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湖北省的血防工作

2017-07-12 22:07施亚利陈安琪
党史文苑 2017年12期
关键词:血防湖北省

施亚利+陈安琪

[摘 要] “大跃进”运动过后,湖北省面临着血防机构和人员大幅度减少,血吸虫病卷土重来,急性感染严重等困难。中共湖北省委贯彻《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对血防工作进行调整,两三年内,全省血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湖北省 血防

“大跃进”运动结束后,湖北省的血防工作面临严重困难。1962年8月,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血防九人小组拟定的《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这一条例成为指导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湖北省委贯彻条例(草案),对全省血防工作进行调整,两三年内,血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大跃进”运动后湖北省血防工作面临的困难

1957年冬到1960年,湖北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出现了“大跃进”。“大跃进”过后,湖北省血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第一,血防机构和人員大幅度减少。

1958年的血防“大跃进”过后,湖北省大部分地区宣布消灭了血吸虫病。各地、县卫生机构大合并,血防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与医院合并。1956年湖北省有血防站38个、血防组245个,血防人员2584人。到了1959年,血防站只有16个,血防组减为178个,血防人员减少到1433人;1960年进一步减少,分别为10个、162个和1145人[1]p961。

1960年卫生机构大合并后,许多房屋、器械设备被其他单位占用,有的血防组无固定住址,工作人员挑着装有粪检工具及医疗器械的箩筐,工作到哪里,吃住在哪里。例如,黄冈专区47个血防组有37个无住房[1]p67。

第二,血吸虫病卷土重来,急性感染非常严重。

“大跃进”后,湖北省粮食逐年减产,农村食物短缺,群众严重营养不良,造成浮肿、干瘦、子宫脱垂、闭经病流行。1959年至1961年,除黄梅、南漳、嘉鱼等少数县外,湖北省大多数地区血防工作基本停顿,血吸虫病卷土重来。1963年8月,湖北省委提出,当前疫情十分严重。全省有钉螺面积181.6万多亩,未治疗病人、新发病人和重复感染病人约40万,仍有39个县、市流行血吸虫病[2]。

1960年至1962年,湖北省急性感染发病的人数逐年增多。到1962年10月底,全省已有7058人急性发病,为1961年急性发病2986人的2.36倍。其中,武汉市急性发病最多,有2430人,是本市1961年急性发病231人的10倍以上。其次是荆州专区,1962年急性发病2009人,为该专区1961年急性发病172人的11.68倍。再次是黄冈专区,1962年急性发病1655人,为1961年急性发病797人的2.07倍[3]。

第三,各地严重存在片面生产观点和麻痹思想。

为了增加粮食,各地下湖生产的人数大为增加。黄冈专区1961年下湖生产者达26万人,比1959年9万人增加了2倍多。其中新洲县下湖打草和搞副业的34702人,处在疫区的有19105人,占下湖总人数55.05%[4]。为了增加草肥,孝感专区黄陂、汉阳、汉川、孝感四县下湖打草的群众达11万人,其中汉阳一县下湖打草的就有5万人。滨湖地区夏熟作物被淹时,有的队干部和群众舍不得眼看到手的粮食,不听劝阻下水捞割[5]。

新洲县张渡湖农场一位副场长,怕血防宣传影响生产,竟数次不让血防干部对职工群众宣传血防知识。他说:“你们要宣传血防,我就宣传你们血防站没有事做,搞点钱发工资。”由于防护工作推不动,1962年6月23日,因抢割小麦一次就感染1466人。新洲一中有师生420人支援该场麦收,师生听说有血吸虫病,不敢下水,农场领导和县长说:“你们来是用口头支援,还是用行动支援?”师生们只好下水抢收,结果下水的378人全部感染,1人死亡。阳新荆头山农场804人下湖,据事后对其中751人访问调查,只有128人做了经常性防护,没有发生感染,其余623人没有防护,有313人发生尾蚴性感染皮炎[3]。

第四,血防专业队伍不安心工作,业务水平差,血防站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

阳新县血防站121人中,有74人不安心血防工作。由于收入低,许多人员维持家庭有困难,有70人向行政和工会预支4200元,其中长期负债不能归还的有16人。黄陂县血防站53个干部,仅自己一月的伙食和最起码的零用,就占去了全部工资的1/2或2/3,形成“顾嘴不顾身,顾己不顾家”。1962年有15人申请退职去搞联合诊所或回家生产[6]。很多干部对于何时能消灭血吸虫病感到遥遥无期。个别人甚至认为搞血防是浪费青春[6]。

新添的血防人员业务水平差。1962年,荆州、黄冈、孝感三个专区24个县血防站1125人中,新手就达323人[6]。这些新手,业务技术学习很少,往往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例如,黄陂县站17个医生中,有9人不能处理锑剂的毒性反应,7个化验员有5个不会血检,10个护士有5个不会打针。据阳新县站反映,连最有经验的医生,对使用锑剂也有顾虑[6]。

