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刘 英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社会学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7)
● 史海钩沉
近代中国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之演变—基于学术史的考察
许 刘 英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社会学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7)
20世纪30年代中期前,近代中国高校教育社会学课程伴随着教育学科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教育学科课程设置的多元化得以在很多大学、独立学院开设,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综合性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开设层次高,私立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开设学系最多,教会大学的教育社会学课程开设是出于完善教育课程体系的需要。30年代中期后,教育社会学课程则开始作为大学社会学的专业课程得到重视,并随着社会学学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实现了“制度化”。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的历史就是一部活生生的中国教育学术发展史,它为今人审视中国现代学术凭借大学作为平台得以建立提供一个具体而生动的缩影。
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学术史
一般来说,学术史的研究可遵循内外两种不同的分析路径,即“内在理路研究”和“外在理路研究”。前者旨在通过对学术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的考察和分析,以揭示学术思想内在的逻辑规律,因而重在学术研究的观念和思想层面;后者则通过考察和分析学术与外在环境(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学会及各种研究机构等)的关系,阐明影响和制约学术发展的各种外在社会因素,因而重在学术研究的实践和制度层面。本文采用后一种分析路径,着力分析教育社会学课程如何以近代中国大学作为学术平台进行开设和设置。教育社会学作为教育学和社会学的交叉学科,从其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首先是由于社会学学者对于教育现象或教育实践的关注并将其作为专门领域加以研究,从而在近代中国确立了其学科地位,突出的标志当推1922年陶孟和以他在北京大学讲授“社会与教育”课程基础上整理而成的《社会与教育》一书的出版问世[1],而在此之前教育社会学就已作为一门课程列入近代中国高等师范学校的课程体系之中。
就教育学科的发展而言,一般认为从清末时便开始设置教育学课程,并与师范教育密切相关。1904年颁布的《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优级师范学堂的课程分为公共科、分类科和加习科。其中,教育学被作为分类科中“一概通习无异致”[2]684的公共课程。民初制定和实施的“壬子·癸丑学制”,延续清末教育学科的公共课程设置。此外,学制还规定了高等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分预科、本科、研究科,同时附设专修科和选科。1915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设立教育专攻科,学习期限为四年,以学德国教育学说为主。这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教育专业性教学及研究机构,虽然没有把教育社会学纳入其中,但它的成立标志着教育学科由清末以来的公共课程上升至专门研究的领域,在整个教育学科发展史上意义深远。继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专攻科设立之后,1918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现行简章》规定设置教育专修科,该科旨在“养成教育学教员及学校行政教育行政人才”[3]650,开设了包括“教育社会学”在内的共计33门课程,分三年时间学完。[3]643-645这是近代中国最早将教育社会学列入课程体系的高校。1920年,本着“造成专门人才及教育界领袖的宗旨”[3]625,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又设置了教育研究科,两年的时间得修完包括“教育社会学”在内的24门课程。[3]626
1922年,北京政府颁定了“壬戌学制”,它是中国近代学制中实行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学制,期间虽有内容上的变更,但整体框架却一直沿用至1949年。它对教育学科的深远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学制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应提高等级,升格为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应设置教育学科。学制颁布后,高等师范学校纷纷改为综合性大学,全国除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升格为北京师范大学并于1931年与由北京女高师升格为女子师范大学合并成立北平师范大学而外,自民初成立的其余高师都改为综合性大学。[4]115此外,在学制实施过程中,教育部于1929年8月通过了《大学规程》,对大学的教育学科设置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大学分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大学教育学院或独立学院教育科,分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方法及其他各学系,大学或独立学院之有文学院或文科而不设教育学院或教育科者,得设教育学系于文学院或文科”;“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得分别附设师范、体育……公共卫生等专修科”。