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汉顶(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长沙410009)
以“发现买家”促“发现价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 吴汉顶(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长沙410009)
“发现买家、发现价格”“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是产权市场的两大主要功能。其中,发现买家是实现交易的前提,也是发现价格的前提,因为只有发现买家才有可能发现价格,或者说标的价格高低是由发现到的买家的多寡所决定的。对于不同的交易品种,发现买家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资源配置的难易程度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动产或者机器设备这类企业实物资产进场交易,只需将资产的基本状况介绍清楚并标出挂牌价就行了,一般也无过多受让要求,有需求方通过基本情况就可以做出购买与否的决定,因此价格往往是第一考虑要素。但对于其他交易品种,不论是股权,还是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企业经营权、债权、增资扩股等,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之间,往往需要经历一场细心且复杂的博弈,才能够最终实现交易。
以企业股权交易(包括增资扩股)为例,转让方作为股权持有者,在股权转让决策时大多处于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促使标的企业更好发展的目标,因此,在信息披露时就必须将标的企业即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公布完整、清晰,不仅要披露技术、市场、产品、团队方面的经营优势,还要披露企业存在的困难与不足,特别是企业的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重大诉讼等或有事项。同时,还有必要对投资者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如从事的行业、经济实力、社会声誉(有无经济纠纷等)、为标的企业承担某些社会责任、付款方式要求等,以便于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投资者、战略合作方。基于以上种种方面,使得发现买家的难度增大;如果这些方面阐述不清,意向买家也很难做出投资判断。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发挥,单靠转让方一对一地寻找合适的受让方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还极易造成腐败问题。
从意向受让方的角度来看,为了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受让条件,单凭阅读挂牌信息中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市场调研,且这些工作往往需要非公开进行。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产权市场作为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渠道和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的交易成本和难度都会大大增加。我国改革初期国有企业的并购由政府主管部门 “拉郎配”,不但成功率低且往往对经济资源造成极大浪费,这就是市场功能缺失,导致资源错配所带来的损失。
价格的发现还与发现意向买家的数量相关,当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的时候,挂牌价就是最终的成交价;当产生两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时,价格才会通过竞价产生提升,形成最终的成交价;当第一次挂牌没有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有可能在再次挂牌时降低挂牌价格。所以说,买家的发现决定了价格的发现。
综上可见,产权交易机构应该以发现买家为服务主旨,紧紧围绕这一要义开展工作。
首先,产权交易机构要帮助转让方为最大程度发现买家做好项目转让信息发布工作。信息披露是关系到能否最大化发现买家的主要环节,因此产权交易机构应该在实事求是、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帮助转让方在信息披露中充分展示标的企业的优势,除了要披露基本的财务状况以外,还要将企业的品牌、技术、管理及团队、地域及政策优势等要点简明扼要地叙述清楚。同时,还应将标的企业存在的瑕疵或者有待解决的遗留问题明确披露,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是坦诚地表明确实还存在的问题。这样的客观披露不仅有助于意向受让方真实考量标的情况,也有助于增加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的信赖度。
其次,产权交易机构要为发现买家做好各方面服务。产权交易机构应该在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利用业已掌握的市场资源帮助转让方推介项目,特别是深挖潜在的投资人,积极主动推介适合的交易项目、宣传解释项目情况、协助进行项目分析,帮助意向受让方提高对意向标的项目的了解,做好转、受让双方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真正体现产权市场 “三公”,阳光透明发现价格、为资产保值增值的桥梁纽带作用。
最后,产权交易机构要在维护市场秩序防范交易风险的前提下做好发现买家的服务工作。违背 “三公”原则,市场就会乱象丛生,平台就会丧失生存基础。因此,产权交易机构做好发现买家的各项服务,前提是要讲法规、讲规矩、讲纪律,有原则,坚持风险控制优先。
衡量一个市场是否有活力,要看成交率的高低,因此做好发现买家的工作,既是服务转让方,通过提供积极的优质服务在广袤的市场中寻求最合适的投资者,也是助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活力,提高项目的成交率,体现出投资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