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作为中国重点发展的省份,其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环境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生态环境的治理十分重要。而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本文通过分析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的金融支持现状以及在治理的过程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以及业务模式、完善金融市场机制、拓宽环保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 治理 金融支持
2016年江苏省人均GDP和综合竞争力是全国各省第一名,是中国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已步入“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生态环境污染不断加剧。根据2015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全省省辖城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63.3%,而在2010年,90%以上的测点细菌和霉菌含量处于较清洁以上水平。全省废水排放总量达到了62.45亿吨,在这些废水排放中,生活污水排放达到66.6%、工业废水排放达到33.3%、垃圾废水排放占0.1%。江苏生态环境治理已经迫在眉睫,为了能更好的解决环境污染,江苏省应该加大对环境治理的金融支持。
一、江苏生态环境治理的金融支持现状
江苏省生态环境的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环保项目具有投入期长、收益低、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一个包括政策、金融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体系,要有稳定的资金渠道和健全的支持体系。本文主要从江苏省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支持和金融市场支持三方面展开分析。
(一)政府支持
在政府方面,金融支持主要是指政府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运用价格补贴、税收优惠、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的治理给与支持。例如,2004年,江苏省推行环保电价政策,主要是给予燃煤机组每千瓦时1.5分、1分、0.2分的脱硫、脱硝、除尘加价补贴。2008年1月1日,江苏省政府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从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而减轻了环保企业的税收负担。2012年,江苏环境保护厅的环保部门可优先为被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办理上市、融资等环保审核事项;优先对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申报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并向金融机构建议给环保企业优惠的贷款利率,向保险机构建议降低环境污染责任的保险费率。另外,江苏省政府还提出要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2013年,江苏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229.18亿元,比2010年增长63.83%,年均增长17.89%。2014年,全省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45亿元,比2013年增长17.73%。2016年,江苏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总共安排了15.83亿元,从资金的分配方式来看,安排在大气污染防治类的资金7.5亿元、安排在水污染防治类的资金3.75亿元、安排在土壤污染防治类的资金0.8亿元;专项用于补助脱硫考核项目的资金额为0.82亿元;还有实行其他方式分配的资金额有2.78亿元,其中,省级统筹专项资金达到0.69亿元。
(二)金融机构支持
金融机构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凭借其在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上的优势,进行相应的金融产品创新,并提供融资的平台和相应的金融工具。江苏省金融机构支持环境治理已经有了不少的实践探索,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其中江苏银行和兴业银行比较活跃。2016年8月,江苏银行完成投放的新增绿色农业开发项目、太阳能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項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等9笔,绿色信贷总余额12.51亿元,较年初增加5.55亿元。2007年,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发放了第一笔达到3000万元能效贷款,直至2016年10月末,该行向67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融资高达1万亿元。坚持以国家产业和节能环保政策为导向的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为助力太湖水域的整治、防止污染治理污染和当地产业升级目前已经累计投放500多亿元贷款,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农业银行常州分行因为环保问题否决贷款项目有100多个,并压缩和退出信贷规模达到20多亿元,另外配合政府关停了150多家化工、钢铁、印染等企业,这无疑有力的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而纵观农业银行全国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中国农业银行绿色信贷的余额达到5751亿元,比年初增长5.89%,并高于全行法人贷款平均增速的2.63个百分点。
(三)金融市场支持
环境治理的项目具有较强的环境效益,在理论上确实能够改善整体的社会福利,但因为存在环境外部性的问题,在项目开发的初期,由于存在前期投资较大且经济效益不确定的问题,另外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个时候资金往往容易成为瓶颈。而这一个瓶颈的有效解决,就需要依靠金融市场发挥调节与融资的作用,通过金融市场可扩大资金供求双方接触的机会,并迅速有效地引导资金合理流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还有一些环境治理的企业进行上市融资,例如,主要处理废弃聚酯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7月在深圳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二、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产品匮乏
近年来金融机构纷纷发力绿色金融,陆续推出部分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但业界对于绿色金融的其他产品如绿色证券、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产品的理解甚少;就江苏省而言,江苏省绿色金融产品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都是集中于绿色信贷,并且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参与者。因为保险、证券、债券和碳金融产品在江苏的发展较为缓慢,加之国家刚于2015年底批准绿色债券发行,时间较短,市场尚未起步,故保险、证券、债券和碳金融产品在江苏的发展较为缓慢。
