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奇灵
摘要:“四上”企业的新增态势、分布结构可以反映出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先行性指标。本文就2016年新建区“四上”企业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建区;“四上”企业发展;分析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1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通俗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四上”企业的新增态势、分布结构可以反映出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先行性指标。2016年,新建区新增 “四上”企业76户(其中两户住宿、餐饮业为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较上年新增6户,同比增长8.6%,“四上”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提升,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新增“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1.从数量看:2016年,新建区新增 “四上”企业76户,在全市12个县区中排名第6位,占全市新增企业比重为9.7%。其中房地产业和规上工业新增数量在全市位于前列,分列全市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新增9户和24户,占全市的比重为14.3%和14.8%。新增建筑业单位2户,占全市比重10%;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20户,占全市比重10.3%;新增服务业单位10户,占全市比重7.4%;新增其他投资业单位9户占全市比重5.6%。
2.从增长看:2016年全区新增的76户“四上”企业中,限上批发零售、住餐业22户,同比增长120%;房地产开发经营业9户,同比增长28.6%;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10户,同比增长66.7%;新增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2户,同比增长100%,规上工业企业24户。
3.从分布看:2016年全区新增企业主要集中在园区和长堎镇,分别新增了38和13户,石埠镇、乐化镇、望城镇、樵舍镇均新增3户,西山镇、厚田乡均新增2户,大塘坪乡、石岗镇、铁河乡均新增1户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增企业分布不均。一方面,2016年全区“四上”新增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三个行业共新增“四上”企业56户,占全区的比重为73.7%,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只新增2户,新增企业行业分布不均;另一方面,2016年新增“四上”企业中,长堎镇为38户,而还有8个乡镇的新增户数为零,新增企业地域分布不均。
2.新增企业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新增仍显不足。2016年新增“四上”工业企业中,主要集中在木材加工、竹木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纸制品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等传统制造业企业中,共计19个,占全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近八成。批发零售业企业主要集中在谷物豆类、日用品、装修材料等传统贸易企业中,共计14户,占整个新增限上贸易业企业六成以上。
3.“视同法人”、“个转企”工作推進乏力。按照统计标准要求,单位要进入“四上”企业范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法人身份,二是经营状况达到规定标准。从申报情况上反映,截止目前为止,只有两户住宿。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是“视同法人”入库,还没有一户由个体户转为企业而入统的公司。从全区情况来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其他服务业达标个体户较多,但推动其转型困难也较大。
三、对策建议
1.做好政策扶持,加快“四上”企业发展。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经营领域,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在土地、融资、税收、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增强新生企业的造血能力。加大新企业的扶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尤其是对于那些准“四上”企业,要采集积极措施进行培育、引导,力争尽早达到申报条件,尽早发挥投资效益。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扶持小企业做大做强。
2.加强部门合作,做到应统尽统。“四上”企业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举足轻重,只有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统计入库,才能真实地反映全区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区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住建局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组织联合督导组,在区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对乡镇、园区的督导;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四上”企业申报这项工作,责任人不仅要熟悉本行业的行业和企业情况,还需细致了解和全面掌握四上企业的入统标准和入统流程,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四上”企业一家不漏的入统进来,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使全区的“四上”企业申报的基础工作更夯实,企业入统渠道更畅通。
3.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宣传,提升奖励机制。加大“四上”企业申报宣传力度,把区委、区政府制定的资金扶持奖励机制告知企业,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四上”调查单位库。
4.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目前,新建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2016年全区现代服务业法人单位占法人单位的比重仅一成。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既是全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四上”企业新的活力点和支撑点。现阶段,要继续加大导向性优惠政策措施,既要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升级改造,又要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等产业,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和发展水平。
链接:“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统计系统的专用称谓,是指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等级即领取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