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梦林,周巧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娄底 47000;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语学院, 广东 广州50080)
叙事教学法:连接语境和英语语法教学的桥梁
邓梦林1,2,周巧红1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语学院, 广东 广州510080)
语法是原则系统和规则系统的集合,它规约语言表达形式的合法性,是语言习得的基础。语境给具体语法参数赋值,是语法习得的前提条件。合适的语境是英语语法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英语语法教学中适当地运用叙事教学法能够创造适合的学习语境,降低学生的情感过滤,区别对待不同层次的学习者,给学生提供必要的练习机会,让学生把英语语法知识从学得层面转变到习得和潜意识运用层面。
叙事教学法;语境;英语语法教学
英语语法教学有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英语语法要不要教。此问题的答案似乎有点两极分化:有些语言学专家认为语言是交流的工具,语法不是语言交流障碍的关键,所以轻英语语法教学;有些语言学专家则认为语法是语言的内核,规约语言的表达式,所以重英语语法教学。其二是英语语法如何教,即要回答在什么样的教学环境下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的问题。本文拟讨论这两个问题。
语法是语言知识的本质体现[1],是原则系统和规则系统的集合。语言使用者的内部语法(internal grammar)就是检查句子是否合乎语法的庞大清单[2]8,在自然语言中,凡是此清单包含的抽象语法机制能够生成的句子,即音系、句法和语义都合格的句子,就合乎语法(well-formed),凡是此清单包含的抽象语法机制不能生成的句子,即音系、句法和语义都不合格的句子,就不合语法(ill-formed)。
著名的生成语言学家乔姆基认为语法是语言官能(language faculty)初始状态(initial state)的各种子系统及其相互作用的原则和与这些原则相联系的参数[3]。原则系统具有普遍性(universal),是人类与生俱来的(endowed at birth),参数则是具体语言所特有的(language-specific),即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值,参数的值决定了具体语言的输出面貌。例如,汉语动词词组的中心语在左,而日语动词词组的中心语在右,这就是由不同的中心语的参数决定的。语言习得者的任务是在语境中确定某一语言的参数,而普遍的语法系统在“后台”参与整个习得过程,给语言习得者确定自然语言生成形式的可能范围,把握语言生成形式的可能方向,不需要浪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这样大大地减轻了语言习得者的负担。
习得某一具体语言的首要任务是构建此语言的内部语法。在这个过程中,语言习得者在借助普遍语法原则的同时使用语言经验中所提供的数据[2]15,最终确定所学语言输出的正确形式。如英语学习者所看到或听到的句子都是SVO语序,语境中没能提供SOV或OSV之类的语言经验,久而久之,学习者就自觉地选择了这样的语序参数。
语言规则是有限的(finite),而日常生活中产出的句子是无限的(infinite),是什么导致了语言习得这种让人惊喜的易学性呢?原来语言规则是递归(recursive)的,即有限规则的无限使用(the infinite use of finite means),母语习得如此,外语习得亦然。只要孩子没有语言功能上的障碍,一语习得自然会达到合适、准确和流利的程度,外语习得也会无限趋同这个标准。语言学习首先是要建构一套完整的语法体系,其次是词汇习得及更深层次的文化习得。不同之处是:一语习得时小孩的大脑处于初始状态,在外部语境的刺激下发展成稳定状态(steady state),而外语习得时已经有母语的影响。因此,国内英语学习者的首要任务是内化英语语法规则的参数部分,以此来确保英语口语或书面语句输出表达式与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输出表达式在语法层次上的一致性,否则不可能用英语交流。很少人赞同把一个表达流利但语病百出的英语习得者视为一个成功的外语习得者。一个表达流利但只堆砌词语、不按英语语法遣词造句的英语习得者更是与成功二字相去甚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失败的英语习得者。如果我们准确地掌握了英语语法,在表达时就会无限靠近准确的标准;如果我们加上较多的英语词语,表达时则可以达到较为流利的标准;如果我们再辅之英语国家文化习得,则我们的英语水平将会更往本族语方向发展,处于一种较低石化(fossilization)水平,无限靠近合适的标准。在英语习得过程中,轻语法规则、重交流的思路是舍本求末的,用于实践则会背离语言的本质特征,使英语学习事倍功半。
承认语法是语言的内核,语言习得的首要任务是语法习得,并不否定语言形式的习得可以脱离相应的语境。国内外语言研究者对语境的研究由来已久。著名美国社会语言学家Hymes认为“语境就是话语的形式与内容、背景、参与者、目的、音调、交际工具、风格和相互作用的规范等”[4]。Hymes的研究没有涉及到语言的本体环境,英国语言学家Firth则认为语境包括语言的本体环境、所涉及到的人和事及社会环境等[5]。
学英语是为了会用,便自然要在语境中进行[6]。语言习得时,语境的首要功能是赋值抽象语法参数,使之变为具体语言的语法规则。接触语言材料是学习者习得语言的重要因素,没有语言环境,学习者不可能建构内部语法[2]15。幼儿在自然的环境中可以毫不费力地习得地道、丰富的语言,到四五岁时基本可以表达任何想要表达的思想,主要是因为小孩可以接收大量的自然语言输入,并且在接收语言输入的同时有大量的机会来使用语言。狼孩的例子告诉我们,尽管孩子出生时具备初始的语言潜能,但天天与狼为伍的结果便是传承了狼这个自然物种的交流方式,因为在他的成长环境中没有受到人类语言的刺激,即使生理器官与其他孩子无异,也不可能达到在正常环境中成长的孩子的语言水平。因此,合适的语境是语言习得的前提条件。
语境凸显语法的规约意义,语言规则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总是伴随着语境并受其制约。沈家煊认为人们在听到一个句子后,根据语境去理解它的意思,句子的意思借助语境关联而获得解读[7],离开情景语境,话语便不能表达意思。