(二)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江苏省内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金融监管等相关环节衔接不顺畅,缺乏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与此同时,缺乏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无法对项目中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收益、成本、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与审核。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投融资决策不透明,造成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在调节市场和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风险管理机制无法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风险管控。
(三)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困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一般只愿意投资给有着高回报的产业或是大型企业,而江苏省的环保企业大部分还只处于中小型规模,这些企业往往都是保本微利的运行,金融机构存在贷款利率高、周期短的特点,与这类环保行业收益低、周期长的特点很难匹配。所以,银行一般都不愿意向中小型的环保企业提供贷款。另外,银行对贷款的抵押物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大多只愿意接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而基础设施领域所形成的资产形态一般都表现为无房产证的泵房、划拨土地、设备间、设备资产、管网资产等,很难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抵押条件。还有,对上市公司的审核证券监管机构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一般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主要是财务标准,但中小环保企业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为他们普遍都存在前期投资大,后期线性收益的特点。
三、加强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的对策
针对江苏生态环境治理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江苏省应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经济增长和生态文明共同进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
江苏省虽属于碳交易非试点省份,其碳金融发展的前期基础缺失,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为江苏省碳金融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增加了省内绿色金融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所以江苏省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高效落实中央任务,提前为碳金融的发展谋篇布局,为省内的绿色发展再添助力。
(二)完善金融市场机制
江苏省需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首先,江苏省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向银行建议,为环保企业积极的提供绿色再贷款并扩大绿色信贷的规模,对绿色金融产品下的资产实行比较低的风险权重以及资本监管的要求,为处于中小规模的环保企业的融资提供较多的可能性。其次,江苏省政府部门应该安排专项的资金弥补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部分贷款的利息,并鼓励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和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在企业发生违约事件的时候,涉及绿色金融产品可以优先受偿,这样就可降低环保企业的风险。最后,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尤其环保、发改委等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并对上市公司环保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同时需要加快绿色评级体系建设,这样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环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的风险评估能力。
(三)为企业创造更好的信贷环境
江苏省政府应鼓励省内各类银行向环保企业提供贷款,具体实施上建议结合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實环保项目融资的资本金制度,以吸引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环保类项目,反向也可以将更多的环保项目纳入开发银行的城市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此外,建议省政府放开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成立专门为环保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也将有效缓解环保企业的资金饥渴。
(四)拓宽环保企业投融资渠道
除了贷款以外,拓宽环保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也是对策之一。由于金融机构对该行业缺乏了解的现状,企业自身需要针对其所在领域的项目跟相应的金融机构对接,通过积极沟通,疏通融资渠道。另外,政府应支持环保企业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债券,选择江苏省内重点环境治理的城市,作为发行项目收益债券试点,重点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证券监管机构应放宽对上市环保企业的审核,降低对环保企业上市的财务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通过新三板、创业板、甚至主板上市融资,企业在获得资本市场资金的同时实现品牌效应的提升,可为其实现外延式扩张进入新领域、新区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外还可以建立绿色股票市场,通过指数和产品促进资本市场进入绿色产业,更好的投资绿色企业。
参考文献
[1]赵晖.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金融经济,2015,10: 91-92.
[2]叶青.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的绿色金融支持研究[J].对外经贸,2016,04:96-98.
[3]朱世宏.节能与新能源产业金融支持研究[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2011,13(2):1-4.
[4]陈蒙蒙.2015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N].新华日报,2016-06-03.
作者简介:于佳佳(1996-),女,汉族,江苏连云港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郭柳含、黄星和戴新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