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秀丽
中国的京杭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时间最早、流程最长的一条人工运河,它创始于春秋时期,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开凿的从江都(今扬州)到末口(今淮安)的南北水道邗沟,距今已有2400多年的历史。从此以后,中国人民一代接一代,以其勤劳、智慧和坚强的毅力,由短到长,从局部到整体,不断地开凿整修,持续了1000多年的时间,直至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终于完成了一条由杭州直达北京,纵贯南北的人工大运河。大运河全长1782公里,跨越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省二市,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长度是巴拿马运河的21倍,是苏伊士运河的9倍。京杭大运河不仅是许多王朝赖以生存的南粮北运的大动脉,也是传统漕运的主要交通渠道和可靠保障,更是我国古代经济交流的生命线。运河的防务不仅是封建王朝的国家机器,同时也使军队和地方的百姓在这条赖以生存的河流上产生了更加紧密的联系和依靠。这种联系和依靠体现在经济、文化、民俗、科技、宗教等各个方面。
古代漕运的重要河道
隋炀帝统一中国之后,先后开凿了永济渠、通济渠,并重修了江南运河,终于凿成和疏通了以东都洛阳为中心,北起北京、南达杭州的京杭大运河。唐代的运河基本上是沿用了隋代大运河的体系,只做了局部的变更和修整。所以后人有“隋朝开河,唐宋收益”之说。《新唐书·食货志》说:“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于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以运河转输江南之粟成为保障京师粮食供应的重要之路。北宋也十分重视开发运河交通运输,通过开凿整治旧运河河道,把江浙、两淮、荆湖等南方地区与河北、京畿一带等北方地区连接起来。南宋也大力疏浚江南运河以供运输。元代建国都于大都,也依赖江南粮米,《元史》云:“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运,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江南。”
从历代运往京师的漕米供应数量来看,运河交通对于繁荣京畿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据史籍记载,隋朝时期,就在运河沿岸建仓,逐渐形成了“濒河仓廪”的布局。唐开元年间“凡三岁,漕七百万石”比陆运节省“佣钱三十万缗”,每年山东漕运量在400万石以上。宋代建国都于汴京(今开封),至宋神宗时,定汴河漕量,“岁额600万石”。故时人有“四河所运,惟汴河最重”“大众之命,惟汴河是赖”的绪论,说明了汴河漕运在整个漕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元代晚期,由运河转海运,每年至京师的粮食近350万石。明代永乐年间,最多时达到460万石。清代漕运量虽有的年份有所增加,但大多年份的运量仍维持在400万石左右,但其他品种的输送量则大有增加,如南方的竹子、木材、茶叶、白糖、丝绸等。正因为京杭运河与京师供给、大宗运输、经济交流、百姓生活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历代朝廷都将运河的畅通视为“社稷之要”,并置衙设官司,投以巨资,颁布行律令,严加管理。
运河流域文化大融合
运河流域文化是自隋开通南北大运河以来形成的,从全国的角度来看,运河流域的文化是隋唐时期中国民族融合统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区域文化不仅包括黄河文化、长江文化,而且还有因南北文化的碰撞、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文化。运河区域本身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以洛阳为中心,贯通南北,它将我国几大水系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海河沟通,这几条水上大动脉将沿途各地联系在一起。中国土地辽阔,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地,地理环境相距甚大,各地孕育了多姿多彩的文化。运河以它的贯通性,汲取各地文化的滋养,形成运河文化的浩浩长流,因而,运河文化也是开放性的。这种文化具有较强的拓展性,善于兼蓄外来文化,融会贯通,逐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容。如胡乐、胡舞、胡服,在运河流域就风靡一时。元稹的《法曲》云:“女为胡妇学胡妆,五十年来竟纷泊。”说明唐朝在音乐、服装上吸取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内涵。这种开放性,不仅体现在吸收国内各地的文化精华,而且还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如印度佛教传人中国后,逐渐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中国化,在运河沿线的长安、洛阳、楚州、扬州、苏州、杭州都建有大量的寺观,而且都成为运河流域佛教传播的中心。如扬州城内有三四十座佛寺,其中华林寺、慧照寺、孝感寺、龙兴寺、大云寺、西灵塔寺、禅智寺、大明寺、既济寺、崇富寺、白塔寺、法云寺、兴云寺、开元寺、栖灵寺等均见诸记载。鉴真就是扬州佛教界的著名律师(善解戒律者之称)。扬州就成为江淮地区最大的佛教传播基地。從中国文化史上考察,外国文化进入中国,经过中华文化的吐纳和改造,创生新的形态,中华文化正缘此不断纳新,得以生生不息,兼容与开放,蔚为中国文化昌盛的优良传统。
