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 事
《中国修船》广告业务简章
《中国修船》是国内唯一公开发行的修船行业综合性科技期刊。主要面向国内外航运界、修造船业、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船舶配套厂发行,订户遍及全国。
本刊主要报道修船界的政策法规,国内外修船信息,介绍经营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以及修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探讨保证修船质量、缩短修船周期、提高修船效率的有效措施,是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学习交流的园地,是人们了解中国修船市场、工艺技术及设备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并为国内外各类船舶产品在中国市场打开销路提供优质服务。将广告信息直达用户手中,为船用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知名度亦是我刊义不容辞的职责,现将有关广告细则介绍如下。
1.本刊广告经营许可证号:1201160100003。
2.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承接广告业务。
3.广告客户委托我刊做广告业务首先需签订广告委托书,委托书需有甲(广告客户)乙(编辑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如广告涉及获奖产品、专利成果、注册商标等,还需提供政府部门或授权单位证明(复印件)等。
4.广告客户提供的广告材料(照片、文字说明、样稿等)要清晰工整无误,涉及到计量单位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广告客户可自行设计版面,提供电子版或光盘,也可委托本刊代理设计,并有权对版面内使用的字体、字号、基本格式提出要求,设计后的清样经客户确认后,送印刷厂制作,客户不得再提异议。
6.广告材料应提前交送编辑部,材料晚到影响发刊,责任由甲方负责。举例:准备在第2期上发布的广告(4月1日出版)应在2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寄送编辑部。
7.每版广告连续刊载一年(做6期),费用优惠20%,连续刊载半年,费用优惠10%;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议。
8.广告委托书一经签署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毁约,毁约方将承担全部广告费用的50%作为赔偿。
9.广告委托书一经签署生效后,甲方应先支付乙方全部广告费用的20%作为定金,待广告样刊出版后,可一次付清全部广告费用,也可按期付款,或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
10.广告发布后,每期赠送甲方10册当期期刊,如甲方需用册数较多,双方可商议解决。
11.如甲方广告费拖欠达一年之久,不予支付者,乙方有权在期刊上曝光。
广 告 价 目 表
《中国修船》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