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神笔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征文启事

2017-07-12 08:51
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7年11期
关键词:神笔获奖作品参赛者

为了繁荣校园文学创作,提高学生写作兴趣,发现和培养写作新秀,《作文周刊》特举办第三十届“神笔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赛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包括职高)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的出版物公开发表过;

2.参赛者可自选题目,体裁不限,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3.同一参赛者可选送多篇作品参赛,取其中成绩最高的作品计入名次;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学校、年级、指导教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5.截稿日期:2017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為准)。

三、参赛费用:

每篇作品交参赛费10元(以后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年级段分别进行评选。设为小低组(一、二年级)、小中组(三、四年级)、小高组(五、六年级)、初中组、高中组。每个组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奖。组织集体参赛的单位,参赛稿件达到一定数量,可获集体组织奖。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本报还将开设“‘神笔杯获奖作品专栏”,刊登部分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将在《作文周刊》各年级版刊登。

五、注意事项:

1.大赛专用电子邮箱:dsb.zwzk@163.com;

2.参赛作品邮寄地址:(邮编030009)山西省太原市第232号邮政信箱 作文周刊社 收(请在信封上注明“神笔杯”字样,不要在信封内夹带现金,以免丢失);

3.参赛者可通过扫二维码或加微信13363415637及时了解大赛动态;

4.参赛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组织集体参赛的老师请将参赛稿按组别放到不同的文件夹里,并附上参赛信息名单,发至大赛专用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参赛单位(作者)+第三十届神笔杯参赛稿件”

6.参赛费邮局汇款地址:(邮编030009)山西省太原市第232号邮政信箱

收款人:作文周刊社(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标注“神笔杯”字样)

参赛费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微信转账,如需汇款账号,请联系大赛办公室。

7.请把参赛费汇款回单照片或转账截屏附参赛作品同时发往大赛办专用电子信箱,以免造成漏评等。

六、大赛办电话:

13363415637

0351-7075201

作文周刊社

第三十届“神笔杯”全国

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办公室

二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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