各县血防站原来只担负血防工作,精兵简政以后,各县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药品检验等机构被撤销,就将这些任务交给了血防站,但未增加编制。据黄冈专区圻春、黄梅、广济、阳新血防站统计,在编323人中,实际担任血防业务的占现有人员的75%左右[6]。

二、湖北省血防工作调整的组织部署

1962年5月,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在上海召开第八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通过了《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再次肯定了中央在1957年提出的“实行积极防治的方针,采取综合性措施,切实掌握充分发动群众和科学技术相结合,防治工作和发展农业生产、兴修水利相结合,坚决进行反复斗争”的原则,对治疗工作、消灭钉螺、管理粪便、个人防护和安全用水、科学研究、组织领导7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7]。

8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上述条例(草案),要求各地参照试行[8]。12月,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副组长魏文伯在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上指出:“关于血吸虫病的各项工作,《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里面都有具体规定。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以三十三条为中心,抓好各项工作。”[9]从此,它成为指导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62年7月,湖北省将省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改为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成员8人,由省委书记赵辛初任组长,许道琦、孟夫唐任副组长。

7月3日,省委下发《关于防治血吸虫病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公社以上各级党委都要健全相应的组织,有一位书记任组长,有一位副组长(行政负责人)管理这项工作。生产大队、生产队也要分工一位副书记或副队长监管。对于今后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可根据农业生产情况和灾情大小加以安排。凡能结合生产灭螺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灭螺。对现有病人要积极治疗,对在疫区中抢割抢收、打湖草、捞鱼苗的群众,要教育组织他们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新的感染[10]。

7月28日,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1962年防治血吸虫病工作安排》,确立1962年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专业队伍,依靠群众,结合生产,因时因地有重点而又全面地贯彻防治綜合措施,努力提高防治工作的质量,积极控制新感染和治疗有症状的病人,结合小型水利和见缝插针,着重解决村庄周围及生产生活常到地区的小块钉螺滋生地。同时积极查明情况,制定长远规划,为今后消灭血吸虫病打下基础。1962年,湖北省计划灭螺382151.03亩,计划治疗106393人[11]。

通过1962年的调查摸底,全省还有31万病人,分布37个县市。钉螺面积虽然由456万亩减少到221万亩,但钉螺的危害性并未减少,急性感染人数比过去哪一年都多[12]。

根据上述情况,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提出, 1963年血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积极控制新感染和治疗有症状的病人。迫切任务是调动血防干部的积极性和提高业务水平[12]。

1963年11月3日至9日,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血防工作会议,提出1964年防治任务和10项基本措施。

防治任务是:尽最大努力,把急性感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地多治一些病人,严防钉螺扩散,大力开展消灭钉螺的工作,迅速扭转这几年疫情有所回升的被动局面。全年治疗10万病人,灭螺17万亩,把急性感染人数控制在2300人以下[13]。

这10项措施是:恢复和健全各级血防领导组织;巩固和提高防治专业队伍;发动各级医疗机构参加血防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参加血防工作;组织各部门协同作战;结合水利消灭钉螺;搞好农场血防工作;做好防护工作;搞好血防试点;妥善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各项具体政策问题[1]p82。

12月3日,中共湖北省委批转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关于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的报告》,要求各地认真研究,努力贯彻执行[14]。

1963年,湖北省各级血防领导小组恢复,防治工作开始有了新的起色。1964年治病超过前两年治疗人数的总和,灭螺超过计划的26.24%[1]p84。

1965年3月25日,湖北省制订《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长远规划(草案)》。根据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提出的“全面规划,点面结合,分期分批,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的战略方针,湖北省打算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消灭血吸虫病的单位456个公社、23个镇、42个农场,共消灭钉螺446000余亩,这些单位能治的病人全部治好。要求京山、荆门、浠水、鄂城、黄梅、广济、咸宁、宜都、远安、南漳、大冶、黄石12个县市消灭血吸虫病。第四个五年计划消灭血吸虫病的单位162个公社、2个镇、18个农场,共消灭钉螺399000余亩。要求天门、枝江、通山三县消灭血吸虫病[15]。

三、湖北省的血防工作调整及成效

从1962年5月第八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召开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湖北省进行了血防工作调整,并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精简机构和培训专业人员。

1962年5月,省卫生厅分党组下达《湖北省卫生部门所属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精简方案》规定:“血吸虫病重疫区和中疫区的现有人员、机构一般应保留不动,轻疫区和非疫区的血防组与防治组、血防站合并,其编制应比照县防疫站15—25的编制规定执行。”“黄冈、孝感、荆州三个专区的地方病防治所保留,编制30人,最多不超过35人。”[1]p61下半年,部分县血防站开始恢复,人员逐步增加,到1965年已有18个站、162个组,1515人[1]p61。

