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有一位著名的清官叫包拯。
以前,来打官司的百姓只能在衙门外击鼓喊冤。等到衙门里的公差转递给办案的官员,案子才开堂审理。这样,一些公差们常找借口向告状人要钱。不给钱,就扣着状子不送。他们一刁难,穷苦的百姓可就遭了殃,拿不出钱,有冤无处诉,告状无门。这些都被新上任的开封知府包拯知道了。
包拯命令衙門办公的日子,大门都开着。要告状的百姓可以直接上公堂,当面向他诉说是非曲直,当堂论断。从此以后,穷苦百姓告状有门了,不再无处申冤发愁了。百姓对包拯都十分信任,愿意找他断案。
包拯断案公道,为很多人申了冤。他的名声越来越大,“包青天”的说法也在老百姓中间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