同一语言形式编码了某些固定的语言规则,表达某一静态意义,但它们仅仅是一些抽象的意义潜式(potential),在不同的语境中能够被赋予不同的话语意义。如同一英语句子“I hate you”在敌我之间即“I extremely dislike you”之意,但是在恋人之间可能就表达了完全相反的“I love you”的意义。语境是连接静态的、规约的语法意义与动态的、具体的话语意义的桥梁,是语言跳出纯规约的符号系统融入真实生活的关键所在。
在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首先要弄清楚两个方面——为什么英语语法可以教和怎么教,即首先要弄清英语语法可教性的基础和条件,其次是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达到既定的目标。教师需遵循语言学习的一般规律,在课堂上或课堂外构建合适的语境并让英语学习者在各种具体的语境中体验不同英语语法规则的实际使用,给学生创造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理解英语语法规则的机会,体会各种英语表达式如何在语境中超越语法规则赋予的语言意义,让学生慢慢加深理解,内化英语语法规则,然后再用这些规则指导更高层次的语言运用。
脱离语言使用语境的语法是死的,脱离语法的语言学习是盲的。运用语法规则指导语言使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在语言使用中抽象出语法规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在英语语法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如能引导学生把这两种方法联系起来,必能让他们的英语学习不断地、螺旋式地向更高层次发展。由此可见,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建构合适的学习语境是英语语法学习的根本保障。
熊沐清、邓达结合认知科学与文学理论提出了叙事教学法[8]104。它以“叙事” (narrative)为中心,强调在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叙事对学生的认知作用。其基本思路是以叙事形式为中介,将认知科学和叙事理论研究成果服务于外语教学,力求更全面、更有效地发展外语学习者的认知能力[8]105。此认知教学法有以下特征:
(一)创造互动的学习语境
叙事教学法认为教师在课堂内和课堂外带动学生创造适合语言教学知识的语境至关重要。英语语法教学常常面临的状况是教师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却感觉味同嚼蜡。老师不停地讲,学生被动地听,很少参与课堂活动。运用叙事教学法,可有效地改善这种教学状况,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学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课堂内外,英语学习者都要创造与自己英语水平相当的语境,尝试与其他学习者互动交流,降低情感过滤。这样的教学过程给英语语法学习者最大限度地提供了使用目标语的机会,让学生把发生在语言本体层次的抽象意义与语境中的具体意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互动的语境中体会如何运用所学到的语法知识。
(二)强调叙事形式的媒介作用
叙事是叙事教学法立论的基础[8]106,传统的叙事指一种话语形式,包括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和结果。随着叙事研究的纵深发展,叙事的解读出现泛化:既指文学叙事,又指非文学叙事;既可能是语言的,也可能是非语言的,泛指一切人类的行为[8]106。
叙事的最主要作用是把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和真实世界的状态与人的认知结构结合起来,内化经验世界,构建或重建认知体系。在英语语法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把某一语法知识点融入到某些具体的图片、故事结构中,借助故事情节慢慢浸润学习者对某一语法知识点的认知建构,当故事重复的量达到足够程度时,学习者就会全面理解和建构某一英语语法知识点。其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运用叙事教学法构建英语语法知识的过程
康响英认为“脱离现实语境的训练使学生获得的关于英语的概念知识难以转化为真正的言语能力”,叙事教学法不失为一种能够有效把英语概念知识转化为真实言语能力的媒介[9]。通过叙事教学法来学习英语语法知识的关键是教师如何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相同语法知识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复现。从本质上来讲,叙事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只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但其最终落脚点还是内化英语语言知识,通过外部故事练习量的积累,一步步、多角度地加强学习者对英语语法知识的理解,进而促进内部认知结构质的变化,无限趋同本族语使用者对英语语法知识的认知。
(三)区别对待学习者的层次
在英语语法教学过程中,学习者的语法知识层次不可能整齐划一,常常会参差不齐。那么,教师必须面对的困境就是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满足不同层次学习者的内在需求,让他们各有所获。在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适当地运用叙事教学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学习者能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教学的准备环节和实施环节中。在教学的准备环节中,教师根据实际的语法知识点提前让学生准备相关的故事等语言素材,在这个准备过程中,不同层次的学生会自然而然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取切合实际的材料。在教学的实施过程中,层次参差的学习者会根据自己所准备的材料,围绕统一的语法知识点自主发挥,不需要遵循教师整齐划一的要求。这样的教学方法能给水平较高的学生留有较快发展的空间,给水平较低的学生留有自我肯定的欣慰,满足不同学生的心理归属,让他们看到学习上的进步,体会学习英语语法的乐趣,进而激发学习兴趣。
