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隐之酌饮贪泉
晋朝时有一位著名的廉吏吴隐之,人品极佳,得到人们的一致推崇。
有一年,他被任命去广州做刺史。赴任途中,有一天,在广州城西北的石门过夜。石门有一条泉,叫作“贪泉”。傍晚,他带领妻子和随从去游览“贪泉”。当地老百姓告诉他,“贪泉”水是喝不得的,喝了它就会丧失廉洁之性,变得贪婪无厌,故而得名。吴隐之并不相信传言,来到贪泉边,对随从们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说毕,拿起勺子盛了些水,酌而饮之。在吴隐之看来,就算贪泉之水,酌之确使人变贪,那也只对“见可欲,心则乱”的人起作用,如果让品行高尚的伯夷、叔齐来喝,绝不会改变初衷。
吴隐之到任后,以古代贤人伯夷、叔齐的高风亮节自励,决心以清廉之风刷新吏治,改变贪赃恶习。他到广州任刺史、龙骧将军多年,对自己要求更严,昼夜操劳政务,严明法纪,对馈赠、贿赂分文不受,一切收入均缴入公库。他宴请别人没有什么美味佳肴。他手下的小吏给他做去骨的鱼吃,他说:“我已喝了‘贪泉’之水,看来你是让我非贪不可喽!”小吏说这是惯例。吴隐之怒道:“这惯例非改不行”,并处罚了献鱼者。
吴隐之离职北返时,囊空如洗。其夫人私下节衣缩食,买了一斤名贵药材沉香想带回家,乘船时被吴隐之发现,立刻拿来沉香,抛入湖中。他的清廉受到宋武帝刘裕高度赞许,给他许多赏赐,他都一一谢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