1960年卫生机构大合并后,许多房屋、器械设备被其他单位占用。1961年底开始清理,归还部分房屋、设备。1963年6月,省委血防领导小组拨款40万元,其中28万元给血防站和血防组购置器械、书籍,11万元维修房屋,添置办公、生活、防护用具,组织检修显微镜170多台,使各级站、组具备了必需的工作条件[1]p67。

1961年12月至1962年3月,省里组织3个手术治疗辅导组18人,赴阳新、蕲春、天门、沔阳、潜江、黄陂、汉阳7个县,切脾132例,培训手术骨干93人[1]p116。1962年5月中旬,湖北省在荆州开办了以血吸虫病为主的寄生虫病师资训练班,共训练学员42人,主要培训专区一级及重疫区县的血防骨干,然后由他们回专区、县开班分批轮训,提高所辖疫区的在职防治干部的预防、治疗理论和技术水平[4]。湖北省在杭州开办血防师资训练班,训练各专县血防干部41人,在嘉鱼召开灭螺技术座谈会,培养提高技术干部45人[12]。

第二,办血防试点。

为了在血防工作中起到典型示范、指导全面的作用,《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要求各地办血防试点。1963年2月,湖北省各县开始选一批重点公社办点,到1964年,共建试点29个。其中,典型的有三个:一是天门县刘集公社试点。试点组发动群众在大面积湖沼钉螺区建立安全带,抓防护“两管”,设常年病房抢治晚期病人,指导代湖围垦灭螺,进行流行病学和钉螺生态调查,为湖区制定防治措施和消灭钉螺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二是广济县盘墉公社试点。试点组重点抓了琵琶湖的根治工作,1963年冬至次年春,动员982人,完成标工8100个,土石方11万立方米,灭螺473亩,扩大耕地450亩。三是石首县泥南公社试点。它由荆州地委与县委合办,坚持以防为主、主攻钉螺、综合防治的方针,到1966年底,全公社灭光钉螺1312亩,占原有面积的92.92%,治疗病人2710人次,以大队为单位组建了一支不脱产的灭螺专业队86人,开展常年复查复灭[1]p100。

1963年冬至1964年春,29个试点共灭螺8448.39亩,粪检73483人,查出病人13056人,治疗8447人[16]。

第三,抓治疗。

汉阳县永安区向集公社集体办院收治病人,由血防组派人治疗。从1962年10月到1964年2月,收治病人760人,占全公社治疗总数907人的83.8%[17]。枝江县五合公社卫生所抽出两个医生、一个护理组成血防组,利用冬春两季,采取巡回驻大队、边查边治的方法,从1963年初到1964年3月底,全公社共计粪检4133人,发现阳性913人,治疗697人。8个晚期病人经采用中药攻补兼施和锑剂根治后,都已痊愈[18]。

1963年,湖北省發生急性感染4804人[19]。1964年,发生急性感染155131人[1]p123。在治疗上,各地都比较注意早发现、早治疗。1964年7月底,全省已经有8600多人入院治疗,占病人总数80%以上。大部分病人经过初步治疗出院,疗效一般较好[5]。从1963年10月到1964年9月,全省共治疗病人110483人[20]。

第四,抓灭螺。

湖北省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不同的灭螺方式。

湖沼地区消灭钉螺的有效办法是先控制水位,再行垦殖。黄陂县滠口公社带领群众逐年围垸垦殖,到1963年共围垸7个,2万来亩钉螺面积只剩下200多亩[15]。黄梅县七里畈丘陵地区有钉螺675亩,公洲湖湖沼地区有钉螺1160亩。七里畈经过9次扫荡,公洲湖经过7次复灭,终于实现了无螺[21]。湖北省属和专区所属农场原有钉螺面积1577394亩,通过垦殖灭螺1212310亩,占全省灭螺面积的58.71%[22]。

湖区则结合水利工程开展灭螺。枝江县杨林湖有螺面积16860亩,该县第一期水利工程是缩小湖区,让湖田分家,使原来25000亩的湖区缩小到16000余亩,消灭钉螺6000亩。第二期是通过修建排水站控制低水湖的面积进行开垦,开垦田地3000余亩。这两个阶段,共灭螺14000余亩[23]。童家湖修建了黄孝大堤,开展围堤灭螺。完工后,使黄陂、孝感两县10余万人免受水灾威胁,为消灭6个公社堤内35596亩钉螺创造了条件[24]。