加强漕运的管理
唐初的漕运管理仍习隋制,由都水使者、都水台或都水监掌管治河与漕运两职。唐玄宗开元初年,为了加强漕运的管理,设置了专管漕运的转运使。自此以后,治河与漕运分管,这就加强了漕运管理的职能和权力。漕运官员的职责是根据漕运路线而设置的,不受行政区划约束,往往由位极人臣的宰相兼领,职权很大。漕运官员的职责就是:将各地征集的粮食和贡品进行验收、保管、运输,并组织人力押送、护运:管理漕运船舻,还监督沿河百姓不得盗用漕河之水“溉田”,以保证运河的水量。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皇帝了解到大臣裴耀卿深谙漕运之事,“拜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瘘江淮都转运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甲萧炅为副使”此为运河漕运高官之始。
这时的漕运分量主要在黄河之南河段。在唐代,“自裴耀卿言漕事进用者常兼转运之职,而韦坚为最”。唐代漕运防务主要是都转运使司派员负责、派员押运,并无固定防务机构。沿运各段的河务管理均由当地节度使负责。如“汴宋节度使春夏遗官司监汴水,察盗灌溉者”。
北宋,国都汴京,每年从江南运送来的税粮亦不下600万石。沿运设发运司河转运使司,置漕臣。各地漕臣负责本地漕粮的集运,听候漕运物质的调用。如,绍圣年间,宋哲宗“诏淮、浙、江、湖六路上供米,计其远近分三限,自季冬至明年8月。在漕运业务上,亦属“发运使司”节制。宋代基层漕运单位称为“纲”,各有自己的船队、人员。宋哲宗绍圣二年(1095年),“通作二百纲”,即全国已有漕运单位200个。有关宋代漕运防卫,《宋史》卷一七五有载:“押汴河江南、荆湖纲运,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军大将、殿侍。”汴河,即运河中段,代指运河。“纲运”,宋代语言,即“漕运”。这里是说,江南纲、荆湖纲的漕运当差押运者,有七成隶属三班使臣,三成隶属大将、殿侍。换言之,有70%的押运者为漕运人员,30%的押运者为兵卒,这便是军队介入护漕的开始。
元代前期,基本无运河漕运,京城元大都需要的南方漕米、贡品,主要靠海运。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京杭运河全线贯通,南方漕米才通过运河运往京师。起初,漕运均交各省巡抚派员负责,沿线有行都水监协助。直至元惠宗后至元二年(1336年),才有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经历、知事等职,负责运河的漕运。但这个机构驻节京师,大凡具体的漕运、防务仍由各行省负责。为扩大漕运规模,朝廷曾“命三省造船两千艘于济州(今济宁)”运粮(《元史·食货志》)。
明清时期是京杭运河最繁盛的时期,这时期设置的河漕机构规格高、分工细、作用大,经常受到皇帝的“眷顾”,许多官员也将任职河漕视为“肥缺”。
明代初年曾仿元制,洪武年间设漕运使。漕运使,正四品,下设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等官司员。永乐年间设漕运总兵官司,“掌漕运河道之事”,河道由漕运总督兼任。首任即是平江伯陈碹。成化十七年(1481年)始设总理河道,驻地济宁,与总漕平行。总河专管主持河道修治,总漕专理漕政。这是正式设立的漕运总督,正二品,兼任当地巡抚,官司衙设在淮安。嘉靖四十年(1561年),“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漕运总督兼任漕运军职,成为明代后期及其清代常见的机构命官模式,军政合一在漕运管理中有着重要意义,它有利于漕运管理的稳定,体现着漕运机构的重要地位与特色,这是发展漕运、促进沿河经济繁荣的组织保障。明代漕运总督属下还设有漕运行管机构——漕储道,驻漕运防务,运河沿岸重镇均设立了卫所。如:德州卫、临清卫、济宁卫、徐州卫、邳州卫、淮安卫、高邮卫、扬州卫、镇江卫、杭州卫等,其隶属关系并非全部属于河、漕衙门,但强化沿运防务是明代军事布防的基本宗旨。
清代漕运防务较多地沿袭了明代晚期的设防格局,但又有调整。主管漕运的最高长官为漕运总督,顺治元年(1644年),漕运总督部院署常驻淮安,其下属防务机构“标兵及左右营如制,将领九或八人,兵共四千有奇”。设“苏州、镇江、浦口、安庆、池太、东山、广德八镇总兵官”。《清史稿·兵志二》又云:“漕运总督统辖各卫所处,复统辖旗、绿、漕标三营,兼辖淮安城守营。”共计七营。关于七营的防务分工,《清史稿·兵志六》有载:“漕运总督水师标营,分中、左、右城守四营。以中、左、右三营任护漕之责:以城守四营任地方之责:驻山阳(今淮安市)境及漕运所驻之地。其运挽漕粮,则以卫卒任之。”
统筹治水,管理河道
水运水利的设官制度比较早,京杭运河贯通后,唐宋元三代均设立“都水监”,以统筹治水,管理河道。唐代都水监设使者二人。使者,为正五品,