[5]171-178其二,学制废除旧教育宗旨,代之以七条标准“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6]264-265,并充分展示了其灵活性和开放性,这就为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样,教育学科不仅在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设置,而且在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也开始兴起。教育学科的设置呈现多元化的格局,一直伴随着教育学科专业化成长和发展的教育社会学也同样在上述院校开设。据相关资料,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全国共有31所高等院校开设过教育社会学课程(如表1所示)。其中公立大学15所①此处所说的“公立大学”包括师范大学和国立或省立大学综合性大学。下文所出现的“公立大学”,若没有特别说明,均属此意。,私立大学7所,教会大学9所,且大多都是以教育学科名义于教育学系内开设。②鉴于教育社会学是由教育学和社会学交叉产生的学科,笔者对凡是设置社会学系或教育学系的院校都进行查阅,结果发现:若设置社会学系,未设置教育学系的学校(如清华大学),没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而设置教育学系,或同时也设置社会学系的院校,在两系均开设,这类情况以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为多,后者表现更为突出。不过就整体情况来看,教育社会学此时还是多以教育学科名义且在教育学系开设的。另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统计,各大学设置教育学科的共有42所,由此可见教育社会学在教育学科的地位和重要性。
表1 20世纪30年代中期前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院校一览表
依据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大学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大学课程由各校校务会审议通过,校务会是以本校全体教授、副教授所选出的代表若干人及校长、各学院院长和各学系主任组成,校长任主席。同年颁布的《大学规程》除了规定“党义、国文、军事训练及第一第二外国文为共同必须课目”及“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课程,得采学分制”外,对于大学课程没有更为详细而具体的说明。此时大学的课程制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大学可以“自由确定”课程。因此,即便是同样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也会由于各学校的历史、培养目标、师资力量等方面的不尽相同,而在诸如必修与选修、修习期限、学分之类的问题上表现出差异。大致来说,师范大学对教育社会学课程以“选修课”为主,在整个教育学课程体系中地位不够突出;综合性大学多开设在教育学系,且以“必修课”为主,有的院校还要求研究生也必修,开设层次相对较高;私立大学教育系科齐全,除教育学系外,还设有教育原理学系、教育方法学系、教育行政学系、社会教育系等,教育社会学曾分别在这些学系中开设,范围非常广泛;教会大学也由于自身特殊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而在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上表现出自身的特色。
(一)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特征
北平师范大学是20世纪30年代中期之前唯一一所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的师范大学。虽然早在北高师时期设置的教育研究科中就曾开设过这门课程,但那时教育研究科所有课程均没有作学分、必修、选修之类的规定,教育社会学课程当然也不例外。1924年,北平师范大学成立教育系,招收大学预科或高中毕业生,肄业四年,程度与普通大学相当。本着对“各项教育人才,予以专业训练”[7]132的宗旨,北平师大教育系自成立起开设了社会学、心理学、教育概论等共计16门的教育专业课程,并随着教育科学的日趋发展及教育事业的日益复杂,课程数目(主要是必修科目)历年还有所增加,至30年代中期已达到50门。这些课程是按照基本的、修养的、技术的、专业的、分化的等原则来统合于教育系目标之下,使其成为一个有系统的课程体系,从而有利于学生的专业训练。此外,该系实行主、副科及选修制度,将这几十门教育专业化课程有序地安排至学生各科各年的学习中去,“具体的、单纯的及基本的科目列于前,抽象的、综合的及专精的科目列于后”[7]141。各门课程以学分计算,每学期每周授课一小时、自修或课外预备两小时以上者为一学分。主科须修90学分、副科须修30学分,选修学分在10~40之间,再加上党义4学分、体育8学分、参观与实习学分8学分,教育系学生须修满148个学分才能毕业。在上述前提下,教育社会学课程于1928年在北平师大教育系开始设置,至30年代中期一直开设着,期间有两次(1928年和1929年)作为“必修课”,其余都是“选修课”[8]32。教育系学生于第一、二年级开始选修,定为4学分。另据北平师大教育系有关选修课的规定,“选修科目之设,一为普通知识之扩充,一为某种学科之深造,由本校斟酌经济及人才而设”[7]141。前者于第一、二年级开设,后者自第三年为适应课程分化的需要而加以选修。显然,教育社会学仅仅是北平师大教育系选修科目中以扩充学生普通知识的一门课程,以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角度来看,教育社会学在该系的地位并不是很高。由此不难看出,教育社会学在师范大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似乎与教育社会学早期开设的情况大不相同。
