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峰
差一个小时零点。
从出站口出来,我掀动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这是多年出门赶车和等车养成的习惯。车站到家步行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我放弃了打车,我突然想走一走。
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如此安静空阔的大街了,已经很多年没这么晚一个人在大街上像一个赶路者独自游荡了。
这个时候,道路两旁的白蜡树和店铺几乎都快睡着了。刚下过雨的路面,路灯的光从头顶溜下来轻轻拍打着积水瞌睡的脸。
其实能有多晚呢?夜色的浓度还没达到夜行者行囊那样的黑,距离明天也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差不多二十年前,我常在这样的时刻独自穿行在大街上,不是夜游者一样无所事事地游荡,我拎着象征销售员身份的黑色人造革皮包,在刚刚抵达的陌生城市寻找和自己低廉的住宿费标准相匹配的旅店。
那個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要有两到三个礼拜的时间,通过在颠簸的长途汽车和永远晚点的慢客列车上的旅行来完成推销铜铁铅锌矿粉的工作。从铜矿去北京中转只有一趟夜里11点的火车,这趟太原到永定门的7096慢客,因为我的身影在车厢里出入太过频繁,而让列车长以为我是铁路通勤职工很长一段时间不查我的车票。如果给那段独行侠一样漂流的青春岁月用刻度来显示,差不多有五分之一的时光要消耗在推销和催债的路上。一些伏卧在摇篮一样的火车背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的夜晚,我把车窗当成夜视的眼镜,用蓇葖的眼睛打量一座座陌生的城市和村庄,还有旷野里萤火一样扑闪的灯光。多年后我回忆那段生活,那些一闪而过的零星灯光竟在心里为我储存了一些来自遥远异乡的温暖。更多的时候,为了打发路上漫长难熬的时光,我翻看一些随身携带的外国名著。在堆满对面座位上瘦男孩和胖女孩零食的小桌上,我读完了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拥挤人群中一个中年汉子汗味的肩膀上,我读完了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在挤满大葱一样装有行李的蛇皮袋子的车厢连接处,我读完了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外国名著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纷乱嘈杂的火车上读完的。那时读书的人真多啊,我看到一个站在车厢过道上把装满东西的大书包夹在腿中间的青年,手里捧着一本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他读得是那样津津有味,列车员推着售货车像刀片一样在狭窄拥挤的过道上来回穿过,每次都要摩擦到他的屁股,他只是象征性地晃一晃身子,似乎他身后性骚扰一样的挤蹭,比起书中的内容哪怕就是一个标点符号来说都显得微不足道。还有一个年轻的少妇,伏在靠椅的背上非常投入地看一本书。从我这个角度望过去,她本来很迷人的侧脸浮动了一层应该是来自于书里的某个章节在她心里绕了一下又马上从脸上播放出来的意味深长的笑意。这引发了我的好奇,我借着去厕所的机会挤过她身边好奇地看了一下,发现是一本灰白封皮的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引论》。你再打量一下现在:地铁上听MP4、打手机游戏的是不是比看报纸的人多?看报纸八卦新闻的是不是比读书的人多?读财经、励志、考试教材的是不是比读艺术、哲学的人多?最后凤毛麟角还有几个读文学的人呢?娱乐至死是工具,功利至上是目的,这就是现今社会全部的生活内容。现在,我在装了空调铺了地板的书房里,重新翻看那些书,两个小时,我竟读不完一页。我实在感谢那时的铁道部,除了把我安全送达我要去的那些陌生的地方,同时,它还买一赠一提供了一个游动的免费阅览室。长期手机信号一样的漫游和相伴而生的阅读,常常使我忘记旅行的枯燥和孤独。
当然,我的工作都是在白天来完成的。我工作的道具都装在我黑色的人造革皮包里。如果你让我现在重新拉开那只皮包的拉链,你会看到包里有一只秃毛的牙刷一块肥皂一条毛巾和一把小排风扇一样嗡嗡作响的电动剃须刀。这些贴身的侍从,数年如一日,它们保证了我长时间出差旅行的基本需求,而且把我收拾得像是一个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追求上进的青年。我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客户们的好感和认同。在山西忻州的一家个体炼铁厂,当我第14次出现在铁厂老板的面前,他十八岁的女儿从屋里抬出一个木箱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码放整齐的现金达到像等待老师批改的作业本的高度,那是我们的铁精粉让铁厂老板两年暴富的证据。有些时候,在返程的途中我的包里会多出几张签好的销售合同和转账支票,虽然它们几乎没有增加人造革皮包的任何重量,但却实实在在地增加了我心理的分量。不过,还有这样的一些时候。有一次我去东北催债,预计一个礼拜的出差结果耗时三个礼拜也没拿到回款。从永定门回铜矿时我的身上只剩下两块钱,我只好买了一张站台票混进乘客之中,车上查票时我不得不躲进厕所里很长时间不敢出来。
我工作的道具是需要24小时和包捆在一起的,比如牙具毛巾剃须刀。作为一名既要艰难推销产品又要随时掌握信息并能够具有催债回款韧性的业务员,工厂的困境就是一根扬在那里的鞭子,不用抽打,随时拎包出发已经是一种律己的习惯。印象中我有过一把像手枪一样的剃须刀,每次刮起胡子来都像是要饮弹自尽,这种极富象征性的电影镜头般的姿势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九十年代许多国有企业的真实境况,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作为国企一份子的我的心情。那是我去武钢时在一个自由市场里买的,我用了差不多三年,最后坏在葫芦岛锌厂的招待所里了。
我的包还代理过一种书包的功能,去山东烟台它装了一本麦尔维尔的《白鲸》,去辽宁沈阳它装了一本博尔赫斯的《布罗迪报告》,去上海它换成了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去甘肃白银它装了《海子的诗》,去内蒙古包头它装了《乞力马扎罗的雪》。。。。。。
这样的时光持续了23岁到27岁大概5年的时间,那是像一节最饱满的甘蔗中段汁水也最丰富的青春。当我离开铜矿回到一座所谓故乡的小城,年轻的身体在一个办公桌前一坐就是20年时,火车这根流动的线索贯穿的青春早就被切断了。现在情况变成了这样,每年离开我生活的这座小城去200公里以外的地方不会超过一到两次,我已经习惯把大脑思考交给电脑复制,习惯把大腿库存的弹性交给跑步机打理。许多年后我才感悟到,因为青春而奔波的痛苦该是一种多么奢侈的痛苦。我过去追求的幸福与安稳,如今反过头来正一天天磨损我对幸福的敏感。每一天都是未来的驿站,却不知未来有多远。这就像梭罗所说:“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里”。那段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正因为回不去,才越发让人想念和回味。相比那段长期在异乡漂流一样的岁月,我觉得我现在更像是一个异乡人,这让我对现在居住的城市厌倦有加。
我始终坚信:过于喧嚣和纷扰的城市生活虽然有利于提升人的聪明,却会使智性蒙尘。如今回首那些年的经历,那些压力缠身的游荡,非但没使我的青春出现随心所欲的晃荡,反而使我的人生更加丰盈。也许,今天这半个小时的行走是一次下意识的寻找,或者,只是对曾经的青春做了又一次假想。
当我跨进小区大门时手机显示23点30分。
这时候,街道安静得像一个喧闹了一天开始睡去的孩子,小区里大多数人家也已经沉进暗黑的梦乡。我看到某栋六楼我住了多年的那个屋子有灯光顺着五四三二一楼伸下来,我知道,那是妻子在夜晚像情人一样留给我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