(四)契合英语语法学习的本质要求
语法知识的建构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有意识地学习教课书中所列举的、能明确说出来的语言规则和语言知识;其二是在语言运用的过程中无意识形成的语言规则和语言知识。语法书上的语法条例只是语言学家们分析归纳的结果,对语言习得、语言学习者建筑自己的语言体系来说并无直接的关系[10]。根据克拉申的学得-习得差异假设(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学习第二语言包括两种方法:习得和学得。前者类似于儿童母语的无意识的自然的习得过程,后者为有目的的课堂教学和书本知识学习。只有语言习得才会让人们获得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内在机制。习得是第一位的,但不排除学得的作用。我们认为学得与习得的知识并非毫不相关,语言使用这个媒介可以让它们相互促进。对语法的集中注意将提供外语学习的捷径,这种注意是把输入(input)转变为摄入(intake)的前提条件。在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如果把语法学得和语言使用割裂开来,英语语法知识只会停留在有意识的学得知识的层面,不能进入潜意识的习得知识的层面,久而久之,因人类记忆的时效性特征而被遗忘,输入没有转变为摄入,英语语法教学就为无效教学。相反,如果在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让他们自主参与足够的交互式练习,学习者就有机会在语言使用的过程中注意形式、意义和语用三方面的关系。周而复始,有意识学到的英语语法知识就会进入潜意识的英语语法知识层面,输入就有可能转变为摄入,英语语法教学就可以体现其有效性。叙事教学法强调在外语教学过程中运用叙事化的教学手段,给学生提供必要的练习机会,营造出真实的情境或可能的世界,使学习生活化、艺术化。在英语语法教学中有针对性地运用叙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训练表达技能,帮助学生准确地、有意义地、恰当地运用英语语法结构,让输入的英语语法知识变成摄入的英语语法知识,进入到语言使用的内在层面。
英语语法是英语的内核,规约英语输出表达形式正确与否。语境是英语语法学习的“触发器”。叙事教学法是连接语境和英语语法教学的桥梁。在英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叙事教学的方法能够让学生在运用英语的过程中内化英语语法规则,同时也能让学生在练习的过程中升华对英语语法规则的认知,进一步指导英语的运用。此过程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在英语语法教学过程中适当地使用叙事的教学方法可以让传统的英语语法教学走出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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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彭芬辉)
Narrative Approach: Bridge Linking Language Environment and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DENGMeng-lin1,2,ZHOUQiao-hong1
(1.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oudi 417000, Hunan;2.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Guangzhou 510080, Guangdong)
Grammar, a set of principles and rules regulating the validity of language expressions, is the base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Language environment can value the parameters of a certain language and is the precondition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refore, the teaching and learning of English grammar can not afford to separate from English learning environment, in which the application of the narrative approach can decrease the learners′ affective filter, give them more freedom to develop themselve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levels, and offer the students opportunities to convert the learned English grammatical rules into acquired knowledge and subconscious use.
Narrative Approach; language environment;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2016-11-20.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知叙事视角下英语语法教学模式探究”(2014516)。
邓梦林(1973—),女,湖南娄底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在读,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周巧红(1965—),女,湖南邵阳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H319.3
A
1673-0712(2017)02-0087-04