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更要“共赢”

2017-07-07 15:16文丨冉鹏
遵义 2017年10期
关键词:缺位共享惩戒

文丨冉鹏

“共享”更要“共赢”

文丨冉鹏

忽如一夜春风来。近日,遵义城区各大街头投放了不少的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新选择,带来了方便。

街头巷尾颜色靓丽的共享单车,由于快捷、方便、实惠等特点,在全国各地投放后,受到众多市民青睐,但由于“共享”带来的闹心事也不少。藏私心、加私锁者让共享变“私享”,拆损零件、恶意毁坏者让共享变“难享”,图方便、乱停放者让共享变“共愤”……凡此种种,虽是个人因素,但破坏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共享”形象。分析原因,在于信用体系的缺失,对共享过程中契约精神缺失、破损行为缺乏制度惩戒和行为引导,在于极少数人公共道德缺位,在于监管不力,这些因素,成为了分享经济推广的掣肘。共享单车要远行,还需管理和文明护航。如果市民公共意识、分享意识缺乏,利人之心、契约精神缺位,管理者没有切实承担起服务责任、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共享的红利势必会在道德和法制的边界中消解,共享社会的美好未来便会成为水中月、雾里花。

“共享”,要旨是共用、分享。正如业内专家所说,“分享经济有一句口号:‘我的就是你的’。这里,‘我的’是拥有权,‘你的’是使用权。分享经济通过这种利他精神,实现不是‘拥有’但可‘使用’的新消费方式。”共享单车的投放虽是经营行为,但方便的是大众。如果管理不善、文明缺失、制度缺位,既会为城市管理带来新的问题,也会为文明建设增加新的难度,市民与投放者双方就难以获得共赢。让共享成为共赢,还需制度跟上。对随意挤占公共空间、随意加锁私藏、恣意破坏等行为,通过文明制度、城市管理制度、企业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让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让管理不善者受到惩戒。同时,相关部门还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业规范,提升技术手段,加强使用监管,创新运营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公众自觉爱护、共同维护共享单车的使用与停放,推动文明共享成为市民共识,促进文明共享与社会发展并肩前行。

共享服务,不应承担不文明行为的考量和挑战。损坏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为己有”,甚至共享单车引发车祸,这些,都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生态。共享单车带来的共享经济在蹒跚前行中,带来的应该是提供更优质服务、更文明的出行、更严格的自律。只要公众从社会文明的大局出发,去理解共享、善待共享,恪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规矩,就能让共享成为社会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猜你喜欢
缺位共享惩戒
忘却歌
保证学生睡眠,学校家庭社会都不能缺位
教育惩戒艺术仍值得继续探索
监督“裸官”,监察法何时不再缺位?
让惩戒教育有章可循
也谈“教育惩戒权”
打造新媒体产品,这些基本功不能缺位
挂羊头卖狗肉的“共享”营销
图书馆与出版企业数字资源共享的环境因素分析
父爱不容缺位,任性盲目的母爱万箭穿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