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启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明确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單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编辑:何颖曦
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24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