“掌川泽、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督”:并设都水监丞二人,从七品;主簿一人,从八品。下属机构有“河渠署”,设河渠令一人,正八品;丞一人,正九品:河渠谒者六人,正八品。都水监为水利治河专门机构,隶属工部。为更好的管理好此事,工部还专设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以分管并协调与都水监的公务关系。宋代起,中央专门设立管理水利的专门机构,河渠案,又于嘉祜三年(1058年)设置都水监,都水监下设河沟司等。元代起,配齐官员及其机构。《元史·河渠志》言:“元有天下,内立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都水监为元朝中央政府主管水政的机构,其官署设都水监二人,少监一人,监丞二人,经历、知事各一人,下设令史、通事、知印、奏差、壕寨、典吏等属官,以赚掌河渠、堤防、水利、桥梁、堰闸诸政。据考,唐宋时期的运河河道防务没有专职队伍,只有治水机构兼管。《宋史·食货志上》记载:“靖康初,汴河决口有至百步者,塞之,工久未讫,干涸月余纲运不通,南京及京师皆乏粮。责都水使陈求道等……同措置,水复旧,纲运沓至,两京粮乃足。”这说明运河无防务,不然的话,不会河决百多步才责令都水监使者“措置”。
明代最高河道管理机构设在济宁,成化七年(1471年),始设总理河道,或叫河道总督。总理河道一职为朝廷派出官员,常以侍郎、尚书衔领其职,总河以下按运道设有分司,分司多由工部都水监派遣,除朝廷统一派出的官司机构外,沿运各省也分派地方官吏参与管理河道之事。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据《山东通志·兵防志》记载,为了运河的防护,永乐十八年(1420年),曾遣都御史负责沿运防务。隆庆四年(1570年)在济宁驻防的济宁卫、拥兵5600人,隶济宁兵备道管辖,是河道总督署下设的专职防务机构。《明史·兵防三》还记载:“治河之役,给事中张贞观请益募士兵,捍淮、扬、徐、邳”,经皇帝允准,这四地驻兵也曾由河督节制以护卫河道。
清代河道管理机构基本上沿袭明代旧制,并逐渐调整简化,系统更加分明。清代的河道总督是管理运河的最高行政长官,原驻山东济宁,后移驻江苏清江浦,后增设副总河。雍正年间总河一分为三:一为江南河道总督,管理江苏、安徽两省的黄淮运,简称南河,驻清江浦:二为东河河道总督,管理河南、山东两省的黄、运两河,简称东河,驻济宁;三为直隶河道总督,管理海河水系及运河,簡称北河,驻天津。北河、东河、南河为三督,共同掌治河渠,以时疏浚堤防,综其政令,营制视漕督地方河道管理机构为三级:道、厅、汛分段管理,并设有文职、武职两系统。“道”相当于明代的都水司,武官有河标副将、参将等:“厅”与地方的府、州同级,设同知、通判;“汛”同县级、设县丞、主薄等。武职,厅设守备,汛设千总等。“《清史稿·兵志二·绿营兵》记载:“定山东官兵经制,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河道总督辖中军署,中军又称为将军,专司运河河道的防务。其直属的中营、左营、右营、济宁城守营的防区,南至徐州界,北至张秋“今属东平县张秋镇”全长365公里,下辖49汛。
据考,明清时期的漕督衙署、河督衙署均配置军用船只。漕运总督署的军船主要是为漕运船队护航,河道总督署的军船主要用于巡视河堤、桥闸,护理河道,打击河盗,维护京杭运输线上的秩序。1956年4月,在梁山县运河西侧的宋金河中出土了一艘明代兵船,现藏山东省博物馆。该船呈柳叶形,船身全长21.8米,中宽3.44米,共13个大小相同的船舱,各舱相通。船内遗留有铜铳(即炮)、铜盔、军刀、剑、铡、剪、锯、起子、马鞍、马镫、马嚼、锚、钱币等金属制品及瓷瓶、瓷碗等生活用品共计174件。“洪武五年造,一千三十九号,八十斤重。”从器铭我们得知,这艘军船用于运河“护卫”,为明代洪武年间制造。船锚已编号至“一千三十九号”就已说明,军船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除护河、护漕船只外,各卫所、标营还配备有刀、枪、重炮。济宁市博物馆现藏有元明清铁炮38尊,其中两尊分别铸造铭文:“崇祯拾叁年捌月总督两广军门张行委济宁卫掌印指挥张古臣督造”“济宁运河道捐资铸造崇祯拾……济宁指挥张臣监造”等字。其余均曾用于标营驻地的防护。
在清代运河的防务中,由于时代发展需要和外国水哉设防经验的传人,部分区段还设立了水师,以熟习水性的士兵为主要兵员。如:“直隶水师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战船三十二艘,驻三贫河口。”济宁“利捷水师营”于1868年设立,哨官1人,水师25人,船24艘。南河漕督及河督也设立了水师。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河道总督裁撤,河漕管理及其防务均由地方分段管理,兹不赘述。
结语
京杭运河是沿岸各地的母亲河,是中国七世纪之后历代封建政权的生命河,它的兴衰曾与国家的兴衰,沿岸的经济繁荣相关联,因而,研究这条古老的河,并古为今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运河防务便是其中课题之一。