综合性大学可以说是近代中国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的主体,表1“公立大学”栏中,除了北平师范大学外,其余都是综合性大学,占开设院校总数的45%。综合性大学的教育社会学课程也是开设在教育学系里,而其教育学系设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隶属于文学院之下;一是直接设于教育学院内。较之师范大学侧重于师资的培养,综合性大学教育学系则更加注重于教育学术研究及教育专门人才的培养。而教育社会学作为一门教育学专业的重要基础理论学科,是教育学术研究及专门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课程之一,自然受到综合型大学的重视,被视为教育系的“必修课”。如安徽大学文学院教育学系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本学系根据大学教育宗旨以研究教育学术养成专门教育人材为目的,对师范及中等师资训练与教育行政人员之培养亦得兼筹并顾。”[9]1根据这一目标,教育学系课程分成“基础知识类”“研究工具类”“教育理论及概况类”“教学法类”等七类。就教育社会学而言,属于上述七类中的“教育理论及概况类”[9]22-23。教育社会学还被规定为教育学系的“必修课”,每周授课3小时,共3学分。类似的还有暨南大学,该校教育学院分设教育学系、心理系及师资专科,“凡志在研究教育学术或从事教育行政者,应认定教育学系为主系”[10]。该院将所有课程按性质分成“教育原理及教育史”“教育行政”“心理学及哲学”等六类。教育社会学则被归为“教育原理及教育史”类,每周授课3小时,占3学分。[11]75最能体现重视教育社会学对于教育学术研究及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的,则是中山大学教育学系及教育研究所开设的教育社会学课程。
中山大学教育学系成立于1927年秋,隶属于文学院(原称文史科,根据1929年修订的《国立中山大学规程》改称文科,1931年改称文学院),是该院成立较早的学系之一,招收大学预科或高中毕业生,学制四年。为使“学生注重实际学问,多加练习功夫,俾毕业后,确能本所学以贡献于国家社会”[12]65,教育学系对各类基本学科,如哲学类、文学类、社会学类等,按年编配,使学生获得与教育学相关学科上的基本知识,以助于其对于教育学本身研究之兴趣。教育社会学被安排在学生第二年级首门“必修”课程中,每周2小时,共2学分。此外,教育学系还对各门课程的目的作了详细的规定,以利于学生选习。对教育社会学的规定为:其目标在于讨论社会与教育之关系,并应用社会学的材料、方法、原理,以解决教育上的重要问题。[13]57
为便于“学生研求高深学术,俾造成专科人才也”[12]64,中山大学教育学系成立不久便开始筹备研究所。1928年初,该系设立教育学研究所——这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并开始招收研究生。研究生之资格,起初不限于大学毕业生,但必须是“能阅读西文参考书及具有丰富的教育实际经验者”[14]3。1935年,教育学研究所奉教育部核准立案后,易名为教育研究所,分成教育学部和教育心理学部,并变更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新章程的规定,研究所研究生入学资格有所提高,只限于大学教育院系毕业生,同时为“求其教育学识更深,研究技术更加熟练起见”[14]3,研究所遂规定教育学部和教育心理学部的研究生都应再加习相应的课程,课程数目多达10余门[14]3-5,教育社会学也在其列,并且是两部研究生共同必修的课程之一。与教育学系针对本科生开设的教育社会学课程相比,教育研究所要求所内研究生“必修”这门课程。[14]6由此可见,教育社会学在综合性大学的开设层次之高。
(二)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特征
近代中国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的教育学科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若干不同于公立大学的特征。具体而言,私立大学因受其办学过程中地理位置的影响较大,其教育学科的特征之一表现在与地方社会关系较为密切;教会大学自成立之日起就重视中国教育实际问题的研究,以此作为其立足于中国的基点,这也成为其教育学科显著特征之一。而教育社会学作为研究教育与社会之间基本关系的学科,是实现这些特征的重要基础,自然会在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中开设。
然而,近代中国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毕竟属于两种不同的大学模式,其历史传统、办学宗旨、社会现实均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因而不仅其教育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不尽相同,与教育学科建立密切相关的教育社会学设置也迥然有别。相对而言,私立大学教育系科设置较为齐全,其中厦门大学教育学科可谓典型的代表,其教育社会学开设的情形也最能体现出私立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的特点。
教育学科是厦门大学最早建立的学科之一。1921年建校之初,就设立“师范”“商科”两部。同年11月,“师范部”改为“教育学部”。1923年4月又改名为“教育科”,成为当时全校五个科之一。1924年6月,“教育科”改称“教育学系”,并入文科。伴随着系科名称的不断调整,教育学科所设置的课程也“均多增加”[15]62。若将“教育学系”所开设的课程与“教育科”相比,前者仅“必修”课程就增加了9门[16]73-75,其中也包括了“教育社会学”,该门课程学生于第四学年的第二学期必修,需修满3个“绩点”(即学分)。与同时代其他大学相比,厦门大学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的时间相对较早。不仅如此,为加强学科建设,1925年厦门大学发出正式文件,规定各学科、各系“每月须集会一次”,“以谋该科、该系之发展,并以交换各人之意见”。同时要求全体教职员“对于该科、该系、该机关,有何满意之处,有何不满意之处,有何种改良办法以救济之……务请各抒己见,报告于该管主任,以资采择,而利进行”[17]64。1926年,教育学系又扩充独立成为“教育科”,并下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学三个系。至1930年2月,为遵照教育部所颁布的《大学规程》,厦门大学在此前教育科系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教育学院”,下设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方法等四个学系。这是厦门大学教育学科发展史上所设系科最多的一次。伴随着教育学院系科建设的逐步发展,教育社会学开设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当时,学院的宗旨是“研究教育学术,造就教育行政人员、各级学校师资及教育专门人材”[18]3。为此,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力求完备,将所开设的课程分成四类:普通必修课、主课必修课、辅课必修课、选修课。就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情况来看,不仅列为“普通必修课”要求四个学系必修,而且还开设在“主课必修课”中成为各系的主干课程。只不过各系开设的时间不同,其中教育原理、教育行政、教育方法三个系均于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开设,而教育心理则于第三学年的第二学期开设。教育社会学同时在四个学系中开设,达到了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史上开设学系最多的一次。
