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梦境描写浅析

2017-07-04 21:18廖巧媛
北方文学·下旬 2017年6期

湖南警察学院基础课部

摘要:三言二拍指的是明代五本著名的传奇短篇小说集及拟话本集的合称,其中涉及到梦境描写的篇目有不少,特别是在公案小说中,一些人物梦中会出现暗语或字谜等,暗示犯人名字,给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极大程度上推动了情節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有关梦境的描写,来对破案过程进行解读。

关键词:三言二拍;公案小说;梦境描写

在我国古代小说中,梦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有关梦的观念也对小说的创作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为对三言二拍公案小说中破案过程受到梦境描写的影响情况展开分析,我们首先就需要对作品在叙述过程中插入梦境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小说中梦境具有的艺术功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一、“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梦境描写具有的特质

(一)真实性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通过占梦的形式对未来作出预测,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梦中的预言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也赋予了梦境描写这一内涵。倘若描写的梦境是随意编造的,与故事情节脱轨,那么梦境描写便失去了价值。梦境虽然存在超现实成分,但在构思时,还是应当从作品情节出发,进行合理创造,特别是在公案小说中,梦境应当与案件存在联系。可以说梦具有真实的意义,即使是用“隐意”取代某种思想的过程,但只要将这一“取代物”准确找出,那么就能将梦境的隐意破解出来。

例如在《金令史美婢酬秀童》这一卷中,讲到捕人张二哥希望将官库中丢失的元宝及盗贼迅速查获,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到神灵告诉了他丢失银子的下落,结果张二哥果然在提示的地方搜出了银子及盗贼。作品借助虚幻之笔来对破案过程这一情节急性编织,在张二哥的字谜中,就隐藏了真正的盗贼。总的来说,张二哥的梦境是对现实案件的一种观照,有着真实性,梦中的谜语为待破译的密码,谜底即为犯人的名字。三言二拍中关于梦境的描写虽然比较传奇,但都是从现实出发的。

《闹阴司司马貌断狱》(《喻世明言》第三十一卷)以梦游阴司的方式在历史局面的安排上行使了因果报应的原则。《游酆都胡母迪吟诗》(《喻世明言》第三十二卷)亦在梦游阴司中亲历了善恶果报的不爽。对于汉代忠臣良将的不平,阴间的解决方式是让他们来生作三国之主,向刘邦报前世之仇。对于胡母迪对秦桧“富贵善终”“三代俱在史馆”的愤慨,冥王便让他见证秦桧在地狱遍遭苦刑。这种对历史人物的非现实设计,体现了话本小说的民间想象和道德劝惩意识。

(二)预见性

一直以来,古人对梦有着特殊的依赖及崇敬之情,他们希望能够借助梦中传达的信息,来帮助自己实现愿望。而占梦术的出现及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梦的预测性及神秘性,同时也将人们探究梦境的好奇心激发出来[1]。

在三言二拍中,梦境描写在一些公案小说中起到了拨云见雾的作用。在《三现身包龙图断案》一卷中,大孙押司在暗语中隐藏了杀害自己的凶手,并托梦给了婢女迎儿,迎儿又将梦中的暗语告诉给了包拯,给判官起到了启发的作用,从而顺利解决了案件。在梦境中,亡魂托梦的暗语起到了预兆凶手的作用,给案件侦查的结果埋下了伏笔,给读者留下了无限想象空间。如《西山观设箓度亡魂 开封府备馆追活命》(拍案惊奇卷之十七)中,寡妇吴氏白天在孝堂上见妙修道士丰姿出众,“转一个念头,把个脸儿红了又白,白了又红”,但苦无机会。晚上梦见与妙修偷情,醒来后“一夜睡不安稳”。《赵县君乔送黄柑 吴宣教干偿白镪》(二刻拍案惊奇卷之十四)写吴宣教见过赵县君后心魂缭乱,晚上宿在妓院,居然梦见赵县君相请,及至醒来,又把同寝的妓女认做赵县君。通过梦境以及做梦前后的细节描写,人物的心理和欲望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展示。当然,话本小说由于自身的局限,难以深入表现人物心理的幽微曲折,而且对现实中的偷情描写也十分大胆,几乎是此前梦境的重现,缺少现实中情感表达的含蓄、对潜意识的压抑,以及与梦境构成的对比,故而对人物心理的探索仍然停留在较浅的意识层面,这是话本小说的普遍现象。

在先民的梦魂观念中,梦是灵魂脱离身体而进行的活动,魂离有梦,魂归梦醒,所以梦中所遇的人事即魂游的经历,可能是真实存在、或者会与现实产生交感的。“三言”、“二拍”所写到的一部分思梦,即“魂交”、“魂通”所致。情之所中,由此产生心灵感应,梦魂便能相通。《吴衙内邻舟赴约》(《醒世恒言》第二十八卷)写吴衙内与秀娥一见钟情,却碍人耳目,无法相会。秀娥夜梦吴衙内吟咏一诗,第二日吴衙内题诗相赠,诗句正如梦中所闻。当夜成就私会,吴衙内道:“我昨夜所梦,与你分毫不差……看起来,多分是宿世姻缘,故令魂梦先通。”这种二人同梦的描写,颇似《诗经》中的“甘与子同梦”,更能突出其情深一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警世通言》第三十卷)写女鬼爱爱与吴清幽会一百二十日,吴清由此得病,后梦见爱爱以两粒玉雪丹相赠,“将一粒纳于小员外袖内,一粒纳于口中”,吴清醒来“口中觉有异香,腹里一似火团辗转”,“摸摸袖内,一粒金丹尚在,宛如梦中所见”。梦中所遇与现实交通感应,亦真亦幻,为小说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三) 诙谐性