综上所述,唐、宋之际的运河,因国都位于关中、中原,故黄河之南的运河发挥了巨大作用,由于江淮运河及江南运河不易淤积,航道长期保持良好状态,故漕运发达,漕运防务体系初步确立。而北段运河利用率低,发挥的作用较小,所以,常受黄河干扰的北运河没有受到朝廷的应有重视,河道管理机构没有健全,河道防务初萌。南宋时期,宋、金以淮河为界,长期对峙,官家漕运受阻,分裂的局面使运河管理分割,南北交流几乎终止。元代着手运河的直线沟通,河漕防务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故效果甚微。明清两代是运河管理机构、漕运机构的健全时期,故运河的疏浚、漕运、防务、信息传递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机构级别之高,管理人员之众、分工之细,可与今天发达的陆路管理相媲美。据史载,清代河道总督属下还设有河标信息机构,名为“拨递”,共设41拨、82丁,凡沿运河防信息,短时间就可传到总河署,或直传京城。
漕运、治河机构正式建立后,也曾有过合并、短期裁撤,如:明万历七年(1579年),漕运总督“加兼管河道”河漕合并,合并后南方由漕运总督负责治河,山东、直隶则交巡抚“兼管河道”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罢设总督”,治河与防务交由地方巡撫负责。
运河防务机构的驻军除非常时期外,无军队的缉捕职能。如《清史稿·兵志六》云:“淮群旧为黄淮交汇之区,特建两大闸,设河兵及堡兵守之,河营遂之漕营并重……河营升迁之例与军功同,专司填筑堤筑堤防之事,而缉捕之责不与焉。”但调防仍属军队性质。如:顺治六年至康熙六十一年,“裁拨抽调马步兵共贰千零叁拾贰名”,其他年份也常有河防兵员调防。突发事件时,其他驻军也调入强化运河防务。再如,清代咸同年间,捻军活动于苏鲁运河沿线,皇室惊恐,特派僧格林沁率清军,李鸿章率淮军,加强运河防务。1867年2月,“山东巡扶丁宝桢部署东军加强运河防线,并派水师在运河巡河。”6月30日,“李鸿章至济宁行营,辞行划倒守运河防线”。10月26日,“李鸿章在济宁大营组建淮军游击师三支,各一万人,配合六七万运河河防军,追堵东捻军”。
从历史上看,贯通南北的大运河对历代封建王朝的政治局势有着具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隋唐以后,运河的开凿与开发,无不是围绕着巩固和强化皇朝统治而展开的,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出于军事需要和经济需要。由于运河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始终处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的中心地位,因而成为历代封建皇朝着力控制的最重要的区域,每一代皇朝统治者也都要凭借运河这个理想的地理位置、优越的经济条件和人文环境,总揽大局,驾驭全国。同样,当皇朝递变与变革之际,发生在运河区域的战争,包括统治阶级内部的战争、农民战争和民族战争最多,也最为激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谁控制了运河,谁就能取得战争的胜利,谁就能建立起稳定的对全国的政治统治。因此,大运河也就成了维系中央集权和中国大一统局面的政治纽带,使隋唐以后政治中心逐渐北移的历代皇朝呈现出强烈的大一统色彩,特别是元朝实现全国统一以后,直至明、清两朝,中国再也没有出现大的分裂,从而奠定了祖国大一统局面的坚实基础。大运河的贯通,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又加强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紧密联系与融合,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融合大家庭,文化的差异源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军事上的封建割据所形成的政治上的隔绝,随着运河的南北大贯通和迅速开发,运河区域的社会经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与繁荣,这不仅为运河区域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也促进了南北文化和中外文化的大交流,使各种地域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接触、融合、整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运河文化。
运河文化以其博大的包容性和统一性,广阔的扩散性和开放性,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仅加强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发源地齐鲁地区与中原地区、江南地区的文化交融,更把汉唐的长安、洛阳,两宋的开封、杭州和金、元、明、清的北京文化中心连为一体,不断减少区域文化的差异而呈现共同的文化特征,从而使各个区域文化融合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的大一统文化,同时也使运河区域成为人才荟萃之地,文风昌盛之区。大运河的水哺育了许多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和艺术家,他们不但对运河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