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声贺
【摘要】 本文基于近十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和城镇低收入人员最低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的变化数据,从缴费基数和缴费率两个方面分析了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对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影响,研究发现,低收入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实际工资水平,算得的实际缴费率过高,综合社会保险缴费额度占低收入人员实际工资的比重较高,使得低收入人员参保行为产生的影响尤为严重。因此,合理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机制,给予不同人员更多缴费选择权、打破区域流动障碍实现全国统筹是缓解低收入人员缴费负担的重要方式。
【关键词】 缴费水平;城镇低收入人员;缴费基数;缴费率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资金筹集方式是采取社会保险缴费制,基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辅之以政府财政补贴。但我国处于世界前列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带来的缴费基数不实、又缴费压力过大的矛盾问题一直热议不断。
社保缴费标准涉及缴费基数和缴费率两方面,两者的变动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并对劳动力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张璐琴,2010);由于资源的集聚使得流动人口不断向大城市集中,大量低技能低工资水平的劳动就业人口的生存发展遭受巨大压力,其岗位替代性较高、从事的多为单纯依靠劳动的服务型职业,收入水平低下,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更弱(韩经建,2003)。虽然国家致力于改善低收入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在逐年提高,但与工资总额关联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也日益增长。不同收入人群体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力存在很大差异,低收入群体缴费能力低于可支配收入(米红、余蒙等,2010)。
综合来讲,从社会保障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出发点,低收入的服务型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中不可忽视的大军,但所处的弱势地位使其成为最需要关注和保护的保障对象,探究城镇低收入人员受社会保险缴费的影响是解决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最关键环节。
一、社會保险缴费水平与实际工资水平的关系
(一)最低工资水平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物价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上涨,北京市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近10年的最低工资水平来看,200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每月最低工资仅为580元,2016年提高到1855元每月,绝对数额增长了1275元,平均约以每年11.27%的速度在增长,但是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上涨抵消了这种工资上涨带来的生活质量应有的提高。
(二)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占工资水平比例关系
1.缴费基数偏离工资可支付水平
社会保险的缴费水平由缴费率和缴费基数共同决定,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是以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并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做相应调整。以2016年7月公布的最新社保缴费数据为例,去年本市社平工资为7086元/月,最低缴费基数将调整为2834.4元(社平工资的40%),而最低工资为每月1855元。不难看出,2834.4元的缴费基数远高于1855元的实际最低工资水平。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水平和以40%和60%的社平工资计算的缴费基数水平的差距是逐年扩大的,以高于实际收入水平为基数来扣除社会保险缴费,对收入较低的职工来讲,会造成严重的抵触心理和支付压力。
2.实际缴费率过高
缴费率是决定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因素之一,北京市的各项社会保险名义缴费率总计高达42.8%,对于社会工资水平最后20%的职工来说,缴费负担更加沉重。实际缴费率为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占工资水平的比例,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实际缴费率已达到70%,最高的年份为2009年达到92.8%。对于更看重当期收入的低收入水平职工来说,“被提高”的社会平均工资决定的缴费基数被迫做了社会保险费的扣减,员工当期收入水平大大缩水,影响了原本生活负担沉重的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
二、社会保险缴费水平高的原因
(一)转制成本和隐性债务
我国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筹集也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在制度转换过程中,形成了由“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权益形成的转制成本。一部分是“老人”在制度建立前对国家做出的贡献全部进入国家收益,没有进行养老金积累,另一部分是在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制度建立后退休的“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的待遇支付变成了隐形债务,两部分的历史欠账高达上万亿,目前全部由统筹账户承担,国家和财政对此历史责任缺失,使缴费率必须处于较高水平以满足支付压力。
(二)人口结构的老化
人口老龄化是一国发展索要面临的必然后果,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人口数量,更加加剧了我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预计到2033年我国老龄人口将突破4亿,庞大的老年人口给我国社会保险资金支出带来巨大压力。退休人数的增加;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医疗和养老保险金给付期限延长;养老金收入由于养老负担系数上升,会倒逼社会保险缴费率居高不下。
(三)统筹层次较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资金统筹层次不够高,大多数的保险项目资金筹集停留在地区和市级,进行资金自我平衡运营。部分地区基金结余滞留造成贬值,部分地区基金不足以支付造成挪用等违规操作,各地区不能统筹平衡资金,造成资金利用的低效。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多部门管理,有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财政部门等,例如医疗保险就设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卫生部门、医药机构、医院等等,且存在部门间利益争夺和责任推诿,地区间流动不便。