在大面积垦殖中遗留的低洼、坑、沟、渠及部分新开渠道,仍是钉螺滋生地,人畜感染很严重。新洲县汪集区组织少数人成立专业灭螺队,负责消灭这类地区的钉螺,到1965年3月,全区16个疫区大队中,8个大队彻底消灭了钉螺,4个大队基本消灭钉螺。1964年冬1965年春,监利县毛市区福田、新河两个公社,结合小型水利,平整土地,消灭钉螺近600亩[15]。蕲春县对不易结合生产灭螺地区,用五氯酚钠灭螺,死亡率高达91.5%[4]。

1963年,湖北省灭螺93914亩。1964年第一季度灭螺108022亩[19]。自1965年10月到1966年4月底止,全省灭螺面积达21.1万多亩[25]。1966年10月,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确认襄阳、谷城、大冶、浠水、咸宁5个县基本消灭血吸虫病[1]p92。

第五,抓预防。

1961年以后,湖北省大面积开湖荒、办农场,非疫区群众大量进入疫区,各地在防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黄冈专区下疫水的78900多人中,90%左右的人都做了防护,其中黄冈县的防护达到98%[26]。阳新综合农场十里湖大队1963年全年发病35人,比1961年下降50%。1964年的防护工作做得更好,全队下疫水田生产182人,98%以上做好了防护。截至1964年5月底,只有2人发生皮炎[27]。

1965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上海第一医学院等共31人组织联合工作组,在阳新枫林区下羊公社办防护工作样板试点。3个月,样板区内没有发生急性感染。全省推广试点区的经验,急性感染明显下降。这一年,全省发病6064人,比1964年下降了60.91%,1966年发病3277人,比1964年下降了78.88%[1]p123。

1962年至1965年,湖北省的血防工作通过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消灭了大面积的钉螺,耕地面积大大增加。黄陂县滠口公社开展围垦灭螺,开垦湖地12000亩[28]。广济县盘墉公社重点抓琵琶湖的根治工作,1963年冬至次年春,灭螺473亩,扩大耕地450亩[1]p100。黄梅县公洲湖开垦了7160亩有螺荒地,七里畈通过调整水系,消灭了钉螺,使450亩望天坵变成了一年两收的保收田[21]。二是病人逐年减少。黄陂县滠口公社1958年全公社感染血吸虫病的有2800人。围垦灭螺以后,1963年全社病人有600多人,除6人死亡、3人尚未治愈外,其余的已恢复半劳力或健壮劳力[28]。三是粮食大幅度增产,社员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黄陂县滠口公社1963年全年粮食总产增加到了808万斤,社员口粮每人平均有600多斤,向国家交售余粮288万斤、皮棉10万斤[28]。广济县盘墉公社试点,1966年增产粮食15万斤,皮棉6000斤,增收2万余元,由穷队变为富队[1]p100。阳新综合农场十里湖大队由于防护工作搞得好,保护了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了农业生产,1963年粮食总产量341899斤,为1961年的2.36倍[27]。

参考文献:

[1]周陵生.湖北血防[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2]关于血吸虫病疫区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结合做好防护工作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0493.

[3]关于湖北省1962年急性感染血吸虫病情况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3.

[4]湖北省1962年上半年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概括[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1-0354.

[5]关于我省发生急性感染情况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0674.

[6]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及抗疟工作的情况与问题[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3.

[7]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草案)[B].江苏省档案馆,3011-长期-778.

[8]中央批转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关于六年来防治血吸虫病工作的报告”[B].江苏省档案馆,3011-長期-778.

[9]魏文伯同志在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上讲话记录稿[B].江苏省档案馆,3119-短期-818.

[10]省委下发关于防治血吸虫病工作的通知[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0480.

[11]湖北省1962年防治血吸虫病工作安排[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3.

[12]进一步做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支援农业生产[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2.

[13]关于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1.

[14]湖北省委批转省委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关于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1.

[15]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长远规划(草案)[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54.

[16]全省第二次防治血吸虫病试点工作会议纪要[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7.

[17]我们开展“大队办院”治疗血吸虫病的经验[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7.

[18]枝江县五合公社卫生所的先进事迹[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7.

[19]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血吸虫病疫情汇报[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0675.

[20]在地市委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总结讲话[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7.

[21]湖北省黄梅八年来血防工作的回顾[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1.

[22]湖北省湖沼地区消灭血吸虫病的情况与问题[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53.

[23]枝江县杨林湖水利工程灭螺工作的一些做法[B].湖北省档案馆,SZ113-02-313.

[24]童家湖围垦灭螺工程初步总结[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313.

[25]去冬以来血防工作基本情况和贯彻第十一次全国血防会议精神的意见[B].湖北省档案馆,SZ113-2-313.

[26]关于3个专区血吸虫病防护会议情况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12.

[27]十里湖大队是怎样搞好防护工作的[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7.

[28]滠口公社是怎样围垦灭螺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47.

责任编辑/马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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