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勇
1964年的一天,黑人妇女玛丽·汉密尔顿作为证人,在美国亚拉巴州的法庭上,接受白人检察官的调查问讯。
“你能如实回答我的提问吗,玛丽?”检察官问道。玛丽·汉密尔顿瞟了一眼检察官,闭口不语。检察官提高音量说:“请回答问题,玛丽!”玛丽·汉密尔顿白了他一眼,依然不作声。检察官有些恼火,再次提高音量:“你能听见我的问题吗,玛丽?”玛丽·汉密尔顿瞪了他一眼,仍然一言不发。
检察官很生气,转身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请求您让证人配合我的调查。”法官严厉地对玛丽·汉密尔顿说:“证人,你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回答提问!”
玛丽·汉密尔顿抬起头,大声说:“法官大人,我拒绝回答这位检察官的提问!”
“为什么?”法官问道。
“检察官刚才叫我‘玛丽非常不妥,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玛丽·汉密尔顿理直气壮地说,“我认为,在法庭这样一个庄重场合,他应该称呼我‘汉密尔顿小姐才对!”
听玛丽·汉密尔顿这么一说,检察官很感意外,完全不能认同,但是,玛丽·汉密尔顿坚持己见,拒不配合法庭调查,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最后,法官说:“我认为,玛丽这个名字是一个适当的称呼。”结果,他判定玛丽·汉密尔顿犯有蔑视法庭罪。
玛丽·汉密尔顿不服判决,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她据理力争,态度鲜明而坚决地捍卫自己的观点。联邦最高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终裁定检察官在法庭上对玛丽·汉密尔顿女士直呼其名,的确蔑视了司法程序的礼节,他应该郑重地使用“汉密尔顿小姐”这一称呼。
这个真实的故事记录在《美国平等的历程》一书中。
(选自《政府法制》)
【赏析】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玛丽·汉密尔顿为一个称呼而较真,似乎有一点小题大做。其实不然,试想,如果一個人连如此简单的一个尊重你的称呼都不愿给予的话,那么,你还能指望他给予你更大的尊重吗?玛丽·汉密尔顿的较真,是在人们容易忽视的细节处画上着重号,提醒人们永远不要忘记一种理念——尊重他人,不可留有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