6]阮仪三. 福建福州林浦古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历史街区调研[J]. 城市规划, 2011(5).

[7]吴艳芳.景德镇市特殊职能型历史文化名城景观特征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4.

[8]Liu J X. Cultural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Modern Metropolis in Harbin:"Style","Spirit","Inheritance" and "Atmosphere"[J]. Journal of Jiangnan University, 2011.

[9]De Antoni A. The Politics of Spirits and the Legacy of The Exorcist : The Historical Construction of Discourses of Spirit Possession in Contemporary Japan and Italy, 2015:27-69.

[10]Sun F Q. Discovering the Historic Relics and Protecting the Appearance of Ancient Guard City--With the Design Analysis of Yongn-ing Ancient Guard City Ruins Park[J]. Journal of Chinese Landscape Architecture, 2003.

作者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