近代中国的教会大学也非常重视教育学科的建设,很多教会大学几乎是在成立初期就设置了教育系科或教育课程。例如,金陵大学于1910年成立之初就设有教育科及师范科,1914年更扩展为教育系;燕京大学于1916年由北方四所教会学校合并而成,两年后便成立了教育系;齐鲁大学也于1917年设立了四年制的文理科,课程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教育学四组。当时“除了一所教会大学以外,其余的都开设教育课程”[19]172。不过,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教会大学的教育系科规模多属狭小,所设课程偏于理论教学为主,根本谈不上教育学科的专门研究和学术化。20年代以后,在国内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影响下,特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加强了对文化教育的控制,许多教会大学相继在政府部门注册立案,开始作为中国私立大学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统一管理。在此背景之下,教会大学不仅增设了许多新的教育系科,而且原有的教育系科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其中辅仁大学还成立了教育学院,下设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及美术专修科。与此同时,教会大学也十分重视完善教育学科的课程设置,根据需要适时增加新的课程,课程设置日趋专业化和系统化。燕京大学教育学科的课程设置最初侧重于教育理论,只开设了“教育概论”“教育哲学”“教育史”等基础理论课程;立案后,课程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增加了“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教育社会学”等多门专业基础学科。
由此可知,教育社会学之所以在教会大学的教育系科中开设,主要是出于完善教育课程体系的需要。但影响教会大学的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除了教育学科的发展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即社会学学科的建设。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在近代中国所形成系统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教会大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会大学是我国最早设立社会学系的院校,截至30年代,全国各大学或独立学院设立社会学系(包括“历史社会学系”和“社会经济学系”)的17所院校中[20]95-140,教会院校就有10所,占一半以上。这些设置社会学系的教会大学,在不断调整社会学系科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充实社会学系的课程设置。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的记载,沪江大学、金陵大学、燕京大学、齐鲁大学、辅仁大学每学年开设的必修社会学类课程多达20门左右,其中就包括“教育社会学”。这样一来,教会大学既在教育学系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也在社会学系开设这一课程。不仅如此,两系对教育社会学的内容、开设目的作了不尽相同的解释。例如,齐鲁大学的教育学系认为教育社会学应包括“社会原则、教育与社会之关属、教育平民化及教育普及问题、教育对于社会进步之贡献”[21]53等方面的内容,而该校的社会经济学系则认为教育社会学在于“指导学生在教育范围内研究教育目的方法,以便规定为个人效率的教育目的,及指导学生如何规定教育改良的基础课目等”[22],前者强调教育学的社会原理以及教育对社会的促进作用,后者则更多的是强调社会学在教育上的运用。同一课程开设在不同的系科,侧重点有所不同,从而充分兼顾了教育社会学是由教育学和社会学交叉学科的特质,这正是教会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的特色所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国内各公、私立大学的课程由大学“自由确定”,不仅课程科目上不一致,甚至程度上也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大学课程相当于研究院,也有的大学课程仅稍高于中学,给各个学科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教育学科自然也不例外。
至30年代中期左右,教育界遂展开了关于大学教育学系课程问题的批评和讨论。张文昌认为:“我国教育之弊在‘鹜矜好奇’,而不求深造,致造成肤浅的风气,支持者亦以迎合青年之心理故,五花八门开得一张大菜单,使人目眩头晕,这是百货公司样的陈列橱,那里是‘最高学府’。”[23]张士一指出,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学系的课程设置根本没有确定的原则,并且“关于理论的课目特别的多,关于观察和实习的课目特别少”,因此主张以“使实际的经验和理论的知识相辅而行”的原则来改革大学教育学系的课程设置。[24]庄泽宣也同样认为“大学教育系课程问题有急切彻底改造的必要”,就教育社会学课程而言,他主张内容上应将其纳入“教育原理”;方法上“不用课本,不发讲义,以观察与讨论为主,使学生认识现实社会及所发生的教育上的问题”。[25]许椿生则深刻地批评道,近代中国各大学教育学系课程设置“南辕北辙”以及与其培养目标未能完全符合,大学既为研究高深学术的机关,则课程科目即应随科学的进展为转移,若规定过于刻板,于学术发展上反多阻碍。他认为第一阶段所必修的课程为“教育通论”“普通心理”“社会学”“现代中国及其教育”“教育史”等;在其所列课表中并没有列入“教育社会学”,不过从他对每门课程的说明中可以看出,他主张将“教育社会学”的内容纳入到诸如“教育概论”“现代中国及其教育”等课程中去。[26]此外,中国教育学会曾以“大学教育系方针及设施问题”为年会主题而进行讨论。综合这些讨论,不仅触及大学教育学系课程设置的核心问题,也为日后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统一的教育学系课程标准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更是直接关系到教育社会学在教育学科体系中的“命运”。
