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李女士准备打车去往机场。在使用某打车软件叫出租车的时候,发现手机显示的车辆信息与实际到来的车辆信息不符。司机解释说都是自己家的车,只不过换了一辆。李女士对于这种解释持怀疑态度,拒绝上车并与司机发生了冲突,延误了班机。请问,司机这样做是否违法?
你好,司機的这种做法属于违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章中规定合同的成立条件,即合同的成立要求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且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本案中,司机私自换车,与双方所订立的打车协议相违背,即司机并未履行承诺,导致司机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司机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而且用私家车、非营运车辆载客营运,还存在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赔的法律风险,因此李女士拒绝是完全合理的。至于打车软件的网络运营商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该软件的网络运营商仅提供了一个平台,并非合同相对人,而且没有法律进行特别约定,故李女士很难向打车的网络运营商要求赔偿。
姚 懿(江西省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