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终审法院14日宣判,62岁的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及的1000多项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1年,个人或共同需向检察院赔偿7590万澳门元,被充公1300多万澳门元。香港“东网”称,这是澳门至今被控以最多罪名的司法官员,也是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世纪巨贪案之后,被判刑最重的澳门主要官员。
据报道,何超明被控九大罪、1536项罪名,涉案的合同判给金额达1.7亿澳门元。开审至今历经逾半年,澳门终审法院最终认定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罪、相当巨额和巨额及普通诈骗罪、加重清洗黑钱罪、发起及领导犯罪集团罪,不得上诉。判词指案件性质十分严重,犯案时间长、犯罪数量之多实属罕见,何超明且故意把检察院视为法外之地。
何超明于去年2月欲在澳门乘直升机赴香港时被带走,翌日被移送路环监狱羁押。包括何超明的妻子周小芙、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检察长办公室前顾问陈家辉等与何案有关的9人涉嫌共犯,被控诈骗、洗黑钱等罪名,将于8月15日宣判。▲
(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