自1938年起,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开始实行师范学院制度,并颁布《师范学院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其设立宗旨、形式、学生待遇等各方面作出详尽的规定。如《规程》规定,师范学院“以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养成中等学校之健全师资为目的”;“单独设立,或于大学中设置之”;“各专修科,于必要时得改为系”;“为施行严格之心身训练,采用导师制”;“师范学院学生,一律免收学膳费”;等等。[27]45-49《规程》颁布不久,教育部对于师范学院设置的草图便大致拟成,计划于中央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西南联合大学、西北联合大学各增设一所师范学院,另于湖南单设一院。
与此同时,教育部还在结合当时教育界关于大学教育学系课程问题讨论的基础上颁布了《师范学院教育学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①中国教育学会受教育部委托,于1934年召开年会时组织学会会员以“大学教育学系方针及设施问题”为主题开展大规模专题研讨,庄泽宣、陈礼江等会员均提交了讨论意见,后交由学会理事会成员常道直研究起草,又经学会理事会及重庆分会第五次常会研究讨论通过,于1938年呈送教育部参考。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教育(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836页。,对师范学院教育学系必修和选修科目分别作了严格的规定:必修科目有“社会学”“普通心理学”“师范教育”“中国教育史”“西洋教育史”等,外加“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选修科目有“生理学”“遗传学”“社会心理学”等,数目多达28门。但无论是必修科目,抑或是选修科目,都没有列入“教育社会学”。对此,时人在关于师范学院课程讨论的各类文字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或表态,但有些论述则与此问题有一定的关联,如“师范学院既以造就中等学校的健全师资为其目的,则分设学系应参照中等学校课程标准”;师范学院的教育学系“似当以养成实用人才——中等学校和教育行政人员为主,而以研究教育学术为辅”[28];“师范学院的教育课程宜按照实际应用而组织,不必沿袭科学的论理(指逻辑——笔者注)的分类”[29];“师范学院各科课程,应以中等学校的课程为中心,而加以扩展,不必过于精深,但必须切于实用,同时应用学科心理,熟习科学化的教学技术”[30];等等。从中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教育社会学作为教育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在以专门养成中等学校的实用人才的师范学院教育学系被取消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结果。尽管有学者认为“各种教育实施科目均需教育社会学的基础”,并建议将其改入第三学年必修[28],但遗憾的是,这个建议未被采纳。此后,有部分院校(如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蓝田师范学院)在结合地方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将部颁教育学系课程标准进行灵活变通而开设了“教育社会学”,但多数院校还是遵照部颁课程标准,并“尚觉无甚重大不妥之处”[31]。因此,即便是全国各大学设置教育学科数量不断地增加②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的记载,教育学科在抗日战争前有42所,经过8年抗战,其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至63所。,但在教育学系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的大学数量却大幅度减少。③就世界范围角度来看,教育社会学在大学中的开设数量也呈下降的趋势。如美国大学开设教育社会学课程情况为:从1910年至1926年,由40所增加至196所,不过到了20世纪40年代,开设教育社会学的大学锐减,此一科目的声望也随之降低。参见:(英)班克斯(Olive Banks)著,林清江译:《教育社会学》,复文图书馆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对此,当时有人对教育社会学没有成为师资训练的必修课程表示出这样的担忧:“今日吾国社会之各种病态,大都可作从前我国教育失其社会效用之明证”,“然我国师资训练之政策、方法与课程,仍循旧例,侧重琐屑知识与技能,而忽视未来师资之社会意识之培育,品格之锻炼,服务精神之培养,与生产合作技能之训练,则今日之国民教育制度,殆亦新汤旧药耳”。[32]他还强调指出“我国今后师资训练课程应加重社会学及教育社会学……其亦改进我国教育之一途径欤”。[32]
不过,这一时期教育社会学课程开始作为社会学的专业课程得到重视。1939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大学及独立学院各学系名称》,规定法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学及其他各系”[5]709,“若社会学系与文学院历史学系或其他学系合设则隶属文学院”[33]95。同年,教育部颁布《文理法农工商各学院分系必修选修科目表》,并在《科目表》“附注”一栏中规定“教育社会学”成为社会学系学生必选的三门专业社会学课程中可选的课程之一。[33]95
