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建章 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特色产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名特优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多年从事特色农业发展研究。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撑。区域经济的竞争取决于产业的竞争,而产业的竞争关键在于有特色、有比较优势。对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尤其需要遵循这一规律。
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是结构不优,同质化突出,缺乏特色主导产业的支撑。加快提升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必须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扶持之下,全国各地全面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区域品牌的影响力和价值,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我们的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及品牌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特产品牌一般是以地名+特产的形式存在,国内特产对传统文化保护、特产品牌价值运用、历史优势发挥的现状还不尽人意。
一、特色产业发展关键在准确定位
特色农产品产业是指把某一特色农产品作为一个产业来开发,也是将特色农产品真正发挥其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的发展道路。一般产业化的内容主要有:商品化、规模化、品牌化、一体化、组织化、集群化和科技化。区域经济主要是县域经济,其实一个或者几个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开发就能带动整个县域或者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各区县在选择发展特色产业上,要从实际出发,把真正具有特色或区域优势的产品来进行开发。更重要的是,从一个全局的角度来看一个特色产品,更有利于在实践中把握方向,找到适合自己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是否任何一种有特色的产品都可以进行产业化,进行产业经营呢?理论上来说,只要有足够的投入和足够长时间的沉淀,都是可以的。可商业社会的现实却是,任何商业性的行为都受资源和时间的约束,都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达到所达到的目标。对于特色农产品产业经营来说,无论是何种主体为主导的,一个或者几个特色农产品品类的产业开发,都是要求在几年有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就是“三农”或者区域经济,首先是经济成果,然后是文化和社会成果,最好还有生态成果。所以,在目标和时间一定的基础上,特色农产品的产业经营就有前提条件。
二、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条件
特色农产品进行产业经营的前提条件有三个:首先,具备形成一个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基础条件;其次,这个品类或者品种的商品化能力强;第三,进行产业经营的主体组织能力强
首先,要具备形成一个特色产业的基础条件。
一个特色农产品要进行产业开发和经营,首先需要的就是这个品类或者品种在这个区域有形成产业的基础条件。对于特色农产品来说,这样的基础条件主要有二个,一个是文化,一个是资源,简单的说,就是“有魂有根”。
其次是要具有商品化的能力强。
对于一个特色农产品来说,其经济价值是其是否能成为一个产业的最重要的衡量指标,也就是其商品化的能力是否强。对于一个限定区域的特色农产品而言,其商品化的能力可以用三个指标来衡量,综合运用能力、运输能力和市场认知的程度。
第三是进行产业经营的主体组织能力要强。
一个事要做成,最终的决定因素还是人。对于特色农产品的产业经营来说,就是运作这个产业的主体是否能力强。农业产业链长,参与其中的主体也很多,有農户、有协会、有企业、有政府的职能部门,还有流通经纪人以及批发市场,等等。对于一个特色农产品来说,要想进行产业化经营,必须有一个或者以上的强势主体的参与,特别是对于那些还在开发初期的特色农产品,一个或者以上的强势主体的参与,才是推动这个特色农产品不断进行产业化的主体因素。
三、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快速提升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
这些年来,全国县域经济总体上取得了稳定发展,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夯实了基础。但是,全国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县域经济仍然是全国经济的短板。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是结构不优,同质化突出,缺乏特色主导产业的支撑。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必须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只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才能有效提高县域经济质量和效益。世上万物,没有特色就彰显不出魅力,终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同样,没有特色产业作为支撑的县域经济发展,也缺乏长久的活力和生命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就是要打破县域经济发展同质化格局,培育发展特色拳头产品,以做大做强特色支柱产业提升县域经济质量效益。实践证明,凡是有特色的县,其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就高、效益就好、实力就强。
中国特产一直以来都担负着发展民族经济、对外文化交流、富民强国的重任。“一带一路”建设不仅为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开辟了广阔空间,也为我们开展多领域合作带来了重要契机,也是宣传推广中国千年农耕文化,在世界舞台上绽放民族特色内涵,打造世界精品品牌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发展机遇,利用区域优势发展我国民族特色品牌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