“三言”、“二拍”中有少数与“黄粱梦”题材相近的作品,即在梦幻中感受到人生如梦,觉后悟道。但和唐人小说的讽世心态及人生叹喟不同,小说对诙谐的追求超过了对现实的深刻体悟与思考。唐人小说中的“黄粱梦”、“南柯梦”故事与庄子寓言对梦的描写相类,表现了人生如梦的虚无感和超然的处世态度。庄周蝴蝶梦的奇幻象征、物我难分为人生如梦的体悟提供了灵感。但在《陈希夷四辞朝命》(《喻世明言》第十四卷)头回,庄周梦蝶的内涵被诙谐化了。“只为他胸中无事,逍遥洒落,故有此梦。世上多少瞌睡汉,怎不见第二个人梦为蝴蝶?可见梦睡中也分个闲忙在。”在这里,梦蝶的“物化”宗旨被民间的诙谐想像所取代,幽微奇抉的比喻和哲思不见了,代之以读者的轻松一笑。《薛录事鱼服证仙》(《醒世恒言》第二十六卷)写薛少府在大病中梦见化身为金色鲤鱼,为渔户所获,险些成为同僚的盘中餐。小说重笔刻画变成鲤鱼的薛少府为逃离刀俎而对昔日下属叫喊、威逼和哀求,但他们都无法听见。有学者认为这里有对世态炎凉的感慨,但同僚部属不与他相认,实因不知此鱼为薛少府所变,加上异物殊途,根本听不见薛少府的呼救,并非人走茶凉,寡义薄情。他的同年邹二衙还临席叹道:“今薛公的生死,未知何如,教我们食怎下咽?”事实上,小说家着力渲染薛少府的急切与恐惧,以及与他人的音声难通,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达到一种谐趣的效果,使情节曲折摇曳。《田舍翁时时经理 牧童儿夜夜尊荣》(《二刻拍案惊奇》卷之十九)写牧童寄儿白天本相,夜游华胥国,梦幻与现实形成强烈反差,梦中高官美眷,白天则牛羊丧命,及至在现实中发现金银,梦里则屡遭险境,最后悟到“世上没有十全之事,要那富贵无干”。这篇小说反复运用了“入梦——梦中经历——梦醒”的结构,梦与现实交替出现,极尽跌宕之致。二者的比照是小说家重点经营的对象,体现了诙谐化的倾向。必须承认,薛录事和寄儿的悟道与其说是出于对人生的彻悟和深刻的幻灭感,毋宁理解为这类小说末尾的固定符号。

二、“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梦境描写对破案起到的作用

(一)启示作用

在公案小说中,梦境描写可为案件的侦破及审理提供相应的线索,为破案进程埋下伏笔,有着深刻的寓意,并且给读者留下了更多思考的空间。例如在《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中,谢小娥梦到了被汪洋盗贼杀害的父亲及丈夫给自己的暗语,洪州判官李公佐正是通过这些暗语,从而分析并推理出了杀人凶手的名字。梦境描写给案件带来了线索,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判官通过练习暗语与显示情况,从而获得灵感,再经过逻辑推理,将梦境的隐意破解出来,最终得到事实的真相。

(二)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通过将梦境描写插入公案小说情节中,可借助梦中的暗语将案件的侦破方法勾画出来,不但加快了破案进程,推动情节进一步发展,而且还决定了情节的走向,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在三言二拍的公案小说中,那些含冤而死的鬼神用自己的力量来报仇,但是他们作为灵魂是无法实现复仇的,因此,他们进入到人们的梦中,向人间传达暗语,给案件的侦破提供关键因素。

(三)修飾破案过程的作用

在公案小说中插入梦境描写,除了会对破案的结构及内容产生影响外,还会给案件的整个侦破过程添加神秘的色彩。梦境是带有非理性的倾向的,进而使得案情更加的扑朔迷离[2]。

此外,三言二拍某部公案小说中的梦境描写,其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往往发挥出了多方面的作用。例如在上文提到了谢小娥的故事中,谢小娥梦中获得的暗语除了提供破案的线索,发挥出启示的作用以外,同时也促进了故事情节的进一步发展。倘若没有这些暗语,那么案件就会因为缺少暗语而被搁置,导致判案出现断层,无法自然进入到最后阶段,也即判官将谜底破解这一阶段。由此可见,梦境描写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单一的,正是由于梦境的插入,公案小说的情节才能进一步发展,破案的内容及情节也更加系统且富有逻辑。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著书过程中,冯梦龙、凌濛初将公案小说中梦境描写具有的真实性及预兆性的特征凸显出来。此外,在“三言二拍”中,梦境描写的插入除了对公案小说中情节结构的设计以及破案的内容起到了重要作用以外,而且给案件的侦破过程渲染了一层神秘的氛围,因果报应色彩非常浓厚。

参考文献:

[1]齐钰.论“三言二拍”的梦境描写[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7(04):192-194.

[2]吕亚骞.“三言二拍”中公案小说的梦境描写[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4(03):71-72.

作者简介:廖巧媛(1975.3-),女,汉族,湖南涟源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