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峰+孙海英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微服务背景下图书馆服务系统逐步建立并完善,关于平台的建设中突出的伦理问题始终是热门话题之一。文章通过分析微服务背景下图书馆用户信息保护现状,尝试提出一些解决对策,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和作用。
[关键词] 图书馆;伦理观念;互联网信息;立法保护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065
[中图分类号] G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1- 0133- 03
0 前 言
传统的图书馆服务内容具有很大局限性,在互联网移动技术的推动下,这种局限和缺陷将不复存在。图书馆微服务平台的出现让更多的用户参与其中,享受图书馆服务的内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2015年年底网民数量超过6亿,其中使用移动手机的网民数量就达到了5亿之多,庞大的互联网用户基础为各种微服务平台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支持,为其生存发展具备了条件。图书馆微服务平台就是这种形势下的产物。
1 图书馆微服务平台
图书馆微服务平台作为互联网技术下的服务平台,已经成为了图书馆服务中的重要部分,本文认为图书馆微服务平台的定义是:互联网技术环境下,图书馆通过多种技术方法,为用户带来的多种服务体验,主要包括移动型服务、互动型服务、私人化服务三类[1]。
与传统服务相比,图书馆微服务平台具有快速、便利、容量大、资源共享等优势。目前许多图书馆都具备整合信息资源的功能,据统计已经达到了80%左右,并且实现了移动OPAC 功能查询、短信系统服务、WAP 服务等新型服务功能,在互动服务上也实现了与新媒体工具的合作,比如豆瓣读书、腾讯阅读等软件,利用其用户基础和社交渠道进一步提升图书馆微服务平台的质量。在私人化服务上,微服务平台目前与RSS 聚合推送、掌阅文化等平台合作,強化了私人服务的功能[2]。
2 图书馆微服务平台的用户信息保护问题现状
微服务平台下的用户信息保护问题包括用户身份保护、道德约束制度建立、互动服务中产生的隐私保护等方面。目前存在几方面问题。
2.1 信息来源模糊
在微服务平台的服务过程里,图书馆依靠移动互联网手段及其他智能平台提供微服务。互联网环境具有私人性和虚拟的特点,其中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大量无益的信息隐藏于合法合理的信息内,让人很难去选择,产生价值混乱,让用户的正确的价值观念变得淡薄[3]。
2.2 用户信息泄露
图书馆微服务平台记录了许多用户的私人资料信息,比如姓名、年龄、手机号等,有一些微服务平台还需要实名认证,比如Facebook、 新浪读书、微信等平台。大数据技术一方面对生活提供了方便和好处,一方面又存在着用户信息不知情泄露的隐患,如何能解决好这种矛盾,值得探索。图书馆微平台服务也是如此,一方面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可能会对用户的信息安全造成隐患。
3 微服务下图书馆用户信息保护的对策探讨
3.1 加强信息立法
信息立法对图书馆用户的信息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信息立法可以有效地抑制违法行为,对打造一个健全良性的互联网环境和图书馆用户体验环境起到积极的意义[4]。
3.2 加强图书馆信息伦理观念
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既需要立法的保证,又需要道德伦理的约束。首先,图书馆要制定内部保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监督相关管理人员的行为,目的是对图书馆内的用户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其次,加强观念的教育培训。图书馆要定期对管理人员,尤其是相关的用户服务人员进行伦理观念的灌输教育,让其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并且彼此监督,对用户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文化服务环境。
3.3 通过高科技手段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注重高科技技术手段的使用,加强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避免用户隐私遭到干扰。
首先,图书馆要做好有线网的管理工作。对信息的来源认真辨别,保证信息的质量,清理信息平台环境,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信息使用环境。加强防火墙、防病毒管理,为用户的信息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
其次,图书馆要做好无线网的管理工作。不但应用信息加密、信息备份、设置自动删除、设置信息安全存档、技术监控,还要对用户的信息采用专指技术。同时建立网络个人信息机制,比如P3P,通过信息机制告知用户的信息收集情况,让用户拥有知情权,将决定权交给用户。另外,通过PET隐私信息技术,让信息上的数据量缩小、异名、间接保护用户信息资料。
3.4 用户自我保护
图书馆用户要学会自我保护,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保护意识;二是采用具体保护方法进行自我保护。如:在图书微服务平台中,不随意安装手机上的APP软件;不要轻易添加来源不正当或者存疑的WiFi信号;利用网络上传下载有关资料信息时候,切记使用移动设备的加密技术传输重要文件;要谨慎登录陌生网站或者链接等。浏览完网页或者图书馆微服务提供的内容后,及时删除个人痕迹[5]。常用的终端设备要加强防火杀毒装置,按时杀毒检测。
3.5 加强图书馆第三方的管理监督
第三方包括图书馆微服务平台的供应商、运营商等。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对大数据库的供应商和软件运营方进行监督管理,图书馆在于其进行合作时候,要通过法律的手段约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包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同时在后进的服务中严格监督,依法管理,从源头上保护用户的信息。
4 结 语
微服务背景下的图书馆用户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了热点话题,虽然目前用户信息保护程度得到了提高,但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如何继续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值得继续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侯瑞芳,李玲,徐敬宏.微服务背景下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5(1):71-74.
[2]刘丽萍,庞彩云.图书馆微服务研究[J].图书馆建设,2013(4):60-63.
[3]许建兰,喻权良.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原则探讨[J].图书与情报,2009(2):95-97.
[4]刘晓清.美国公共图书馆的理念、服务与推广[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9(4):73-76.
[5]张英.微服务:开创图书馆服务的“蓝海”[J].图书馆建设,2011(7):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