1940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社会部,对社会行政与社会事业方面的专门人才“需要甚殷”[34]225,一时各大学及独立学院社会学系的设立活跃起来,或调整课程,或增设讲座。1943年,南京国民政府社会部增设社会服务事业管理处,并罗致全国各大学教授参与、协助政府制定社会政策及行政措施等实际工作,此举更是激发各高校社会学系设立的高潮。各大学及独立学院为培养政府所需的社会工作人才,或添设社会学系,如云南大学;或拟添设社会学系,如贵州大学;或设置社会事业行政组,如社会教育学院;或增设社会福利行政组,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为适应社会学系不断发展的需要,教育部于1944年对社会学系课程设置重新进行修订,在原来的社会学系基础上增设社会行政组,所有课程分成“社会学系必修”和“社会学系社会行政组必修”及“社会学系选修”和“社会学系社会行政组选修”,被时人誉为“课程内容,益臻完备”[34]226,最后以《修订法学院社会学系必修选修科目表》施行于全国。较之《文理法农工商各学院分系必修选修科目表》中有关社会学系课程设置,该表对教育社会学更加重视,明确将“教育社会学”列为社会学系“选修科目”之一,规定在第三、四学年选修,学分为3分。这意味着教育社会学课程可以继续在近代中国各大学及独立学院中开设。据统计,截至1947年,全国设立社会学系的大学及独立学院共计19所[35]85-86,其中中央大学、中山大学、金陵大学都以“选修”的形式开设过教育社会学课程,有的学校甚至将其改为“必修”课,如燕京大学、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此时,教育社会学的课程设置虽在量上无法与20世纪30年代中期之前相比,不过却取得了质的突破——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的“制度化”。
课程设置是学科普及程度和发展水平重要标志之一,一门学科被列入高校课程体系之中,一方面符合该学科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该学科同行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便初步形成必要的学术平台和良好的学术氛围。近代中国大学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从零星到多元,从“自由确定”到“明确规定”,不断走向成熟,直至实现制度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社会学课程设置的历史就是一部活生生的中国教育学术发展史,它为今人审视中国现代学术凭借大学作为平台得以建立提供一个具体而生动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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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雯瑶]
Evolution of Curriculum Setting on Sociology of Education of Modern Chinese University Based on an Examination of Academic History
XU Liu-ying
( Center for Educational Sociology,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7, China )
Before the mid-1930s, sociology of education curriculum could be offered in the university and independent college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degree of education discipline specialization and a diversified set of education disciplines, and had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The course of sociology of education was of the highest level in comprehensive university, offered by the most departments in private universities, and was offered to improve the educational curriculum system in missionary universities. After the mid-1930s, sociology of education began to get attention as a specialized course in sociology. It furtherdeveloped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ology, and achieved institutionalization. The history of curriculum setting of sociology of education was a living Chinese education academic history, which provides a concrete and vivid microcosm for exami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ese modern academic with university as a platform.
university; sociology of Education; curriculum setting; academic history
许刘英(1975— ),女,安徽合肥人,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社会学研究中心博士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技术研究所讲师,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学术史视野下的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与乡村建设互动研究”(项目编号:14YJC88009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中国近代教育学术史研究”(项目编号:BAA050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G642.3
A
2095-7068(2017)02-0112-08
2017-04-12
10.19563/j.cnki.sdjk.2017.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