(四)满足人们对社会保险水平的期待
社会保险的缴费率高,随之而应的是社会保险的给付水平高。这不仅是人们对社会保险的风险补偿能力的一种期待,也是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制度设计初衷。就养老保险缴费于给付来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已经连续11年向上调整,每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从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2015年的2200元,养老金的替代率以每年10%左右的增速上涨,就在今年经济下行趋势下,其涨幅也达到6.5%,基金支出额度越来越大,而这种需求刚性增长在各个保险中均有体现,人们对社会保险的给付保障水平的高期待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收缴予以支持,这就使得社会保险缴费率更是难以下调。
三、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对城镇低收入员工的影响
(一)当期应得实际收入水平下降
缴费基数的虚高使得扣减的社会保险费用占应得实际工资的比重大,收入低下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最低保持在最低工资水平,从表中可以看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到实际工资的70-80%左右。缴费总额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若转化为实际到手工资将会是一笔可观的实际收入,相对于更看重当期实际收入水平的低收入者来说,缴费数额严重影响了生活和收入水平,这占比过重的缴费无疑使得缴费的动力不足。
(二)弃缴现象严重
我国的社会保险弃缴现象非常严重,2014年的人社部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3亿多人,而截止2014年累计中断缴社保的人有3800万,占参保人数的一成多。弃缴现象不单纯是个人行为,更将影响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弃缴现象如此严重,首先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收入低下者的收入水平影响过大。其次,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严重。最后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资金运营渠道单一,通胀和混账管理模式使得人们对未来资金收入持怀疑态度。
(三)影响居民消费水平
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在不断刷新历史最低记录,2000年以來,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的居民最终消费率平均水平一直保持在55%-57%之间。其中,美国一直保持在70%以上,英国超过了60%,日本和韩国也在50%-60%之间。而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长期停留在50%以下,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消费不足已是中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问题,对于生活压力巨大的低收入群体而言,社会保险缴费挤占了大部分工资收入,可支配收入的减少使得用于消费的资金被压缩。
四、政策建议
(一)矫正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制度与劳资利益关系的重要调节因素,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这种以社平工资为基准的缴费基数反而使低收入者负担更重,严重背离了制度合理性和公平性。虽然实行强制性缴费,但也应给予参与者一定的缴费选择权,应以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依据,取消缴费底线的设置,因为低收入者获得收入的能力更低,政府没有权利向公民征收超出承受能力的任何费用。其次应允许低收入人员对自身基本生活费用做扣减后的可支配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先保证最基本生活。
(二)完善社会保险缴费率调整机制
社会保险费率直接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费用负担,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效率。虽然近期全国的社会保险缴费率已阶段性下调到39.25%,但对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缓解,因此,迫切需要从制度设计出发,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开,基于精算的基础,在保证资金偿付能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率,缓解低收入人员的缴费压力和企业的运营活力。
(三)拓宽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增加费率外收益
社会保险基金的特殊性使得资金的投资具有很大风险和压力,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高。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资金积累规模已达到52462.3亿元,而年均收益率为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还不到2%,完全落后于高达4.8%的CPI年均复合增长率,基金贬值近千亿元,缩水成为常态,完全依靠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会给社会保险制度的缴费率参数强大的压力。因此,若想给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合理调整空间,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必然更需要增加费率外的收益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王国辉,黄镜伊,王利军,王小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养老保险缴费压力研究.社会保障研究,2011(6)
[2]文利芳.我国社保缴费高费率的原因和影响分析.科技视界
[3]张璐琴.工资水平与社保缴费—有关调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思考.中国经贸导刊,2010(9)
[4]席位群.社会保险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吗?学海,2012
[5]王增文,邓大松.基金缺口、缴费比率与财政负担能力:基于对社会保障主体的缴费能力研究.中国软科学,2009(10)
[6]李凌云.社保缴费负担,不能承受之重.社会观察,2015
[7]郑秉文.社保制度改革之理性思考.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2(8)
[8]张丽云.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四点建议.企业家天地,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